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企业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而且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安全状况,为此特设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车辆部门安全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段的规章制度等,对所辖生产范围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班组职工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卡量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注意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并清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检查工作地点安全卫生,并保持环境良好。
4、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检查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5、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负责对新进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代培训、外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7、如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安全承诺》落实到每个职工。
9、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二、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车辆部门安全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段的规章制度等,对所辖生产范围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协助班组长一起教育和检查职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正确使用劳防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3、检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作业场所要整齐清洁,工具放置合理。
4、对职工的操作行为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有权同班组长一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有权制止可能造成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紧急情况,并向班组长报告。
7、如发生伤亡事故,应协助组长进行抢救伤员,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8、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承诺》。
9、协助班组长对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检查员安全职责
1、遵守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2、遵守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职工应做到的条款,对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四、班组安全工作制度
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分析会,分析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并提出安全改进措施。
2、每周必须对班组工作范围内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
3、每每月必须不定期地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条进行认真检查,抽问职工安全检查表内容,并做好记录。
4、每周组织一次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车辆部门安全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段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及安全案例。
5、对新进班组人员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6、对工伤、病假、事假、下岗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8、积极参加段上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竞赛活动。
9、正确使用劳防防护用品,合理饮用保健食品。
10、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并向上级报告。
1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评比、竞赛、表彰活动。
12、人人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行为。
13、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3
1、在学校参加必要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参加学校劳动课程的认识。
2、班主任在安排学生完成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时,必须先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安全培训,告知学生注意事项不要用是湿布擦拭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电源,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求老师意见,由老师视情况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护或由老师亲自监护方能进行。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用工具的。必须先学会工作的使用方法,明确操作要领,并且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
4、劳动过程中在注意自身的安全,也要注意身边人的安全,避免劳动过程中给别人带来伤害。
5、学生劳动过程中要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6、劳动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询问,不要盲目乱动。
7、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老师要提前预见,并认真对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劳动过程中要亲临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有的劳动任务学生如不能完成,可以向老师提出,老师可以做出停止劳动的决定,并将情况报到学校。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4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6
1.对本部门员工,正副班长要对三大院库区有全面了解,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指挥。特别是每日值班,要从思想上认识肩负的责任,对环境熟悉,以高度责任制对库区巡防,保证库区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严格按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签名,正副班长要检查值班记录,签好自己名字。部门安全管理员不定期检查评估,把安全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考评的一部分。
3.每位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需领退材料的正确性,严防个别私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加强库房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员应积极协助三大院门卫检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共同管理物资流出,办理好出门相关手续。
5.协助各部门不定期派出人员上门收集各个施工单位工程废料,统一集中,统一处理。
6.加强对公司统一上交的工程废料处理,配合安保部对工程废料监督,检查,在处理工程废料时,及时向安保部通知,请安保部上门检查工程废料处理去向,同时拿出收购单位相关证件,给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7.正确合理的对工程废料进行处理,全面了解工程废料市场价格信息,严把重量关,办好相关手续,现场按规定二人以上人员签字方可。
8.每位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库房消防设备安全到位,进出随手关灯,关好大门。
9.在行吊下发料时,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人员戴好安全帽,在吊车工作时,人员要远离行吊下,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每一项工作,严防无关人员进行操作,如施工单位人员不戴安全帽,发料人员有权停止发料。
10.负责行车片区员工要熟悉设备性能,了解设备状况,查明线路来龙去脉,及时掌握进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定期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1.员工搬运货物时,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搬好货物,卸货时注意货物场地,避免货物碰撞损坏,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12.加强员工宿舍安全检查,特别严禁使用电磁炉,进出关好电器设备,关好门窗,严防个人用品失窃的发生。
13.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记录。
14.安全管理员应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努力执行好相关政策落实,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有权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有权给予奖励表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产工作跃上一层楼。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规范盐酸、硫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与盐酸、硫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二、盐酸、硫酸的理化性质
1.盐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盐酸英文名称:hydrochoricacid;chorohydricacid
别名:氢氯酸分子式:hcl分子量:36.46熔点:-114.8℃沸点:-84.4℃
相对密度(水=1):1.20;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稳定性:稳定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对环境的影响: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2.硫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硫酸英文名称:sulfuricacid分子式:h2so4
分子量:98.08熔点(℃):10.5沸点(℃):330
相对密度(水=1):1.83(空气=1):3.4溶解性:与水混溶
外观与性状: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具有强氧化性、脱水性、强酸腐蚀性。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对环境的影响: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烟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中而窒息死亡。误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致失明。
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三、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2名专兼职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采购
1.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2.必须在购用证明有效期内购买。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五、储存
1.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必须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必须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必须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硫酸亦同。
3.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硫酸亦同。
4.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5.盐酸必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硫酸亦同。
6.使用部门(车间)必须开具《盐酸领用申请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盐酸。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盐酸送到使用部门(车间)。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硫酸亦同。
7.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硫酸亦同。
8.由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必须重新办理领用手续。硫酸亦同。
9.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必须立即报告并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必须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护目眼镜,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必须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飞溅。
5.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6.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7.车间必须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七、废液收集与废弃排放
1.废液必须单独收集于储罐,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2.盐酸废液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硫酸废液缓通入石灰溶液中,不断搅拌,中和至ph值6~9后用水冲入下水道。
3.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
八、应急预案
各环节相关人员接触盐酸、硫酸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避免发生事故。
(一)、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应急处理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严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严禁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二)、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三)、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火灾可用砂土、干粉扑救。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橡胶耐酸碱手套,穿防护服。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1、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公司经理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为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管理部门,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引发的后果负责。
2、费用投入的组成: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由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取的费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费用两部分组成。
3、费用的投入:年初根据安全措施计划及年度产量计划,预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需求。如提取金额不能满足需求,要制定费用的补充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企业补充部分由安全经理审批使用
5、安全投入的绩效评价:每年底要通过员工的意识变化;现场、设备安全性的提高;员工与相关方对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等渠道评价安全投入的绩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xx]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xx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0
1、实验保管员必须对易爆、易燃、有毒、易腐、易发霉物品进行妥善管理,专柜存放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定教学试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加强实验物品借还管理。任课教师借用实验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课后及时归还。保管员认真清理归还物品,注销归柜,防止有毒危险物品流失。
3、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全面了解该科教学实验时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预防措施、事故处理办法,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
4、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用电、用水、用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的管理,提高学生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5、教师在做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明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处理办法,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做演示实验时,应注意实验操作安全,要求学生保持一定的观察距离;学生在进行分组实验时,老师要严格控制实验纪律,加强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6、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1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方的应急预案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本领域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八)相关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对本单位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所在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应急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子公司,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子公司,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在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本单位预案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所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针对经营场所和各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审定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审定。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方面。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的应急预案,应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子公司备案的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不予备案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应急预案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制度第二十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要求相关方参照本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对各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一般每三年至少评估一次。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章奖惩事宜
第三十三条对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子公司和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2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三、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四、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领导组织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推广规范化安全管理,支持安全部门工作。
七、发生重大已、未遂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分厂)每周组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2.各单位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出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5.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5.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
5.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5.4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责任单位,企业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8.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工伤保险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
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
2.事故报告
2.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企业安全环保部,必要时应按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
2.2企业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企业安全环保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
3.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3.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3.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3.4死亡事故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处理
4.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企业规定执行。
4.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4.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5.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5.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部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
5.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族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
5.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6.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企业、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1.2一级(企业)安全教育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企业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1.3二级(车间、分厂)安全教育由车间、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1.4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1.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2.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3.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3.1企业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3.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长培训教育
4.1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4.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5.全员教育车间(分厂)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6.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7.“四新教育”
7.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7.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7.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7.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五、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企业、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为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作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4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三)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
(四)在开动起重电梯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
(五)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
(六)起重电梯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5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6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7
1、起重机械安装必须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1)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2)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3)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4)应急救援预案。
3、安装单位在安装起重机械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8
为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塔吊进入施工现场后,任何非塔吊操作人员不得上落塔吊。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二、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带病或酒后操作或指挥。司机必须正确执行指挥员的信号指示,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鸣笛示意。
三、司机上机前应当检查电源是否在220~380V之间。送电前各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确认各金属结构不带电后方可上机。
四、司机在操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限位(制)器灵敏可靠,传动机构运转正常,螺栓无松动,电缆无破损。
五、塔吊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原则,作业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严禁未停稳反向操作和急开急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六、吊钩提长接近臂杆或小车行驰接近臂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提升平移重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悬挂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七、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指挥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八、作业完毕后,将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切断总电源。塔顶高于30米时,应打开红色防撞指示灯。
九、司机必须做好塔吊使用、保养、维修和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19
一、在通航和禁航的桥孔两侧应按章设置标志信号和慢行信号,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过往船只、漂浮物对水上施工设施、构造物的意外碰撞事故;
三、考虑到秦淮河汛期最高水位的通航、排涝以及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防止施工便桥、平台、护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影响施工和行洪;
四、凡在通航孔上方进行重要的施工作业或预制梁安装时,必须事先做好短时间的停航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五、在通航孔上方作业,保证通航净空的前提下必须张挂安全网;
六、凡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船和救生器材,并组织专人负责救援工作;
七、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上救生衣,不得一人单独作业,还必须具备熟悉水性、会游泳的基本条件;
八、水上打捞工作应由专业潜水作业人员进行,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所有施工船只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船只必须锚定,严禁超载;
九、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施工计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0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是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进行。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吃食品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应立即洗手。
四、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座。
五、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六、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七、稀释浓酸,特别是浓流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切勿将水注入酸中。
八、闻有毒气体时,应用手轻拂气体,将气体扇向自己再嗅闻。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体味。
九、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拉开电闸刀。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膏腴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一)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
(三)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理公称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三)制定本部门压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六)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七)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按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七)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行使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同下)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压力管道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三章安全监察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安全注册。
安全注册的审查工作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查机构进行。
制造单位应对其产品安全质量负责。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
劳动部负责型式试验单位的资格审查与批准,并颁发型式试验单位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安全单位必须蚩尤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的评审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
压力管道安装认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按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条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失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安全监察。
第十七条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二节工业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十八条工业管道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根据分级实施安全监察。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自行安装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节公用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二十一条公用管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选线的审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用管道工程得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派出得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条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由劳动部负责。
从事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由劳动部培训、考核、发证,其工作对劳动部负责。
第二十五条长输管道得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得条件,其资格审查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验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的长输管道安装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劳动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劳动部派出的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四章检验单位
第二十七条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金,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
第二十八条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观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压力管道检验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位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承担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监察和进出口检验的检验单位,应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工作及有关的经销活动。
第三十二条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保守被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三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四条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单位按有关收费办法收取检验费。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性镇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二)未申办安全注册手续的制造单位制造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
(三)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四)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五)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
(七)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第三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管道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焊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一)无证上岗的
(二)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焊接或无损探伤工作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其资格证书。给使用单位或其它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责任;
(一)由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的原因致使压力管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
(二)由于压力管道检验单位漏检、错检、误判的原因噶声事故的;
(三)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条以上各项罚款数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用语:
(一)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三)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四十条国外引进装置中压力管道的设计和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抵于我国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于压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附属仪器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进出口监督管理办法,由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另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2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3
一、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机,且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轻拿轻放,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
九、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年度检验。
十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十四、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4
石油在现代工业中的地位就如同血液之于人体,是必不可少的,它获得“黑色黄金”的美誉不仅仅是因为人类社会各种交通工具和机械所必需的燃料是它提供的,还有服装、医药以及塑料制品等等日用品的生产也离不开它,石油供应的情况和价格的一点点波动都能左右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从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节结束一直到今天,导致西方国家爆发经济危机的因素中都有石油的影子,石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使得经济危机频频发生,例如在上个世纪的中下叶,由于中东产油国大幅度的提高石油价格,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引发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石油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显而易见。由于石油的短期内不可再生性和其他资源代替石油资源的难度,进行石油的勘探成为很多石油企业的第一任务。
1.石油勘探的过程及风险
由于地表附近的石油早已经被开采完,现在仅有极少数的地区还存在,大部分都是埋藏比较深的或者在海里的石油,在勘探某地是否有石油的存在时,可以用很多方法,但是要证实勘探结果的准确性最终依靠的是钻井,钻井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危险。由于井喷、泄漏、溢油以及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都是无法进行预测的,一旦发生会对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周围的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以井喷为例,井喷事故的发生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包括技术方面和操作人员方面,技术方面的漏洞所造成的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的认识不到位,操作不当使得井喷发生是值得石油企业深思和反省的,井喷时,所喷出的油气流高达数十米,原油数百至上千吨极易引发火灾,使得机毁人亡,而且泄漏的原油和伴生气都会给大气层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但会扰乱正常的勘探工作秩序,影响到全局的工作进度,增加处理的难度,还会对地下的油气资源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破坏,严重时能导致油气井的报废,喷出的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威胁,其涉及面之广,灾害之大在国内和国际上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石油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2.我国石油勘探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安全生产是石油钻探企业的核心任务,石油钻探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为基本思想。目前,我国的石油勘探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认识已经有了一个飞跃,自从1940年提出“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到今天,这句话已经成为安全管理的原则之一,从以前的“听天由命”到注重“局部安全”和“本质安全”,再到今天的“系统安全”和“大安全观”的阶段,我国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大多数企业过于强调法制和规范,而忽视了对员工本身的管理,据统计资料表明,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操作不当引发的,员工的责任感不足,麻痹大意,技术知识不过关等都会为安全埋下隐患,我国的石油企业必须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重视员工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发挥的作用,通过激励机制,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从而提升员工对于企业的责任感,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安全理念和价值观的灌输,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石油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和加强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监察机制”、“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安全生产逐级承包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开展。“安全监察机制”的实行可以监督企业在进行勘探工作中是否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自我约束机制则是为了增强个人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自我控制,减少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逐级承包责任制”就可以将安全指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避免推卸责任情况的发生,使得每个人都建立起责任感。企业对遵守安全操作的部门进行激励,尤其是对全年未发生过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的钻井队、作业队、试油队等特别要重视安全的部门要分别给予重奖。同时也要对发生事故,重伤死亡超标的部门进行惩罚,赏罚分明,也是推动所有员工加强安全行为的推力。
3.如何减少石油勘探的风险
石油勘探的主要工作就是钻井工作,在石油勘探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进行钻井作业HSE操作,即Health(健康),Safety(安全),Environment(环境),那么如何削减钻井作业HSE风险呢?
3.1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3.1.1为了保证所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有效的进行,必须要将钻井HSE风险防范保障体系以及运行机制加以完善。
3.1.2准备进行风险防范措施所需要的人力、财力、设备等,制定一个采购和保护工具和设备的计划。
3.1.3对钻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HSE风险都加以了解,以便于识别,并制定防护和削减措施。
3.1.4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都分别制定应急计划,以减少事故发生时所造成的影响。
3.1.5将钻井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成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个工作队中,指导钻井工作的进行。
3.1.6制定发生事故后的恢复措施。
3.1.7实行监控制度。
3.2制定安全生产指南
安全生产指南的内容主要有:钻井作业的安全规程、井场动火管理、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井场用电安全规程、关井操作程序、常规钻井安全技术规程、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
3.3对钻井HSE实行管理检测
在实施钻井风险管理措施的时候,对相关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是必须的,还要将检查结果保存下来。
4.结语
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还是企业立足于市场的关键所在,其主要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随时监控和管理,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防微杜渐,才能更好的发展企业。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5
1、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规定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在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及管理,安全行为等要求。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机关办公园区内使用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
发布日期:20xx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二章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条人员着装规范标准。
1.上岗一律穿工服,标志佩戴整齐。
2.上岗着装应规范,不应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应戴正。
3.上岗不应穿拖鞋、赤脚穿凉鞋。
第四条每日进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试验及法兰连接处检漏,每班打扫卫生一次,保持设备设施清洁,下班后专人负责关闭燃气开关。
第五条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和电器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长时间离开,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禁止在厨房内抽烟,点明火。经常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八条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九条灶具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经常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漏气,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条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条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扯电线,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和开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十二条经常检查电器、电线,发现电线老化、漏电,电器损坏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及电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和供电总开关。
第十四条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不得有其它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用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法兰时探针要对准法兰连接处。
第十七条每年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备进行避雷检测。
第十八条岗位员工操作风险参照岗位危害因素辨识进行。
第十九条岗位员工认真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主管、分管领导,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7
1、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安全,认真负责地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情。
2、按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定时开关公司大门,下班后适时关闭。
3、认真巡查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放行制度,要认真做好来访询问登记工作,对来访者态度要和善,同时务必问清来访事由。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大门。
5、严防公司财产流失。厂内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原委,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怀疑,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7、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夜间当班人员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次数,巡逻时要认真检查厂区内及周边各个角落,确保安全。
9、当班人员要确保门房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10、当班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有妨碍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为。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8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样板,指导各使用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符合规范。
3.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计划报批和维护与管理。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3人事行政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发外加工制作。采购部负非加工件责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安全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部,安全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7.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29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小型吊车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2、小型吊车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
3、小型吊车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小型吊车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小型吊车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小型吊车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7、小型吊车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小型吊车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操作。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30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幼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31
1、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指导教师的领导;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无故旷课(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停止实习实训,因事、病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考核成绩,须重修。
2、虚心向实习实训单位的工作指导人员学习,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努力为实习单位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用自己实习期间的出色表现来为学院争光,为分院添彩。
3、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严守企业商业秘密。借阅文献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及时反还;任何资料未经实习单位允许不得摘录、引用,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4、放假之前要求大家上交安全承诺书,实习协议在20xx年8月20日前交到辅导员手里,实习期间每天要写实习记录,记载好当天所完成的工作及实习收获,实习结束时,须交个人的实习报告。
5、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违反学院纪律或违反实习单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6、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鉴定,并由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发毕业证书。待补作实习成绩及格后,再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7、学生在实习期间要注意安全(包括交通安全和在实习单位的安全)。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遇到问题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要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8、在实习过程中,除就业外,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实习单位,特殊情况时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换实习单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32
幼儿园副园长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对本园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平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察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赀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察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用,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
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篇3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职责]
3.1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管理内容]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__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1.12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C、验收合格后,动力设备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转相关部门。《设备验收单》见附表、进口设备签订采购时间为报关时间,必须明确进口方式,需办理商检的设备应及时向商检部门报送资料并追踪办理情况。
4.2.3安装
A、动力设备部按照绘制并通过核准的设备排布平面图,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施工及搬运定位。
B、设备安装要注意其稳固性,减少震动,避免变形,防止不合理的磨损及保持加工精度。
C、安置时除考虑产品加工条件(粉尘,噪音,照明,震动等)外,还应考虑工件存放,运输,符合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2.4调试
A、重要设备安装好后,应进行设备调试,检验设备的实际运转能力,以及传动,控制,操纵,润滑,液压等系统是否正常
。B、正常负荷情况下,按说明书进行产能和精度测试,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和动力设备部共同确认并把调试结果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中。
4.2.5建档
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归属分别予以编号,安装编号标牌,进口免税海关监管设备,须悬挂海关监管标识。
B、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根据编号规则建立《设备台账》。同时把相关的复印件存档,包括:设备申请、《采购定单》、采购发票、《设备验收单》、进口设备报关及解控资料的复印件,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C、设备台帐的设备名称尽可能标准,同财务统一,登录名称与发票名称不统一时用括号标注发票设备名称。
4.3设备日常管理
4.3.1设备状况
A、动力设备部及使用部门主管应十分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数量,完好情况,设备开动率和本单位设备产能情况。
B、生产主管应根据每台设备的技术条件来安排生产任务,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延长使用年限,减少维修次数及费用。
4.3.2设备交接班制
A、由设备部门绘制《设备点检记录表》发到设备使用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按要求即时反馈。
B、设备使用部门每班开机前,必须要按《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的内容进行点检、保养。下班必须要清扫。
C、两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并在《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确认。
4.3.3设备定置管理
A、设备使用部门严禁擅自移动设备,确需调整,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门申请,报副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动力设备部备份存档后负责实施,生产部门协助实施。
B、海关监管的设备未解控前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转借,更换标识,变更用途或进行其它用途。
4.3.4闲置设备管理
A、因生产任务变化暂不使用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退库管理。
B、设备部门部门因场地原因,需要原安装位置保留的,由设备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解决。
C、动力设备部需为退库设备加足润滑油,防锈油,用罩布盖好悬挂“暂不使用“标示牌。
4.3.5设备盘点
A、使用范围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B、部门须按照财务盘点制度要求,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4.4设备操作使用规范
4.4.1操作规程
A、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前,由设备部门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B、设备部门应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保养维护和简单维修的培训。
C、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D、生产部门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4.4.2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或工具时应达到“四项要求”“四项要求”是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