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协议书集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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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修协议书集合(精选3篇)

关于装修协议书集合篇1

为确保xx商厦有限公司(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xx商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甲方),与______(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并为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商厦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管理处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处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7、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5.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管理处_______________(业主/租户)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装修协议书集合篇2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做到群防群治。保障(徽商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芜湖县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乙方所有或住居的本市场区栋号,为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全面负责区内的消防安全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3.甲方将不定期对入住市场的经营户(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乙方需无条件地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等。

4.实行消防设施门前责任制,做好各自铺面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位置。

5.保障市场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门畅通。堆放货物一律不得超线,压线,确保各通道畅通无阻。

6.杜绝在店使用一切明火和使用未经线路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火功率用电设备。

7.禁止在各自经营范围内闸门上私自更换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铜丝、铁丝)来代替保险丝。

8.经营户用于维修车辆的各种油料应远离门面安全使用油漆须放在专用器具内,并加强保管。

9.各经营户法定代表人或主工负责人如果不切实履行各项防火责任,造成消防管理混乱,隐患久拖不改,养患成灾并由此给甲方带为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1.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2.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13.根据国家消防部门条例规定,商铺每25平方米需配置一只4公斤灭火器,如不按要求配置,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物业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关于装修协议书集合篇3

甲方:重庆市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天江郦城样板房装饰工程的项目进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天江郦城A栋804室、C栋802室、C栋604室。

1.2工程内容以甲方批准。

1.3工程承包方式:

(1)包工、包全部材料及窗帘;

(2)开发商提供家具、电器、装饰品、装饰画及植物。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各承担开发项目25%的费用元。(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承担)

3.2甲方负责设计、施工,与开发商的合同签定。

3.3乙方可以为样板房提供主材,主材可以作为出资费用(须成本价),计入成本核算,如不够,另行补费。

3.4恒森.阳光国际六部电梯门、圆形门卫室的广告位、圆形门卫室二楼甲乙双方无条件使用到20xx年11月30日。

第三条利润分配

4.1利润定义:卖掉样板房后所产生的利润。

4.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按利润各按25%分成。(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分成)

第四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各承担25%。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

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终止,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3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在该工程进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1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在天江郦城交房后三个月内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6.2本样板房成本价:

(1)A栋8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2)C栋802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3)C栋6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6.3在此期间,

(1)若开发商将样板房售出,开发商按工程合同价支付款项;

(2)若售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开发商按实际售出价格支付款项;

(3)若开发商未售出或售出价格低于9.2约定成本价,则开发商按9.2约定成本价支付款项。

(4)甲乙双方在样板房未售出期间,享有向开发商优先购买权,享受开发商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为元,购买样板房方须付清合作方所承担的装修费用。

第七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

第八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9.3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单位名称:重庆市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法人代表:刘洋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