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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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经销服务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因甲乙双方存在着共同的基础,一致的利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_________设备._________设备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按照乙方的业务范围,以消防工程为主业务。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服务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的合同签订,由甲方_________销售公司负责。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便于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的跟踪,规范市场,杜绝假冒产品。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合同,保持甲方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能只采购报警器,不得把其他厂家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合同签订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第三条乙方享受甲方的产品优惠价。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让利的比例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电子产品为_________%;灭火产品为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_________周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合同总额大小来确定),甲方按合同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第五条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甲方所定合同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

经销服务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推进全省各高校文献传递服务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师生对各类文献的需求,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信息资源保障,双方本着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宗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协作开展馆际之间的文献传递服务业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系统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2、负责制定calis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案;

3、设置一名专职管理员,负责为乙方的馆际互借员在系统中建立管理员,并分配相应的权限;

4、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的业务咨询;

5、负责组织calis河南省信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服务的相关会议及培训;

6、按照calis河南省信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

案,向乙方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7、做好文献传递的统计及结算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calis文献传递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各类业务方案;

2、需设有专职或兼职馆际互借员,并有email信箱,联系方式需上报给甲方。若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3、馆际互借员需了解calis的工作流程,并有义务培训本校读者如何进行用户注册以及使用calis的服务;

4、馆际互借员需负责对本校读者在calis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身份验证。乙方应对本馆的用户负责,包括用户产生的费用以及用户所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

5、对于本校读者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遇有丢失文献或读者没有收到的情况,有义务协助查询事务状态并处理协调事宜;

6、应按照甲方提出的'结算时间,进行文献传递费用结算。结算后应及时缴纳本校的文献传递费用,不得延误或拖欠;

7、应自行做好本校文献传递工作量的统计以及与读者的费用结算工作。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仅限于非返还式文献传递服务,包括文献复萤⒋真、邮寄、电子邮件传递、ariel传送等方式。文献提供内容包括图书、期刊、报纸文章、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报告、标准等文献复制件。

五、服务方式

本协议不直接面对个人读者,只限于馆与馆之间的服务。个人读者需向所在馆申请该项服务。根据申请方要求,可使用e—mail、邮寄、传真或读者自取等服务方式传递文献。

六、服务时限

基于省中心馆藏,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从第三方馆获取文献,服务时间可适当延长。

七、收费标准

文献传递费=查询费+复制费+传递费+加急费

查询费:calis网内收藏的文献:元/篇

国内图书馆收藏的文献:元/篇

国外图书馆收藏的文献:元/篇

复制费:从国内获取文献:元/页

从国外获取文献:按照文献提供馆实际收取的费用结算

传递费:email方式、calis文献传递系统以及读者自取免费。

以传真方式提交文献申请,费用每页元,特快专递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计。

加急费:元/篇;

说明:

①凡省中心馆藏不收取查询费用。

②凡通过calis馆际互借读者网关系统提交的所有文献传递请求,均享受calis文献传递总费用的50%补贴。先来先用,用完为止。

八、协议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无特殊情况,长期有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协议,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同时甲方将停止乙方的文献传递服务。

九、用结算时间

按照馆馆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双方的服务费用每年10月进行结算。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修改或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图书馆

馆长签名:(公章)馆长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医学院)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经销服务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第三条单位: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

第四条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____________

第六条单价:________________总值: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天。

第十二条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