中学睡眠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学睡眠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学睡眠管理制度篇1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抓好学生睡眠管理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保证学生有充分的睡眠时间,并享有高质量的睡眠,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不仅要有教师的精心备课上课,还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也是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不仅需要学校的有效管理,也需要家长的积极配合。
二、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职责: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三、具体实施
1、根据要求制定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科学制定作息时间表,让学生有一个充分的睡眠时间。
2、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学校将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给孩子更多的时间发展孩子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时间。不拔苗助长,不给孩子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
3、全校所有班级开展“科学睡眠”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4、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
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中学不早于7:30。
5、根据要求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作业过多,回家后完成作业时间过长占用正常睡眠时间。
7、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8、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
9、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教师将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
四、管理监督
1、加强学生睡眠时间的监督。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
2、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査,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3、如有师生违反相关规定,学校领导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按规定执行。
中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为保障中学生的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五个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午休时间为每天12:30至14:00;
2.晚上休息时间为:22:40至次日6:30分;
3.宿舍长不得提前吹哨子,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9.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政教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停课处理。
9.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中学睡眠管理制度篇2
为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校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年级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年级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
二、各班财产设备包括:桌凳,黑板,讲台,灯管,风扇,门窗、窗帘,门锁,电视、音箱等广播电教设备。
三、班级使用的课桌自然年损坏率控制为1%,坐凳自然学期损坏率控制为2%,损坏超出部分依规定进行赔偿。
四、班主作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损坏财产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各班财产不能相互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学校、年级、例外)。各班必须注意防盗、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门、关窗、熄灯、停风扇。
六、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年级主任到基建科或电教中心填写报修单,由专业人员持维修单维修。基建科或电教中心认定非人为损坏的,维修妥当后,由班主任签名验收;不能维修的,按规定进行赔偿报损。认定人为损坏的,交校产科会同有关部门评估损失程度,定出赔偿额,交纳赔偿金后再予维修。
七、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
八、每学期年级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年级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用时处理。
九、学期结束,由学校政教科、校产科、电教中心等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各班财产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十、对于校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于损坏财产的'班级,学校将给予适当处理。
中学睡眠管理制度篇3
为了加强团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由团委副书记负责考核,每两月月底公布一次,并报有关部门。本条例适用于团委委员以上级别干部。
条例细则(基准分100分,采用加减分制)
一、出勤(25分)
(一)必须按时参加团支部例会、团委会会议以及社团例会。有要事须会前向有关负责人请假,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凡迟到、早退扣2分/次,无故缺席扣5分/次。
(二)凡轮到当天坐班的干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凡迟到、早退扣1分/次,无故缺席扣3分/次。
(三)当月出勤良好,并无扣分情况者,酌情加2-5分。
二、工作情况(35分)
(一)按时完成工作,组织活动无重大失误,举办活动广受好评,酌情加2-5分/次。
(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有重大失误,扣10分/次。
(三)举办活动,反应冷淡,无明显效果,扣3分/次。
(四)工作态度认真、主动,并能创造性的开展本部工作,酌情加2-3分。
(五)各委员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及其他书面材料,大型活动后一周内须写好总结、心得或新闻报道。迟交扣1分/次。不交扣3分/次。
三、协助其他委员情况(15分)
(一)团结其他干部,关系处理融洽,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干部工作,酌情加2-3分。
(二)与其他干部之间关系处理不当,未能配合其他干部搞好工作,扣3分。
(三)能经常性的给予其他干部宝贵意见,受到好评,加2-3分。
(四)团委干部必须认真负责与结对社团的联系工作,有义务帮助结对社团组织活动,并有权对活动提出意见。
(五)凡团委干部帮助结对社团组织好一次有影响的活动,加3分/次。
(六)凡团委干部无故不理会与结对社团的`联系工作,不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予结对社团帮助,扣2-3分。
(七)凡结对社团学年末被评为三级(优秀)社团,与之结对的团委干部加5分。
(八)凡结对社团学年末被评为不合格社团,与之结对的团委干部扣3分。
四、其他(5分)
(一)干部理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二)负责主持活动的团委干部应提前在团委会议上通报相关事项。
(三)凡干部在任期间,获与团委工作有关的奖项或荣誉,加4分/项。
附:
一、团委会议安排在每次支部会议结束后,由团委副书记主持。
二、一学期缺席会议三次以上者取消该学期评优资格。
三、本条例在团委干部讨论修改后于12月15日起试用,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团委书记,以便使本条例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