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脑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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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脑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电脑管理制度篇1

为充分利用学校信息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向学校借用笔记本电脑,管理要求如下:

一、借用时,借用老师必须与学校签订借用及管理规定,原则上用期限为1年。

二、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在使用期限内合理使用和维护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

三、在使用期限内利用笔记本电脑上2节多媒体录像课。

四、在使用期限内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如论文、教案、反思等。

五、在使用期限内承担或参与一项以上的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六、在使用期限末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管理。

七、在使用期限内若发现笔记本电脑有故障,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以便进行及时处理。

八、在使用期限内若笔记本电脑被偷盗或人为损毁,由规定签订人负责赔偿。

九、本规定至规定签订人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时终止。中途变更由学校与规定签订人共同协商。

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与规定签订人协商解决。

学校电脑管理制度篇2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电脑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我院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管理中心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上课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或专用拖鞋。

3、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并选举一小组负责人。

4、教育学生要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6、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7、实训结束,将实训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