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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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

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篇1

xx年x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谐三山的需要。现将三山区两年多来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数占该类犯罪总数的60%,贪污征地补偿款人数占40%。

二、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村居干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主体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具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务条件。本院立案侦查的3件10人贪污案件中,10人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基本上是书记、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大捞特捞。如我院查处的某村原书记胡德坤等3人贪污一案,就是将国家填塘固基款50余万元套出,私设小金库,后将其中的10余万元私分,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和上访举报,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2、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的对象单一,都是在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将国家补偿给农民的的防汛专项基金和征地补偿款贪污私分。

3、从犯罪手段上看,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帐、集体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徐某某等4人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会班子成员,利用经办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管理活动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村民名单,套取征地补偿款10余万元予以私分。

三、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

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

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

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

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四、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篇2

200x年2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谐三山的需要。现将三山区两年多来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数占该类犯罪总数的60%,贪污征地补偿款人数占40%。

二、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三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村居干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主体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具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务条件。本院立案侦查的3件10人贪污案件中,10人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基本上是书记、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大捞特捞。如我院查处的某村原书记胡德坤等3人贪污一案,就是将国家填塘固基款50余万元套出,私设小金库,后将其中的10余万元私分,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和上访举报,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2、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的对象单一,都是在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将国家补偿给农民的的防汛专项基金和征地补偿款贪污私分。

3、从犯罪手段上看,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帐、集体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徐某某等4人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会班子成员,利用经办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管理活动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村民名单,套取征地补偿款10余万元予以私分。

4、从案件表现形式来看,多是串案、窝案。从目前查处的3件10人的贪污案件情况来看,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等多人共同贪污,没有一起是单打独斗的贪污,这也是发生在三山区村居职务犯罪一个最鲜明的特点。这一点也提示了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对村委会班子的监督是预防村居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5、从犯罪心理来看,主要表现为认为村干部很辛苦,待遇差,付出与得到不对等,于是,从心理上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有利益就想办法钻空子,打擦边球,侵吞国家财产,损害农民利益。

三、诱发村居职务犯罪的几个原因:

1、自身素质不高。在违法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中,多数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甚至还有小学文化程度,平时也不注重学习,不具备其履行职务所必需具备的专业和政治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水平较低,服务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意识陈旧,认为当村干部就是为了多捞钱,否则一年到头忙个啥。二是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薄弱,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正确区是非,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有的村居干部认为自己以劳务费的形式私分小金库,是解决村委会成员的福利,不认为是犯罪。

2、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调查报告《关于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通过对举报线索涉及的村财务的审核,发现存在着以下三点现象,一是钱帐不分,白条下账。普遍存在的是财务管理分散,村书记、村主任、会计手中一大把条子,报销时白条入账,导致村财务支出混乱。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备,有的村账目完全是口袋账,左手收钱右手支钱,甚至出现了村干部把个人的钱和村里的钱放在一起,混淆视听,最终导致账目混乱;三是资金管理混乱,收入不入账,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全流于形式,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村主任掌握着对村事务的决定权,随意公款吃喝,侵占公款用于消费送礼或私分。上述这些现象,给村干部侵吞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3、“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到位。两务不公开,导致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是群众无法监督,村居干部履行职务失去制约,暗箱操作。表现在发放征地拆迁中,补偿标准不一致,存在假冒村民名义骗取国家的土地补偿款;另一方面是群众对国家给予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款项的发放不清楚,容易引起猜疑,进而激发干群矛盾,由此引发的群众联名举报,集体上访等事件屡有发生。

4、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村会计受村主任领导,在实际的工作中受村主任的制约,很难严格执行相关的会计制度,不能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有的村会计与村干部同流和污,完全失去了监督作用。二是财务公开制度未落到实处,村委会只公开愿意公开的部分,很难让村民信服,容易形成新的矛盾。三是在外部监督上。上级管理部门对村居资金的分配、使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地管理和制约机制,缺少严谨规范的程序。在款项的发放过程中,没有认真的核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篇3

一、目前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1、作案动机和目的单纯,案情相对简单。在校生由于经历短、涉世未深,作案动机十分单纯,抢劫、盗窃案件就是因为受不了物质诱惑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伤害案件就是出于实施报复铤而走险。

2、作案一般出于冲动,偶发因素多。在校生由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往往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3、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由于在校生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幼稚单纯,实施犯罪行为时,罪过心理不明显,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因而主观恶性较小。

4、盲目性大,不计后果。在校生在实施犯罪时往往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多数在校生犯罪之后往往产生悔恨心理。

5、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是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又以侵犯财产犯罪为重。综合六年来的统计数据,在校生犯罪中以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所占比例最大,具体表现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犯罪,其中又以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的抢劫罪为重,占57.5%;盗窃罪占40%,位居第二。20xx年又出现了故意伤害犯罪。总的来说,侵犯财产犯罪在在校生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明显大于暴力犯罪,这表明侵犯财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新的发展趋势。

二、在校生犯罪原因分析

1、在校生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好胜心强,易感情用事。当感情受到刺激时,易冲动,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从性、突发性和偶发性。这是产生在校生犯罪的心理原因。

2、政治思想、法制纪律教育滞后。在校时期最容易接受外部环境的各种影响,因此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由于该时期青少年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青少年的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受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一遇挫折或诱惑,便成为犯罪者。

3、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和毒害。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在校生的灵魂有极大的腐蚀作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沦为犯罪者。

4、家庭、学校、邻里环境对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残缺家庭、问题家庭的出现使家庭的功能受到削弱,易使他们的子女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形成不良的个性和人格,成为促成犯罪的条件。学校忽视全面教育、教育不当或不充分都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并可能成为潜在的犯罪因素。

三、预防在校生犯罪的几点对策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消除不良影响,使在校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2、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狠抓学生的品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使在校生遵纪守法。可利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到学校或公众场所进行公审公判,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在校生在实案中学法懂法,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

4、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在校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5、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在校生采取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在校生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犯罪调查报告范文篇4

20xx年以来,XX区共发生335起街头路面侵财案件,其中“飞车”抢夺案件183起,诈骗案件80起,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72起,总案值达100万余元;共破获273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60名。

一、街面侵财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发案时间段相对固定。“飞车”抢夺案件多发生在傍晚和夜间,犯罪分子主要利用夜幕作掩护实施抢夺,全部案件中,发生在晚6时至次日凌晨5时的共117起,占64%;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多发生在中午进餐时间和夜间,犯罪分子主要利用中午车主停车进餐、购物办事或夜间行人稀少车辆无人看守之际疯狂作案,其中发生在中午的46起,占63.6%,发生在夜间的26起,占36.4%;街面诈骗案件则多发生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内,共56起,占70%。文章版权归网作者所有!

(二)发案部位相对集中。全部街头路面侵财案件中,发生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有170起,占93%;发生在其它地点的13起,仅占7%。从具体的作案地点看,犯罪分子主要选择交通便利、易于逃窜的娱乐服务场所较为集中的主干道街面,以及地处偏僻、行人稀少、易于犯罪分子选择作案目标的住宅区街巷和偏僻路段。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主要集中在公路边、餐厅饭店门口和无人看守的街巷路口,共发生53起,占74.24%。街面诈骗案件多发生在街头路面公共场所,共66起,占82.5%,犯罪分子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选择作案对象,一旦发现目标,立即趁乱实施诈骗,受害人往往来不及思考、辨别真伪,就已上当受骗。

(三)受害者多为妇女和中老年人。335起街面侵财案件中,爱害者80%以上是妇女。抢夺案件受害者85%以上是将包放在自行车、摩托车车筐中单独骑车或是将包背在肩上单身行走的妇女。街面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多是识别能力差、警惕性不高、贪图便宜或无原则的怜悯同情他人的中老年人,占受骗总人数的70%。

(四)作案方式多为流窜、结伙、连续作案。从破获的273起街面侵财案件看,2人以上结伙流窜作案占81%。综合分析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各有分工、互相配合,常用“打一枪换一地”的作案方式,得逞后立即逃往异地再故伎重演,以相同的作案手法连续作案。

(五)作案成员大多无业、文化程度较低且青少年居多。打击处理160名犯罪嫌疑人中没有正当职业的151名,占94.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146名,占91.25%;25岁以下的青少年129名,占总数的80.6%。

二、案件多发的要原因

(一)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有些居民缺乏防范常识和自防意识,出门时把包挎在肩上或挂在车把上,加之对周围可疑情况注意不够,很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部分车主安全意识不高,没有安装汽车防盗报警器,认为锁上车很安全就随意把包放在车内;有些中老年人防范意识淡薄、迷信思想严重,让犯罪分子连蒙带骗,很容易上当受骗。

(二)案件侦破难度较大。飞车抢夺、盗窃汽车内财物及街面诈骗多为现行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惯犯和累犯,具有一定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并且作案过程短暂,不容易留下痕迹物证,客观上造成了取证难、认定难,使犯罪分子存有侥幸心理,有恃无恐,频频作案。有的受害者遇到不法侵害时不敢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被抢、被盗、被骗后不知所措,先是与家人联系,后由家人报案,而延误最佳时机,导致侦查工作不能及时展开。

(三)特殊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近几年,二手手机收购、金银饰品加工、废旧物品收购等行业有了很大发展,而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一些业主对手机、金银首饰不问来源而低价购进,为案犯销赃提供了方便,这也是街头路面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四)治安巡逻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向街面投入了相当数量的巡逻警力,但由于受警力总体紧张的影响,街面巡逻密度、巡逻频率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从而使犯罪分子利用巡逻间隙伺机作案。

三、打防对策

(一)加强安全常识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防范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提醒夜晚外出的女性提高警惕,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一旦遇到此类案件,注意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和所用交通工具,并及时报警,为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创造条件。同时,注意宣传见义勇为的典型事例,在社会面上营造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并教育群众一旦遇到不法侵害,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想方设法抓获嫌疑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破案。

(二)加大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力度。配齐配强各级巡逻队伍,科学安排警力,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尤其是对易发案部位和区域,加大巡逻密度、频率,并派人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

(三)加强阵地控制工作,强化外来人口的管理。一方面加大对二手手机市场、金银饰品加工行业的管理,控制赃物的流向,以物找人,破获案件。另一方面加大对外来人员、无业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通过登记、检验身份证及向外来人员原籍了解情况等方法,从中发现可疑人,并加以控制,掌握行踪。同时,在外来高危人群中物建信息员及时发现犯罪线索。

(四)加大打击力度。刑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街面侵财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对发生的案件及时、全面梳理,从涉案的交通工具、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作案手段、特点等方面加强串并工作,寻找破案捷径。涉案地派出所要根据梳理出的案件情况,划定工作范围进行面上排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同时,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运用审讯谋略,加大审讯力度,力求挤清余罪,争取抓一个破一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