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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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通用3篇)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篇1

国家基本药物主要是面向基层的,选择疗效确定,价格相对便宜,能保障供应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下面整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供你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构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

(五)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看病就医的首选医院,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设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强化政策宣传,医院要组织人员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篇3

绩效考核制度的意义: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1、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持续不断地提升和改进公司、门店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通过薪酬绩效体系的实施,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薪酬分配。

3、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辞退、培训等人力资源政策提供确实可信的依据。

二、原则

1、竞争原则: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2、公平原则:用事实说话,真实地反映每位员工的实际情况。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4、激励原则: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5、保密原则:每个人的薪酬都具有保密性。

第二章员工收入构成

一、公司总部及店长

月度收入构成:固定收入+绩效奖金

二、固定收入组成:

固定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司龄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参照各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指标确定,基本工资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每年政府公布的最低保障工资标准不同,基本工资也将随之调整。

①职级:普通员工,基本工资_______元;

②职级:主管级,基本工资_______元;

③职级:经理级,基本工资_______元;

④职级:副总经理级,基本工资_______元。

2、岗位津贴是指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予的相对应补贴,补贴标准为因岗而异。

3、交通补贴是指根据不同职务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标准对应如下:

①职级:普通员工,交通补贴_______元;

②职级:主管级,交通补贴_______元;

③职级:经理级,交通补贴_______元;

④职级:副总经理级,交通补贴_______元。

4、餐费补贴:

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未转正,但不含实习及各种兼职或劳务人员)标准为300元/月。

5、司龄工资:

司龄工资是员工长期在公司工作所获得的一种薪酬回报。

①起始时间:目前公司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统一设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前转正的所有员工,其余员工的司龄工资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的转正日期。

②司龄工资发放条件:员工在司龄工资起始日期1年后开始享受司龄工资。

③发放标准:员工司龄工资起点为______元/年,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______元/年,______年封顶。

④调整时间:司龄工资自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调整(1日除外),并在次月的工资表中体现,离职当月无司龄工资。

⑥通讯补贴:公司根据岗位及实际需求,加入集团网,实现网内通话全免费。

⑦固定收入内所有组成形式均参与出勤核算,但各项组成部分的上限为100%。

三、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作为公司奖励的一种方式,其计算方式为: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1、绩效奖金根据不同职类职级来定,比例各不相同。

2、绩效奖金参与出勤核算。

第三章绩效考核

一、公司总部人员及店长的绩效考核

1、绩效奖金基数:按照公司与考核人商议确定的考核基数为准;

2、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分为六个等级,最高等级系数为3.5,最低等级系数为0每个等级都与绩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关系如下:

1、绩效考核分数(M):M≥110

绩效考核系数3.5

绩效考核等级A

2、绩效考核分数(M):110>M≥100

绩效考核系数2.5

绩效考核等级B

3、绩效考核分数(M):100>M≥90

绩效考核系数1.5

绩效考核等级C

4、绩效考核分数(M):90>M≥80

绩效考核系数1

绩效考核等级D

5、绩效考核分数(M):80>M≥70

绩效考核系数0.5

绩效考核等级E

6、绩效考核分数(M):M<70

绩效考核系数0

绩效考核等级F

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每个岗位都设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得分计算最终的绩效考核分数。

4、绩效考核周期:按照自然月度进行考核;

5、绩效结果反馈:

——月度绩效考核为F级,则员工自愿接受待岗培训处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资,经培训考核通过后,可重新竞聘上岗;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则给予员工降职降薪或转岗处理;

——连续2个月月度绩效考核出现F级且考核分数低于60分,则员工自愿接受辞退处罚。

二、绩效考核实施

1、每月结束后,由直接上级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员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肯定员工的成绩与优点,指出员工的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

2、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在充分沟通后,形成书面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3、各指标提供部门(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指标提供到相关部门,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人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绩效面谈。

4、门店所有考核表均由店长统一签字确认;部门人员部门第一负责人统一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当月离职人员无绩效奖金。

6、当月实际出勤低于正常出勤工作日的1∕2时,月度无绩效奖金。

7、转正当月不参与绩效考核。

8、所有绩效奖金均参与考勤核算。

第四章薪酬调整政策

一、薪酬调整周期:

1、每一年一次;

2、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表现,结合市场因素;每人每年至少会有一次薪酬调整的机会。符合上调因素的,调整幅度3%-30%。

二、调整的具体政策:

1、半年度考核等级A,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上调30%;季度职位调整:进入升职备选名单;是否解聘:否。

2、半年度考核等级B,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上调15%;季度职位调整:进入升职备选名单;是否解聘:否。

3、半年度考核等级C,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不变;季度职位调整:职位不变;是否解聘:否。

4、半年度考核等级D,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不变;季度职位调整:职位不变或降级;是否解聘:否。

4、半年度考核等级E,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下调15%;季度职位调整:降级或待岗培训;是否解聘:经培训后无改变者,解聘。

5、半年度考核等级F,薪资调整:固定收入下调30%;季度职位调整:待岗培训;是否解聘:经培训后无改变者,解聘。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薪酬调整的原则:以月度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结合薪酬调整的其他基本条件。

2、半年度薪酬调整的基本条件:

①上半年的考核人员必须在1月1日前转正,下半年的考评人员必须在7月1日前转正。

②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2次(含)以上“F”,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③若半年中月度绩效考核出现3次(含)以上“E”,半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F”级。

④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1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6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

⑤半年度中月度考核分数平均值大于等于100分,且其中单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半年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2天。半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

第五章薪酬保密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以责任、能力、贡献、绩效为核薪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为引导员工进取精神和避免互相攀比,特加大力度推行薪酬保密规定。

二、主办核薪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员工的薪酬资料,如有违反,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作降职、调职直至解雇处分。

三、任何员工探询他人薪酬或向他人泄露薪酬情况的,将视为违纪行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处罚泄密者一个月的月度收入,情节特别严重可予降职、降薪直至解雇处分。

四、任何员工对本人月度收入如有疑问或异议,应报向人力行政部查明处理。

第六章薪酬绩效申诉规定

一、申诉主体: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行政部进行投诉。

二、申诉形式:被考核员工提起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申诉处理:

1、人力行政部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分析考核是否出现差错,分析导致差错的原因,最终将处理意见反馈申诉人。

2、申诉人员对人力行政部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总经理投诉,总经理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效力。

第七章附则

一、制定与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起草,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同时与本考核制度相关的规定、制度同时作废。

二、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行政部所有。

三、执行日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