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通用3篇)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通用3篇)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篇1
甲方:连云港江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和连云港的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江天花园3、7、14、15楼工程
2、工程地址:新海路西北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06月26日起开工(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330天)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江苏省、连云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备有专职和负责安全的班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种安全岗位责任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挺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开工前、乙方应对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经常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乙方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管理人员都应自觉执行个人安全防护规定并督促施工现场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
10、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1、乙方必须听从监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按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及机械设备。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现场安全监护。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时,应自觉地向当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连云港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连云港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关,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7、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连云港的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连云港的有关规定执行。
18、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篇2
发包单位:(甲方)甲
立协单位:以下简称方
承包单位:(乙方)乙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一)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放那个火管理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部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的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每月对设备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检查并出具检查记录交项目部。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柴竹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部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代表(签字)
电话
代表(签字)
电话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篇3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必要条件。
3、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碍物情况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护。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甲方人员不得操作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强迫乙方违章作业,若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移动或拆除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负责对作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齐全有效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乙方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束终止。
租赁单位:(盖章)出租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3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7、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8、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9、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1、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