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残联工作总结(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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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残联工作总结(精选3篇)

村级残联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临泽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立足实际,强化措施,认真履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取得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维权氛围。把每年5月作为残疾人法律宣传月,借助全国助残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讲授有关法律知识,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镇、村(社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等,向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发放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维权事业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增强了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了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低视力残疾儿童视力矫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扶残助残项目,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建设,构建维权网络。持续深化残联组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专兼挂”等方式,使县残联领导班子充实到5人,兼、挂职副理事长已由组织部正式下文任命并正式到岗履职。为残疾人数量超过5人以上的楼宇、居民小区、村民小组配备兼职义务联络员399名,形成县、镇、村(社区)、社(小组)四级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实现了“半小时权益维护服务圈”,形成了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网络。同时县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执业律师2名,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了残疾人维权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强化来人来访,及时答疑释惑。举办两期期残联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依法普法、依法维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对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工作实行专人接待、建立台账、限期办理,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处结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强化便民措施,提供便捷服务。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执法力度,每年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基层社区(村)等进行维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面对面的了解残疾人在维权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并及时给予解决,拉近了政府与残疾人的距离。二是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从便利残疾人出发,实施“—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明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和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受理程序。确实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咨询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实现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将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今后打算

继续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化解各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做好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对一户多残、老残—体和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行特殊救助和临时救助,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村级残联工作总结篇2

一、民政工作

1、认真执行低保政策,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各村相继召开了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评议将条件好转或自然减员的低保户退出了农村低保。同时对新出现因病因灾的农村特困户进行逐户走访,通过代表评议程序据实纳入,将各村的原保对象及拟新增对象统一制作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并将全镇1510户低保对象与省级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里的数据进行核对录入。严格按照五保纳入条件及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村里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并将所有已保对象信息录入省级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

2、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核查及扩面工作,今年以来,核减城市低保8户14人,新增城市低保13户14人,核减农村低保170户284人,新增农村低保238户257人,新增农村五保11户12人。对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提标7户8人,农村特困低保提标13户16人。到目前止,全镇享受城市低保救助对象共有121户173人,享受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共有1510户1787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2人。

3、根据鄂民政发[20xx]57号文件关于对农村低保特困家庭给予特别救助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帮助解决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实际困难,更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从今年7月开始,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在享受一类保障对象补助金基础上,按二类保障对象补助金增发特别救助金,截止目前,全镇共有46户54人享受此救助,实行社会化发放特别救助金23328元。

4、全面开展80周岁以上老人调查摸底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据实呈报,目前,我镇共有1477名80岁以上老人及2名百岁老人,已分别按人月平50元、人月平300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5、以解决困难群众救助为重点,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今年以来,共为60名困难群众解决大病救助142656元,为23名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救助43500元,将17名特困优抚对象免费送往宜昌优抚医院进行疗养。将3名严重精神病患者免费送往康宁医院和宜昌东山医院进行治疗。

6、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今年我镇旱灾灾情严重,因灾水稻绝收面积达231.62亩,旱灾期间,镇、村两级及时组建专班,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安抚灾民,并快速发放因灾困难群众灾后生产生活补助费209810元。

7、认真做好双拥工作。“八一”前夕,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走访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三属人员,共计29人次,走访慰问资金8300元。

8、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公益性公墓,全镇建有2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在今年3月下旬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经过广泛深入宣传政策,除个别单位外,目前大多数村场该项工作管理规范。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上半年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优抚对象共73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56380元(车辆遗体接送、普通冷藏、普通火化、基本消毒)。

9、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共接待各种来信来访200余人次。

二、残联工作

1、对26名重度残疾人开展“阳光家园”居家托养工程,人平发放600元/年托养补助费,对3名重度残疾人开展“阳光家园”日间照料托养工程,人平发放1200元/年托养补助费。

2、切实开展社区康复调查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调查,经调查统计,全镇现有持证残疾人1403人。残疾人户中男残疾人818人,女残疾人585人,并对全镇现有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登记和存档。为更好的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今年以来,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及2名0-6岁儿童配发轮椅13辆,助行器10个;为16名肢体残疾人按人/200元标准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6月24日,宜昌市阳明医院对我镇白内障患者进行康复筛查,此次共筛查121名患者,符合手术条件的68人,于6月25日统一组织患者到阳明医院进行康复手术治疗。9月23日开始,宜昌市阳明医院再次到我镇开展“阳光复明”工程,历时半个月逐村对眼疾病人进行现场康复筛查,现已有3000余眼疾患者进行了筛查,初步检查后符合手术的有100余人,对符合手术患者已分期为他们进行免费复明手术,此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4、配合市残联在安福寺开展企事业单位安残就业年度复核工作,目前已有9家企业安排10名残疾人就业,并对44家企业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确保残疾人保障法有效贯彻落实。

5、为160名重度残疾人按人/年/600元发放特残生活补助,更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6、在各村组织残疾人进行柑橘和实用技术培训,参训人员达500余人,发放科技书籍500余册。

三、201x年工作计划

1、以党的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扬省级民政工作先进单位成果,扬长避短一如既往的抓好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双拥和扶贫开发为重点的民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安福寺镇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上级组织和镇委、镇政府下达的工作计划。

2、以强化农村五保、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新形势下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救灾救济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3、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尽力为其排忧解难,努力为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服务。

4、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民间社团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权利,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

5、以勤政廉政为准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工作的实际行动让党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

村级残联工作总结篇3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

1、落实国家专项彩票康复项目:安排残疾人前往省残联安装假肢1人/次、发放轮椅13人/次、发放残疾人生活用品用具8人/次。

2、开展下肢缺失残疾病员、困难残疾儿童资助需求项目、小儿麻痹后遗症残疾人员等三项调查,为明年的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3、按照世界轮椅基金会的要求开展对困难残疾人的调查,并为经确认的8名捐赠对象上户发放轮椅。

4、组织白内障残疾人“重见阳光”活动。全区130名白内障患者经行了复检、筛查,完成了市残联分配给我区的2个免费治疗指标。

二、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1、为18名残疾人子女办理了学杂费减免证。

2、组织安排13名原从事代步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的5就业,督促各镇(处)及时发放工资,完成了市政府对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100%安排就业的要求。

3、协助人事劳动局为符合就业政策的的残疾人办理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

4、开展全区各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状况统计工作。

三、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

1、在全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暨“助学、助听、助行、助明”活动。

2、组织学习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

3、推荐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自强模范并组织相关材料报市残联。麻丘镇1残疾人成为自主创业的自强模范(全市共6名自强模范)。通过宣传,进一步激发了残疾人的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五车整治

1、配合区创建办整治新式代步车改装和非法营运现象。

2、配合市、区“五车”整治办、青山路派出所解决非法营运人员胡燕的生活困难问题。

在五车整治过程中,做到了“对内真情帮扶、对外强力整治”。

五、其他工作

1、筹措资金,摸底筛查,组织春节前集中走访6户贫困残疾人(大病救助对象)。

2、接待残疾人来访12批次。

3、与高新医院协调残疾等级评审事宜、规范残疾证的审定工作。

4、为34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生活困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引发一些不稳定因素;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区残疾人工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同高新区的地位很不相称。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工作,加以克服。

20__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帮扶和救助贫困残疾人工作,针对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康复、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帮扶和救助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困残疾人的救助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洪府厅发125号文件精神。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

(三)将贫困残疾儿童纳入救助范围。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

(四)积极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做好特困残疾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品以及用品用具供应工作。

(五)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帮扶干部在帮扶残疾人的过程中,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强不息。

(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不定期开展扶助特困残疾人捐赠活动。

(七)认真完成管委会、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