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制度(精选3篇)
接送学生制度(精选3篇)
接送学生制度篇1
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同时让班级学生有序放学,鞍马池小学就学生上(放)学接送做如下规定。小学生实行1~4年级学生可以家长接送,5~6年级提倡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早上送学生到校门口不超过接送线(伸缩门处),车辆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从交警和护导队的指挥。下午接学生的车辆同样停在山前街,家长步行到指定区域(人行道的班牌处)等待孩子。过了接送学生时间,不见孩子出来可以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必要时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写临时访客单方可进校。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学楼门厅的石级处,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家长不准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同时班主任填好《学生临时外出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或在上课时,没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的,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当天下午有第三节或课外活动的班级16:00,四点钟管理的学生16:40,延长班学生17:20之前),在相应的班级家长等待区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况家长不能按时接走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委托老师管理。
接送学生制度篇2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7、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接送学生制度篇3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系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例会。
2、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布置各项工作、举行有关活动。
3、及时向党总支和团总支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的会议精神。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团总支副书记的职责
1、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事务:团员关系申报;各种评优评先材料的宣传和交送,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总支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申请优秀团总支、优秀部门等。
2、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紧抓团总支下属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做好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并抓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检查并协调各部门工作,协助主席做好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搞好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
5、向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四、部长职责
1、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会工作
2、完成学校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3、加强本部与各部的联系,协调各部门工作。
4、带领下属干事,指导并帮助干事熟练掌握本部门工作
五、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有关工作
2、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3、明确分工,对外联系等工作
4、及时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协助部长完成其他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