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模板(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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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模板(通用3篇)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模板篇1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3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3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0年月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模板篇2

*有限公司

*项目设备

协议编号:

买方:*有限公司

卖方: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具体协议:

1.概况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有限公司净化煤气加压风机机冷却风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买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有关各供货设备的技术条文。

1.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2、卖方的责任

2.1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严格执行买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制造规范和检验标准。

2.2卖方负责履行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卖方保证不能因正在履约的其它项目及其他任何原因,而影响到本投标设备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与交货。

2.3买方与卖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4卖方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买方的利益。

二、风机技术条件:

1、现场条件

1.1、当地大气压99800Pa,介质温度150℃——250℃,

1.2、介质成份:

电石煤气COCO2H2CH4O2N2

70-745.617-207.60.88.7

1.3、介质密度:1.039kg/m3

2、风机型号DW270Ⅰ—11G左、右旋180°

2.1、配用电机:Y280M—2,,90kw(江淮六安)防护等级IP54,防爆等级dⅡBT4;最高转速2900rpm

2.2、风机性能:

输送介质:煤气混合气体,温度150℃——250℃,介质密度:1.039kg/m3;流量:Q=16200m3/h

升压:P=12000Pa

叶轮直径1200mm,材质1Cr18Ni9Ti

转子振动均方根有效值:5.6mm/s

3、风机结构

风机型式:单吸入离心式

支撑方式:悬臂支撑

驱动方式:电机通过联轴器驱动

风机采用整体钢架组装出厂,机壳为灰铸铁,上下剖分,并设有检查口和排污口;

轴承箱体采用水冷与铝片散热双重冷却;

轴承采用SKF进口轴承;

风机壳体轴向气体密封采用膨胀节水密封,零泄漏;

电机配套:江淮六安电机厂

4、附件

减振器及配套螺栓8只;进、出口配套法兰各1只;进、出口聚四氟密封垫各1只;轴承部位金属温度计2只;

四、G4-73NO9D离心风机技术参数

风机性能:

输送介质:空气,温度-10℃-40℃,

流量:Q=35054-44000m3/h

升压:P=2441-1776Pa

叶轮直径900mm,材质1Cr18Ni9Ti

转子振动均方根有效值:5.6mm/s

3、风机结构

风机型式:单吸入离心式

支撑方式:悬臂支撑

驱动方式:电机通过联轴器驱动

风机采用整体钢架组装出厂,机壳为Q235A,

轴承采用哈瓦洛轴承;

电机配套:江淮六安电机厂(防爆电机YB2-225S-4,37KW)

4、附件

进、出口配套法兰各1只;轴承部位金属温度计2只;

三、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1、煤气加压风机四台(其中左右180度各两台),G4-73NO9D离心风机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

3、交货地点:邮编:

4、所有需提供电控图及基础图、控制原理图、外形图、端子接线图等(提供二份),电子版一套。协议签订一周内提供。

四、制造及检验标准

1.按买方提供技术文件。

2.卖方制造合同产品时所采用的标准、规范、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最新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3.卖方提供的《安全、使用维护说明书》。

4.设备(包括外购件)的外观质量要达到。

5.供货设备外壳体及结构件表面应保证平整光滑再喷漆层,油漆颜色按照信发华兴有限公司质量标准。

五、包装、运输

1.设备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防盗。

2.安装调试、易损件、特殊吊具、专业工具等,要单独包装并标明主机名称和安装调试易损件字样。

3.由于卖方包装、运输原因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卖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4、运输费用卖方提供。

六、技术服务

1、卖方向买方派遣的指导安装、服务人员,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制造厂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如工程进度、制造设计、图纸文件、设备配套、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交底、人员培训等。

七、质保条款

1、卖方所供所有设备自投产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免费提供维修,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48小时内赶到产品安装地点。

2、因卖方供应的设备不符合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及产品质量原因对买方生产及其他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买方二份,卖方二份。

本协议作为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后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有限公司卖方: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代表:卖方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技术协议与技术协议书模板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产品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产品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化工技术及今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甲方。

第二条:甲方现状:

甲方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资金元,现有生产经营场地平方米,生产设备及技术,所有经营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并获多项荣誉,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准客户,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营运作状况良好。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确定,以乙方持有的技术投资建设生产线一条,乙方技术入股后,取得甲方%的股份。

第四条: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甲方并被甲方消化掌握,用于产品生产。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新投资建设的生产线及其产品,进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按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乙方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并依据持有的股份份额,参与甲方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及其股东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甲方遵照法律规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6月3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新设生产线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生产经营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及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其他股东、乙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研发与甲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甲方同意状况下,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②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