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钢材供货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钢材供货合同协议书篇1
品名规格钢号不含税基价技术条件结算方式交货期订货数量(吨)总货款(元)其它条款另收17%增值税,1‰保险,铁运、海运费
条
款
1、技术质量条件,验收标准及方法按钢厂标准。
2、产品提出异议期限:自买受人收到货物起10日内。
3、计算方法:无特殊规定的均按钢厂标准执行。
4、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代办运输到铁路限制地区的,须注明非限制地区的二到站及收货单位,一并在合同中注明。
5、出卖人代办运输,产品均参加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运费、运输保险费及运输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代收,买受人应按实发车钟承付运费。
6、自提合同预期不提,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收费标准按钢厂约定条款执行。
7买卖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重新协商,签订变更合同。
8交货公差按钢厂标准执行。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出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地:鞍山
11货物所有权自买货人交付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12其余未尽条款按合同法特国家现行有效的法规执行。
供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到站:
收货单位:结算单位: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钢材供货合同协议书篇2
甲方(需求方):________
乙方(供货商):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甲方对实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在给乙方提供的清单中说明。
第三条、甲方将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予甲方报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报价确认后签订单项订货协议,协议中需说明的项目应包括设备或材料的参数、数量、供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等双方必须说明的信息。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接收。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根据单项供货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钢材供货合同协议书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八、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