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精选3篇)
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精选3篇)
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篇1
1、为加强旅游景区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景区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景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住宿、餐饮、交通、购物、文化娱乐、体育竞赛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3、景区的发展应实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创建文明、和谐旅游景区,强化以人为本的宗旨,利用旅游景点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在编制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景区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旅游环境,鼓励和扶持旅游业发展。
5、景区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自主经营。景区应接受所在地旅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服从旅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景区应向所在地政府的计划、建设、工商、环保、林业、公安、交通、文化、卫生、宗教等有关部门经常报告工作,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配合旅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业各项工作。
6、旅游景区应按照国家旅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推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
7、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旅游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0、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县级以上旅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依法对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旅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对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2、旅游景区对导游人员及景区内的游乐项目、餐饮、商品等从业人员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13、景区的工作人员和旅游者,均应遵守本制度。
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篇2
1.总则
1.1目的
规范客服中心各业务部物资管理工作,使客服中心的物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流程清晰、制度健全。现场物资管理高效便捷、账目清晰准确。
1.2物资管理组织结构
客服分三级物资管理结构:第一级为业务管理部物资管理室,代表客户服务中心行使物资管理的职责与权限,代表客户服务中心与财务部、审计部等公司其他部门开展物资管理方面的工作;第二级为各业务部,负责为现场编制账目,对现场物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保证本业务部所属现场账实相符;第三级为现场,做好现场物资的保管工作,及时、准确反馈现场库存,做到按需使用,杜绝浪费。
1.3部门间物资管理工作流程
1.3.1现场
图11-1部门间物资管理工作流程图
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物资,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向所属业务部提交申请;
该'内部联络单'由现场总代表审核,以电子版形式发给所属业务部计划员;
现场提交的内部联络单'必须写明申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紧急程度等内容。
1.3.2业务部
业务部计划室接到所属现场提交的物资申请'内部联络单'后,与现场确认并进行核对、整理;
业务部计划室将已核对、整理完'内部联络单'提交业务部主管审查、签字,然后将该'内部联络单'提交业务部经理审批、签字;
业务部计划室将完成所有签字流程'内部联络单'以传真或扫描形式提交生产管理部,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交业务管理部备案。
1.3.3业务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收到业务部提交备案'内部联络单'应按业务部分类存档;
必要时经业务部请求,代表业务部九物资申请、发放事宜与生产管理部进行协调;
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由业务管理部负责编制,以'内部联络单'附件形式提交生产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就客服中心集中采购事宜以'内部联络单'形式统一提交生产管理部。
1.3.4生产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接到客服业务部提交'内部联络单'后,确认生产库房可以满足申请数量,安排生产库房向现场发放;
生产管理部接到客服业务部提交'内部联络单'后,确认生产库房无法满足申请数量,安排采购部进行采购。
1.3.5采购部
根据生产管理部所下发'计划单',展开采购工作,并最终根据'订单'指定供应商向现场发货。
1.4物资管理范围
物资管理范围为客服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所涉及的所有物资,具体包括:
客服中心现场工作所需工具;
客服中心现场工作所需备品备件;
客服中心现场工作所需耗材;
各级库房在物资保管中所涉及的仓储搬运设备、仓储安全设备、仓储存储设备等。
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篇3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发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发票,包括税务发票和其它财务收据。
第二条发票的领购
1.发票必须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购买;如需自行印制发票,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除此之外,公司不得以其他任何途径购买发票。
2.公司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三条发票的开具
1.公司收取经营业务所得款项,应当及时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在特殊情况下,如需预先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应有公司xx部门开具的收款通知。财务部门应做好有关信息的备查记录,并有义务协同xx部门及时催讨,争取在开具发票的xx日前将款项收回;如对方确有支付困难,应追回发票并予以注销;在确认同意支付后,重新开具。
3.xx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公司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
第四条发票的保管
公司xx部门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xx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条发票的检查、核对
1.公司xx部门应定期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2.公司xx部门对开具完后的每本发票存根需进行账务核对,以确保每笔收入均入账,并在发票存根上予以记录,检验每会计期间所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与营业收入金额是否相符;对金额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第六条禁止事项
1.公司任何部门及员工均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的发票。
2.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3.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禁止倒买倒卖的发票。
第七条变更、注销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八条附则
本办法自即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