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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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运行工作管理制度篇1

1、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养殖业和非正常年景的新增抗旱、排涝用电及其他需要在电力部门立户表计之外,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临时用电不包括农业周期性、季节性已由电力部门装设固定接电装置的用电,如脱粒机、小电泵、黑光灯等电力设备。

2、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后方可用电。

3、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

4、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供电所应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6、供电所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

7、临时性客户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可靠固定;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合格的电器设备。

运行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一、各车间班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二、各车间班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试验。

三、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四、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五、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六、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七、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门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运行工作管理制度篇3

美居中心消防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一、消防中心监控员负责控制室内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的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查看,确认火情后,通过消防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二、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处理。

三、当值班消防监控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灰尘、水渍、油迹。

四、通知工程部弱电专业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五、工程部会同消防监控员每月定期对商场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状态,应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消防中心,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