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并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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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并协议书(精选3篇)

房屋合并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根据有关约定,xx局同意由职工自筹资金在x城区构建商品住宅楼10栋五层100户,单户面积约150m2。总造价1200万元,单户造价15万元。由局集资建房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集资建房的各项工作,为做好职工住宅楼的各项工作,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此资集资建房不是福利分房,房屋竣工后,按实际造价和住房结算,货币购房。

第二条此资集资建房,首期集资为8万元人民币,于20xx年4月20日前筹集到位,不能按时交齐集资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房屋竣工后,乙方需交齐购房余款,方能领取所签房屋钥匙,竣工后一个月(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仍拖欠余款者,所签房屋由甲方收回处理。

第三条住宅楼开工前,按《x局集资建房分配方案》的顺序,住房楼层、单元(包括架空层)由住户自愿签定,并不得在建房过程中调整。

第四条住宅楼建设过程中,除房屋结构和保证外观统一的前提下,室内装饰可以根据住房的要求调整,但所增加的费用必须由本人承担。

第五条双方必须遵守《x局集资建房管理办法》的各项约定。

第六条你选择的栋别、楼层为单元楼。

第七条本协议签字生效,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撤销。

第八条本协议中集资建房领导小组的工作结束后,其对所建住宅楼的管理职能交局后勤服务中心,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局集资建房领导小组乙方(签名):

自愿参加集资建房:

放弃参加集资建房:

年月日

房屋合并协议书篇2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实行合并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实行新设合并,甲乙双方均解散,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商号为丙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为汽车制造及销售;

3.资本总额为____元,因合并而设立时发行股份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全部由甲、乙公司股东以股票对换。

4.住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

三、甲乙双方实行合并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双方可协商延期。

四、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甲乙双方合并后新设丙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____元。

甲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公司股票,每换一股,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无须交付差额)。

乙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的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的公司股票,每换一张股票,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对换时无须交付差额)

五、甲乙双方于合并期日所有的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丙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六、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负担义务、____元以上支出等,应经对方同意。

七、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自然成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甲乙双方因合并各裁减管理人员及职工____名,裁减工作于合并期日前完成)。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九、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字日起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机关申请合并。一方或双方申请未获批准时,本协议失效。

十、甲乙双方应于合并申请获批准后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加盖法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加盖法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_地

房屋合并协议书篇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甲方:a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b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强化企业竞争力、追求规模发展为目的,提出资产重组要求,并就此分别向各自董事会申报,且已得到批准。

(2)甲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甲方在全部净资产基础上,以双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评估数进行比价确定的价格接受乙方投入部分净资产(部分资产和相关负债)而增资扩股。

(3)乙方股东合法享有其资产的处置权。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乙方以其部分净资产(双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评估数值进行比价确定)对甲方进行增资扩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一章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及附件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新公司: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指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时间。

基准日:指依据本协议规定对甲方和乙方投入资产评估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相关期间:指基准日至增资扩股完成经过的期间。

评估报告: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资产中介评估机构对依照本协议进行重组的甲方全部净资产、乙方拟投入的部分净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连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文件。

本协议所称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乃指本协议的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一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证明力。

第二章资产重组方案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1)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新增股东,在甲方原股本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入股万元人民币对新公司进行扩股。新公司的股本规模为万元人民币。甲方原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不变,乙方按甲方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的折股价计算其出资额。

(2)乙方以其在北京地区的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京外地区的连锁超市、海外超市的业务、人员、资产、债务投入新公司。

(3)乙方以其经评估的北京地区的所有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含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4)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本次重组增资完成日后1年内,乙方将京外超市另签协议转让给新公司。在转让工作完成前,乙方同意由新公司托管,托管协议由新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

(5)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日后1年内(即上市辅导期满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办理a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处置事宜。

(6)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出资变更其注册资金,并将甲方的现名称变更为北京超市发天地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协议所称新公司名称)。在增资完成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股本(万元)股份比例

a商贸集团%

b有责任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