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5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5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4)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1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2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车辆维修谨防小故障大修,无故障送修,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4)驾驶员对车辆修理应作合理安排,尽量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修车,以确保平时工作用车需要。
第五条车辆保养事宜
(1)每辆车行驶满5000公里须做一次保养,车队负责对每辆车做详细记录,车辆需要保养时车队队长须向直属上级领导申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
(2)车辆的油费报销和维修费、保养费及清洗费报销须有相关凭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元时,应与总经办联系请示。
(4)如由于驾驶员于行驶途中使用不当或者车队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员或车队负责人负担。
第六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2)私自将车辆租借给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经查明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商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七条如有员工违反以上禁止事件,参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条附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配车人员配车规定为规范配车使用人正确使用其享有的配车权益,明确配车使用人配车使用过程与公司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所有权归公司,配车使用人是属于享有配置个人用车的公司管理层人员,配车使用人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车辆的调配。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型号为:
二、配车使用人用车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岗位确定,离职或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所配用车归还公司。
公司领导特别授意收回或者调配车辆,配车使用人必须服从。
三、配车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下列使用规则享用配置车辆:
1、配车使用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费用划分:
1.1属于没有业务提成(包括生产部后勤保障车辆)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车辆正常磨损、维修、保养费;配车使用人承担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2属于有业务提成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配车使用人承担车辆维修、保养等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3配车使用人必须如实报销过路费和油料费,不得虚报。
2、每月的最后五日内,必须把车辆开回公司由办公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里程数和车况登记备案,根据里程数审计油料费和过路费报销情况,如出现明显超支或虚报现象,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3、配车使用人必须爱护所配车辆,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及维修。如公司检查出车况不佳等情况,配车使用人需将配车按流程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如有两次检查不合格,公司有权强制将车辆送修理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4、配车使用人车辆离开公司所在地区范围之外必须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在出发前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行,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凡在第一时间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出现后果,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配车使用人自负。
5、配车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损坏车辆GPS功能内外设施,如有发生,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6、配车使用人所使用车辆原则上是个人及所属部门使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配车使用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及要求。
7、配车使用人在接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填写《车况交接表》。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配车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车辆时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做损害公司形象或违法的行为,否则由配车使用人全权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配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由配车使用人自负,罚款金额公司一律不报销。
3、配车使用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车使用人自行承担。
4、配车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无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除收回车辆外,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一切责任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5、配车使用人执行公司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决,公司根据裁定书鉴定事故责任轻重、主次与配车使用人划分损失。
6、配车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误而负主要事故责任的,经保险公司所赔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7、配车使用人本身只负次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所赔付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8、事故赔偿资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车使用人承担部份在工资中扣除。配车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罚款费自理。
9、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0、配车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潜逃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报公安机关辑办。
11、由于驾驶不慎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交警裁决的我方损失承担情况,由当事人全额支付修理费。
五、本规定在配车使用人签字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保管。
车辆调配发生改变后本规定自行失效。以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她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
①负全责罚60%;
②负主责罚40%;
③负同等责任罚30%;
④负次责10%。
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6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7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8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内容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2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
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
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第13条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附则
第22条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0
一、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二、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三、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1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工作园区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我所工作园区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遵照本规定接受管理。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三条所管公务车停放管理。
所属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园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它车位。
第四条研究所职工私人车辆停放管理。
职工上、下班私人机动车,一律凭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车辆出入证》进出、停放在指定区域,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工作园区。出入证根据各部门职工人数比例和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数量予以核发,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部机动分配使用。
第五条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外来公务车、送货车临时进入园区,须由相关部门提前与收发室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4101),通报联系事项及车号,做好登记后方可驶入园区,并在指定停车区停放,即停即走。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已满时不得进入工作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进入工作园区后,必须按停车位标识有序停放。车辆停放须保持整齐划一,保持车头顺行停放。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七条工作园区内严禁试车、练车;园区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
第八条车辆停放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车辆丢失、损坏或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研究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九条职工、学生等上班用非机动车一律在地下车库停放。严禁在楼幢内实验室、办公室及各类通道停放非机动车。
第十条除加班、出差等情况外,非机动车不得在车库过夜。地下车库无专人管理,请自觉维护秩序。锁好非机动车,保管好自己物品,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严禁电瓶车在工作园区内充电。
第四章处罚
第十二条机动车无证进入(或以送货等借口,拒不听从门卫人员管理者)、伪造证件进入我所工作园区者,每次扣除当事车主100元岗位津贴或补贴(下称津贴)。造成无证进入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扣除10元/次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扣除津贴100元/次,堵塞消防通道者,扣除津贴200元/次。机动车车主不听劝导强行进入园区,或故意堵塞研究所大门的,扣除津贴500-1000元/次。
第十四条自行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者,扣除津贴10元/次;电瓶车、摩托车20元/次。电瓶车在园区内充电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造成园区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3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我院内部秩序管理工作,努力打造职业化法官队伍,展现现代化法院形象,结合我院已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启用新办公审判大楼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作息制度
第一条法院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严格上下班制度,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上班必须在9:00前进院办公大楼(除因班车故障等非人为因素迟到外),下班必须在17:30后离开办公室。
第三条凡上级和本院安排的全院性会议(包括政治学习与重要活动),除已安排开庭不能更改等原因外,原则上不能请假。必须请假的由庭室负责人说明请假理由,报分管领导签批后,于会前送院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餐厅就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未到规定时间不得提前就餐。
第五条本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餐厅就餐,不得在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用餐。
第六条周一至周五午餐及其他工作期间,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一律禁止在法院餐厅饮酒。
第七条法院餐厅属职工内部食堂,只负责解决本院干警的就餐问题,不对外营业。需在食堂进行业务接待的庭室,必须提前到院办公室办理接待登记手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着装制度
第八条上班时间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制服,佩戴徽章和工作卡;穿着制服要整齐、清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与其他服装混穿;不得穿凉鞋、拖鞋。
第九条法院干警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徽章和领带,不得戴耳环、戒指、项链等饰品,不得披头散发。
第十条开庭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的要求,统一穿着法袍出庭。
第十一条司法警察应同时执行《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办法》。
三、设备使用制度
第十二条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要做好各项设备用电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带电拆卸、搬动设备,带电插拔信号线,工作完毕或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及其辅助设备电源开关。
第十三条院大法庭、科技法庭、多功能会议室、新闻发布厅等设备使用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庭室会议室、中小法庭、调解室、办公室的使用由各庭室自行安排和管理。
第十四条院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音像设备的配给、使用、管理、维护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各庭室对上诉设备的使用应提前通知院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开启、关闭。
第十五条各庭室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机、摄像机的使用、管理、维护由各庭室负责。
四、计算机使用制度
第十六条法院计算机使用实行内外网分离,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办公室计算机的网络连接状态和属性,严禁私接调制解调器或光驱。
第十七条法院干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规定做好各类数据备份,保证数据资料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对新购置和配发的设备,经专业人员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因质量引起问题和原始病毒的`侵害。使用软盘要先用防病毒软件检测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对上级下发的软件和数据应进行检测,防止病毒感染,未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的软盘和数据,严禁上机入网。
第二十条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重要信息和有关文档资料,严禁有干扰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正常运行的行为。
五、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院所有图书资料向全院干警开放,法院干警可根据审判业务和学习需要,到院图书资料阅览室进行查阅和学习。
第二十二条法院干警到阅览室查阅书籍要有遵守秩序,要遵守阅览室开放的时间和服从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干警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必须妥善爱护书籍,原处取放,不乱摆乱放;严禁对图书资料折页、撕页,严禁勾画和涂抹书籍。
第二十四条禁止将图书资料带出阅览室。如需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人员同意,复印结束后立即将书籍归还;如确需借阅,须经阅览室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登记,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日。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所需的政工类、审判业务类、图书资料藏书等用书统一上报院办公室购买,由阅览室编号管理。
六、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全院所有机动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二十七条院办公室对车辆实行定员管理,每辆车确定一至二人为专职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并负责年度检审,以确保车况良好,性能稳定,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如因全院工作需要,配到各部门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院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动。没有配发车辆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调整安排车辆使用。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出车必须先报各庭室负责人同意,并根据出车的目的、路线和地点统一填写派车单经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出车。行车途中应按照审批的路线行驶,无特殊原因,不准随意绕道办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三十条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管理,不得占用其他车位。全院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及燃油按政府采购中心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管理。
第三十一条车辆市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到院办公室报修,经同意后,持派单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长途用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向院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可就近修理。
七、警卫值班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和来访群众,由警卫人员通知被来访人进行接待,接待工作原则上在办公大楼大厅或接待室进行。对参加庭审的公诉人、律师,出示证件后可免予安检直接进入审判区;对亲友来访,须有接见人到场陪同,进行登记后放行;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访、进行调解、询问案情等审判工作相关事宜,由警卫通知案件主审法官,统一安排在审判庭进行。
第三十三条警卫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搞好机关警卫和传达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气,主动询问来院事由,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和给予指引。
第三十四条警卫人员值班时间为夜间班17:30-翌日9:00;昼间班9:00-17:30。值班人员要准时到达值班室,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未交接离岗。
第三十五条警卫上岗后不得擅离职守,擅自调班;下岗时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必要时可在审判法庭区域增设流动值勤岗,负责维持该区域的秩序。
第三十六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漏院、庭领导及审判人员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对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来院吵闹的,应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现矛盾激化或发生其他异常和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应尽可能做好疏导工作,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第三十八条维护机关门口秩序和车辆进出安全,制止外来车辆入内。
第三十九条对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出院的,检查核对出门证件后放行,无出门证的,不予放行。
第四十条遇到重大情况,应立即请示有关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夜间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并注意保密;对签收的函件,做好登记和移交工作。
八、卫生清洁制度
第四十二条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保持环境卫生的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和废纸;不得从窗口抛扔废弃物;不得在墙壁、走廊等公共部位涂贴、故意污损;不得破坏绿化。
第四十三条法院干警要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投放。不得将废弃的带密级的档案、文件随意丢弃,要集中放置专门的垃圾箱,交由院办公室集中销毁。
第四十四条法院干警应负责各自办公室内的环境卫生,墙面无乱张贴、无灰尘和蛛网,地面清洁无明显污迹,办公家具表面无明显积灰。
第四十五条法院干警每天下班前将各自垃圾整理好放在各楼层指定区域,由清洁人员集中收集,运送。清洁人员不得自行进入办公室清洁卫生。
第四十六条法院办公大楼及审判大楼楼道、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6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7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8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检查铲车的轮胎气压、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发电机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二)设备的`启动
1、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车辆,变速操纵手柄、大臂、铲斗操纵杆放置在空档。
2、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液压油升温;每天早上启动时,活动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铲斗收放3次;左右转向各3次,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3、行驶时铲斗抬离地面高度与前桥高度一致为宜。
4、铲车为无极变速,变速操纵手柄选择低速前进档,缓慢起步;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在路况较差路面、急转弯、紧急情况下减小油门减速通过;牛场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盘右手边是大臂与铲斗操纵手柄,操作人员要缓慢操作,宁慢勿快!
3、换档时不准踩油门,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4、铲车不准用二档铲料,应用一档,因为二档是行走档;用铲车铲起紧贴地面重物(精料、石块、沙子)时,前轮不得离地;如铲不起来,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不得用铲斗撞击货物,立即收斗车辆倒出。
5、提升大臂使铲斗的下端超过卸料点上端时卸料,边提升边使铲斗向前翻转,卸料时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纵杆控制大臂长期处于最高位置,否则损坏液压油缸。
6、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称重显示器上的数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粮,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员必须明确知道正确的投料顺序;必须严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数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时要散开检查,3秒钟内加料不得超过250kg。
(四)设备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两车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米,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环境一定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
3、铲斗必须平放在地面上。
4、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19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0
一,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公司内部车辆,井队值班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各井队要求用车单位向调度室申请登记并申报用车事由,车队据此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车辆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门和个人先到调度室真写《小车申请使用单》然后到车队登记,车队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用车人必须在行车记录和加油票上签字认可。
三,内部车辆管理:
1.要求车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表》所设内容认真填写,严密监控内部车辆运营状况。
2.车辆费用结算,由车队依据《内部车辆行驶单》《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所记载内容与司机所带《公司车辆行车记录表》核对无误后并交财务一份,《小车耗费情况登记表》进行挂账。
3.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司机要通知车队,确认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间,车队审核后,才能实施。
4.额定油耗: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油耗指标,按百公里油耗指标执行,月底依据所报油耗,由车队进行综合核算,评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同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不会检修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维修意见。在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末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去维修,无论在定点修理厂或在行途中,经车队同意的修理或购置的新配件必须交回旧配件。
3.出车在外时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如车要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车辆被盗,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若属于个人原因,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1.车辆开支:车队司机所有不能预算的开支,都要向车队领导汇报,确认其合理性才能实施,事先不汇报,而私自开支的其本人承担全部费用。
2.司机对车队和调度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以向经理反映。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或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六.司机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习驾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由车队解释各部门
七.值班车管理规定:
1.驻井队值班车下派到井队值班,车辆调派使用由井队长负责,车队协助管理,每月由井队考勤考评,月底报车队备案挂账,驻井值班车要服从井队管理,不经井队允许,不得私自开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井队或其它人员驾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不负责任。
2.货物转运,损坏赔偿:
值班车将货物装上车后,开据入库单或,所装一切货物的责任都由司机本人承担,要保证货物安全运送到位,到井场或目的地卸货清点无误后,责任即可免除,如所装货物丢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遇道路翻桨,老乡挡路,天阴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遇阻司机应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4.密切注意车辆性能变差,下降当燃油与润滑油的消耗增多,劲力性下降时向车队汇报,以免造成车辆使用成本增大。
5.对于值班车加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井队长,队长安排人员确认无误时才可加油,井队出具出库单,写明数量,使用人,负责人签字,在将出库单交回车队车队交回财务挂账。
6.值班车应认真填写《井队值班表》和《行车记录表》,井队领导考评后,上交车队,车队将此表交回挂账,每月月底必须将两表交于车队。
7.驻井值班车私自使用井队燃油,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伙同井队人员共同作弊的,井队人员交行政办处理,予以除名处理。
8.车队依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调派所需车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八.工作原则及标准:
1.原则性:坚持执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配车,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科学性:要求熟练掌握公司车辆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见性,计划性,统筹安排,灵活调度。
3.合理性: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一条线路重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灵活性:从公司的实际复兴出发对于紧急要用车的,要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耽误生产。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1
一、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公司车辆违章需根据行政办注明的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专职司机和派车人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2、派车人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用,不按派车单执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一律由该派车人员和驾驶员承担。
3、行政办每月月底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书面通报给车辆专职司机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无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50%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公司承担70%,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公司承担50%.
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货、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
第10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2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
第15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护应该最少每二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维护一览表》。第16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
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7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8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0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1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2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3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4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5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6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4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6.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5
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1车辆维护工作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6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2.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2.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2.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3.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3.1.1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1.2紧急工作任务;
3.1.3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3.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3.3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4.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4.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5.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5.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6.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7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8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综合业务部是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部门。
二、用车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综合业务管理部申请用
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业务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调度权限
办公室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调度,办公室为车辆管理指定部门。
四、派车程序
1、市区内用车,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车的,应合并用车。
4、凡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办有关派车单据。(申请单见附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掌握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况和车辆使用情况,以便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五、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六、节油管理:
1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邮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5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有驾驶员妥善保管。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29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和安排,保证公司合理有效用车。
2、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者私用,违者将给予辞退。
3、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车辆使用完毕后,专职司机应把车辆停回指定存放点,并锁好车把锁,关好车门车窗。
三、车辆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
1、用车流程
1.1内部人员(专职司机驾驶)
1.1.1用车部门经理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用车登记表》,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用车人、出车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车起止时间、出车司机、车牌号码、起止公里数。
1.1.2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1.1.3出车结束后,专职司机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2内部人员(非专职司机驾驶)
1.2.1用车人员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包括出车日期、出车起止时间、事由、用车人、司机、车牌号码、公里起止数。
1.2.2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1.2.3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3外部人员
1.3.1外部人员用车须报公司领导同意,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用车。
1.3.2用车结束后,综合部工作人员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情况。
2、注意事项
2.1车辆使用过程中,严禁非公使用车辆,一经发现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在需要停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者适当、合法的位置。
2.2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司机酒后驾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规划、监督和控制;财务部辅助监督管理。
1.2综合管理部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保证车辆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2、车辆用油管理
2.1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
2.2公司车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车携带油卡;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用现金进行加油,需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2.3禁止车辆油卡之间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可以使用。
2.4车辆油卡实行定时定点充值。每月月末由综合管理部在中国石化充值点统一对公司车辆进行油卡充值,并索要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2.5车辆油卡充值前,财务部向中国石化转帐汇款,综合管理部携带相应转帐手续去中国石化统一办理油卡充值。
五、车辆保险管理
1、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档、查阅以及保险购置。
2、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车辆保险一览表》,实时监控车辆保险情况。
3、综合管理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两周,做好车辆保险市场调研,并把调研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统一购置。
4、车辆档案由专人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完税凭证、保险单、行车证复印件等,对于车辆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存档,保证车辆档案完整性。
六、车辆保养、维修和年审
1、职责
1.1车辆保养、维修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
1.2管理人员对车辆保养、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建立车辆保养、维修档案。
1.3驾驶员负责及时检查、发现故障,简单的故障做到随时排除;驾驶员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上报公司。
2、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2.1驾驶员做好出、收车检查,保持车况完好和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2.2驾驶员每周检查车辆发动机、油路管线等重要部件以及机油、汽油和润滑油使用情况。
2.3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安全停车。
2.4每月驾驶员检查车辆的消防设备,每台车配备干粉灭火器一台。
3、定期保养、维修。
3.1驾驶员按照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3.2车辆需要保养前一个星期,驾驶员要告知综合部管理人员,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车辆进行保养。
3.3车辆保养和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站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维修站。
3.4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要及时检查,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安全行驶的影响,积极主动排除。
3.5如果无法处理的故障,驾驶员及时向领导请示,征得领导同意后按照就近原则到附近修理厂维修,并对故障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进行汇报。
3.6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部件交由公司验审,不得私自处理。
4、年检
4.1综合管理部派专人对公司车辆进行年检。
七、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违章罚款
1.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标示,不能违章行车,若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驾驶员熟知车辆停车相关规定,不得把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位置,否则后果自己承担。
1.3以上违章罚款若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相关责任人处理。
八、驾驶员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仪容仪表
1.1驾驶员着装整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1.2驾驶员出车过程中不吸烟、不喝酒,不开情绪车;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浏览手机内容。
2、安全管理
2.1驾驶车辆时必须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
2.2驾驶员要熟知路况,方便快捷到达目的地。
2.3驾驶员安全行车,爱护公司财产,保障人车安全。
2.4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长期停车等人过程中,车辆要熄火。
2.5驾驶员陪同财务人员出车时有保护财务人员的义务,特别是携带现金时,驾驶员不离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传播乘车人之间谈话内容。
3.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公司领导专职司机还须保守知悉的领导私人信息。
4、其他事项
4.1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司机学习,学习车辆性能、安全驾驶以及车辆保养方面的知识。
4.2驾驶员要保持车内外卫生,保证每周洗车2-3次;大雨过后要对车辆及时清洗。
4.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方面有监督的义务,严禁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1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2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3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油料的补充
4.5.1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4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人员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空滤油加足,制动液在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检查拖拉机的外观、轮胎、各种水管连接可靠,与搅拌车连接的PTO轴正常。
3、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
(二)设备的.启动:
1、左脚踩离合器启动拖拉机,副离合器(动力输出)必须断开,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升温。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5秒,启动间隔不少于2分钟,连续启动3次失败检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启动。
2、一档起步,稍给油门后逐次挂高速档,避免突然加大油门,应缓慢增减油门。起步时不得开启动力输出,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3、当水温达到60℃以上才能全负荷工作,正常水温75-90℃,如果冬季温度不够,可在水箱前放纸壳挡风。
4、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特别注意!拖拉机与TMR搅拌车配合工作时,车辆只要在行进中就关闭动力输出(备注:有些TMR供应商说其设备在行进中可以进行搅拌,牧场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据设备厂家要求进行)。
2、机油压力过低、水温过高、排烟不正常、异常响动,立即停机检查。
3、在牛场内行驶时车速不得高于15km/h,牛舍内不高于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紧急情况要减速通过。
4、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5、使用过程中发现水管、油管龟裂、松动,立即停车、更换。经常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6、拖拉机以牵引、提供动力输出为主要工作内容,所以根据工作对象不同选用不同型号及厂家的拖拉机(国产和进口拖拉机型号提供动力有差异,选用时一定问清TMR设备厂家推荐的型号及厂家)。
7、拖拉机在行驶中,驾驶员不得离开座位,脚不得放在刹车和离合器踏板上。有司机养成脚在离合器踏板上,使离合器片经常磨损需要频繁更换。
8、不能用脚尖或脚心踩离合器,以避免无力或脚滑;踩离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松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
9、副离合器的使用:拉副离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松副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逐渐增加负荷。
(四)设备的停放
1、不准高温、高速下停机,应逐步降低水温。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环境一定要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有车库条件的一定放置在车库内。
3、在低于0℃的情况下停放时,未用防冻液的拖拉机必须放尽发动机内的冷却水。冬季较冷时可以使用废弃的黑白膜盖着发动机部分。
4、拖拉机与TMR搅拌车保持直线位置,拖拉机车头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范围内无障碍物,如果冬季启动不了可以用铲车拉着火。
5、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不能轮流开车,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篇35
1、负责车辆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保养维修常识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验证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有权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情况,由车队长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3、驾驶员因公用车时,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不得派车。
4、每车设车辆使用记录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单车运行成本。
5、每车设置车辆养护记录表,由车队队长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一并转办公室审查并存档。
6、车辆保养
6.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请修报告,注明行驶的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6.2车辆应有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费用。
6.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领导沟通后进行修理,但修理费不得超过500元。
6.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身故障所需修护费用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指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分担。
6.5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违规与事故处理
7.1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违反交通规则被罚者责任及罚金自负。
7.2未经许可将车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罚。,如非公派出车各种事故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并追究责任。如非公派出车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负,如被拘留按旷工处理。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交通肇事,应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险公司理赔科,勘察现场,分清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办公室,并与相关人员联合,协调处理,如属轻微事故,可进行初步处理后再向办公室报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分担。
8、费用报销。
8.1公务车用油,由公司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以现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为车辆加油。
8.2公务车维修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9、驾驶员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9.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9.4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如高速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9.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9.6出车在外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件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9.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违者罚款50元/次。
9.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9.11车内不准吸烟,要保证车内干净整洁。
9.12提倡敬业精神,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要准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