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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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精选3篇)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3.家委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宣传部、文体部、后勤部,各部门分别由三个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宣传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办好家长园地,管理好家长信箱,做好各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及其他日常宣传工作。

(2)文体部:配合园方举办全园性的各项大型文体活动,代表家委会组织好家委会主办的家园(或与社会)联欢的相关活动。

(3)后勤部:做好一切与家委会活动有关的家园活动及与家长活动有关的后勤保障供给工作,并代行财务部职责。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幼儿园,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热爱幼教事业。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先进家长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为突出。

第四章有关经费问题

第十条家长小组视本班的活动情况及全园家委会的需要,可按当时所需数额向本班家长平均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预收一定活动经费,以便有效地开展班内的各项活动及支持家委会的工作。无论何种收费方式,都应向家长解释清楚,讲明用途及使用计划。收费及费用开支需由专人专办、专人专管,必要时向家长公布,并将开支明细存档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由家委会组织的各项联谊、竞赛评比等社会性活动,其费用由各班家委会委员通过家长小组收缴解决,其收费及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由后勤部参照第十条的方法办理。

第十二条家委会或家长小组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市xx区xx镇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迁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民办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篇3

一、宗旨: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建立家长委员会将有利于密切老师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调查和了解广大家长对学校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积极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深入调查和了解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办学特色,公正客观地向家长及社会宣传学校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扩大学校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定期听取并收集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年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举办年级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3、协助年级开展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密切配合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结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校委会反映;如遇家校利益冲突,本会参与协商制定解决纠纷的处理程序、处理办法等。接受学生或家长的投诉,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说明和解释,并及时向学校进行反映。对学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潜在的问题做出预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三、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产生办法:

1、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

2、每班产生1~3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其中一名担任该班家长委员会召集人。

3、各班家长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

年级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德育处负责。年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学校委托德育处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学校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主要联系人。

四、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学年伊始进行换届。

五、本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代表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质询的权利。

2、有按照规定要求学校立即处理纠纷并监督处理结果的权利。

3、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认为必要,有要求学校召集联席会议或紧急会议的权利。

4、有全体或分组对学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的权利。

5、有参加学校联席会议的权利。

义务:

1、有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并代表家长向学校反映问题、意见或建议的义务。

2、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家长和社会反映学校管理状况的义务。

3、有参加本会安排的全体或分组活动的义务。

4、有客观公正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利益冲突的义务。

5、有接受学校管理培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