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转让协议(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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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转让协议(通用3篇)

住宅转让协议篇1

编号:[_______]__房交合字(________)号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立合同人:

卖方:____

买方:_____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于__市____区____路____街____巷____(里、坊)____号____房,《____证》____证号____号,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____层,使用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____楼(栋)____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___%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应在_____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

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___%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___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__条、第___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

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_____条、第_____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

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宅转让协议篇2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第二条受让方只享有该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

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一条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日期:

住宅转让协议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将坐落合肥市包河区葛大店的门面私有房,为楼间的房屋租赁给承租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共年整。每月租金元整。待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房租。租赁费支付方式为承租方向出租方每季度预付,每季度租金共计元整。

三、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房屋进行内部改造和外部装饰。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将房屋及辅助设施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由承租方造成的房屋及设施的损坏丢失要负责修缮或赔偿。

五、出租方不得干扰承租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房屋时当面验明房屋及其内外设施的状况,以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

六、合同期内,如果承租方退租,出租方不退还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承租方如南非继续承租,应提前壹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家,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优先权。合同期满,如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出租方应退还合同保证金给承租方。

七、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每拖延一日,支付违约金。

2、承租方未按合同时间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缴外,每拖延一日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且,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回房屋。

3、一方违反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如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的情况)的原因导致房屋损毁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市政建设需要等原因而拆迁房屋,由出租方提前壹个月通知承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拆迁,按实际住房日收取房租。

九、其他约定事项:

供水、供电正常情况下由出租方安装单独的水、电表、按月抄收,水费元/吨,电费元/度,由于水电费属代收性持,一律由出租方开据收取。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