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平安建设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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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平安建设制度(通用3篇)

社区平安建设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打造平安村,构建和谐社会,让更多的村居民参与到平安村建设中来,增加村居民对村治安状况的认知度,增加对村的归属感,特制定村治安状况告知制度。

第二条:本告知制度适用于沿山村居委会。

第三条:每月20日之前,村民警负责把本村治安状况汇总到村警务室。

第四条: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村委会负责把本村的治安状况向村居民进行张贴告知。

第五条:村治安状况的告知内容包括村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情况、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案件等。

第六条:告知张贴式样分为两份,式样一用于在村张贴,式样二用于保存存档。

第七条:本告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平安建设制度篇2

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典范,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的法宝,加强师德师风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提高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因此我校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心小学师德师风民主监督制度》。

一、加强学习显成效

(一)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制度。学校师德建设办公室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中,对教职工的参加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对于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加,按时到场和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做到周总结,月通报,期评比。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学校党总支、校工会对每个同志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定期进行学习总结和学习效果检测,对学习不够深入,检测效果不好的教师进行集中补课。

(三)调动学生参与评价,在校园建立师德师风信息宣传栏。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期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四)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设立师德师风热线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家长联系卡,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管理促发展

(一)加强对中层干部和教师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委对师德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三、多手齐抓促监督

(一)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师德师风监督电话:(校长办公室)

(三)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监督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四)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五)对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属个别教师问题,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六)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教育局及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学校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科室和年级组进行检查,对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一查处二起以上的将连带追究科室主任责任。

(八)学校制订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考核科室业务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九)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状况专项督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对师德师风表现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表现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民主监督制度

1、教师的师德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管。

2、学校工会组织、党支部、家长代表组成师德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工作。

3、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师德情况进行了解。

4、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专门对教师的工作进行测评。

5、学校定期征求村民、乡、村政府意见,及时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6、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民主测评档案,测评结果实行量化。

社区平安建设制度篇3

为把本管理区营造成安全祥和、干净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平安管理区”的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本管理区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管理区内工作、居住(临时居住、做工、租赁户)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治安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二、爱护管理区内公共设施和维护院内公共安全卫生,不得随地倒垃圾和随手丢纸屑果皮等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拉接电路。

三、个人及住户不得在公共地方随意堆放物品等杂物,不得在墙壁上打桩和乱写乱画及乱贴广告。

四、讲文明、讲公共道德,不饲养恶犬和大犬,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人人有维护管理区内正常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区内的公共用水、用电,人人有节约使用的义务和管理的权利。

六、居住在本管理区内的住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增建各类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建筑设施和乱建乱占。

七、管理区内建造的绿化带,人人有爱护和维护的权利和义务。

八、职工应教育家属子女、成年人应教育未成年人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若家属子女违反制度和公约由职工负责及赔偿。

九、各住户门前应保持清洁卫生,公共卫生共同打扫外,住户门前三包区内平时由住户清理保持干净。

十、到本管理区办事、走亲访友的`人员、车辆应遵守本制度,由住户带领向治安员报告登记,否则治安人员有权询问或警告。

十一、管理区内“四防”工作住户出管理好自己的家人外,应参与公共的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常查勘检,确保管理区内不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重大恶性案件。

十二、各住户房屋对外租赁、转让、出售,事前应告知治安人员。

十三、凡在本管理区内工作、居住的人员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和参与邪教组织及非法组织活动。

十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本制度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按治安管理条例之条款对照执行。

为把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升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成果,使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特制定以下制度:1、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贯彻传达县委、政府关于“创平”工作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