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_小区养狗的管理规定条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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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_小区养狗的管理规定条例(通用3篇)

物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_小区养狗的管理规定条例篇1

1.凡在小区内养犬的住户,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养犬管理办法办理养犬证;进行年检,并且到物业部办理登记。

2.养犬人在办理养犬手续时,可以由物业部代为办理,也可自己到当地派出所前台办理。

3.办理养犬证时,应携带住户证(租房协议)、养犬人身份证,办证费600元,年检费300元。代理办证时应出据保安部证明,养犬人身份证(护照)号,联系电话。

4.物业公司依法对养犬人进行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管理,应当对违法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告制止。

5.小区住户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准养烈性犬、大型犬。

6.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7.携犬出户时,应当拴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养犬证,应当避让行人。

8.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9.不得进入小区的超市、健身娱乐场所。

10.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叫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11.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12.当发生犬伤害园区其他住户人员时,养犬人应当负责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赔偿责任。

13.在小区内不得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所等项经营活动。

14.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时,物业公司可以进行调解,如果一方不接受调解,物业公司应当向公安部门反映,对于公安部门的处理决定,养犬人应当履行。

物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_小区养狗的管理规定条例篇2

一.本小区不提倡养犬及宠物;

二、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养犬人在购犬10日内,携犬、宠物到管理处登记,填写养犬宠物登记表及承诺书,便于物业管理处与派出所联系办理办证手续。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

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严禁小区内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游泳池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远离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及宠物,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严禁犬尿洒到他人的财产上,若因此发生纠纷犬主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及宠物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及宠物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误工费等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匀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主动积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及宠物,平息纠纷。

十三、犬类咬人致伤,除责令立即捕杀外,犬主要承担全部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损失;直接咬死他人或咬伤后因狂犬病死亡的,犬主要承担全部丧葬费和抚恤金。咬伤咬死家畜、农禽,犬主要负责赔偿。

十四、拒不执行本规定,并阻拦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养犬要实行圈养,携犬出户时,处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外,6时至19时严禁在小区遛犬,节假日全天禁止在小区遛犬。

十六、对违反小区养犬规定,随意在小区遛犬、粪便不收装等现象,除对其批评罚款外,还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十七、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小区各项规定制度,本人将为了整个小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承诺完全同意、赞成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和各项小区管理规定,违反规定自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物业小区养犬管理规定_小区养狗的管理规定条例篇3

为加强对员工手机配置的使用和管理,方便公司各部门工作沟通协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因工作需要的项目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员工。

2、部分因工作需要的非中层以上级别员工。

二、配置办法

1、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员工,公司综合部统一配置。

2、员工与公司签订免费领取与使用手机承诺书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三、管理办法

1、免费领取手机及卡的员工,每月按通信公司规定缴纳话费。员工应保证手机费充足,及时缴纳话费。

2、配置手机的员工,统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职期间与甲方及公司内部的联系均使用本号码。

3、公司对符合规定配置手机及卡的员工,提供相应的话费补贴,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保证24小时开机,若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内因使用者原因(如因没电、电话欠费而停机)无法联系本人,按违反公司规定处理。

4、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综合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5、使用该手机满两年后,手机归员工所有;手机使用未满两年,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

6、享受公司配发手机及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7、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务。

北京福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