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赠协议书合集(精选3篇)
关于捐赠协议书合集(精选3篇)
关于捐赠协议书合集篇1
甲方(捐赠方):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协同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乙方:X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以下物品(教学资源),用以支持乙方电子专业教学的改革,并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捐赠物品名称:
阻容感电子元器件的识读与检测仿真教学软件。
第二条捐赠物品用途:用于乙方学校电子专业教师的教学及学生的仿真实训。
第三条捐赠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交付时间:20xx年11月14日。
2、交付地点:宁德福安职业中专学校。
3、交付方式:将软件刻录光盘,现场赠与。
第四条乙方收到甲方捐赠物品后,出具合法有效接收凭证(如:收条)。
第五条捐赠物品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甲方捐赠物品的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只享有物品的使用权,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发生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
追究各侵权行为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
保护。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1或2种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原电子职专)、协同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xx年11月日
乙方(盖章):X学校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时间:20xx年11月日
关于捐赠协议书合集篇2
捐赠方:授权代表人:
地址:电话:传真:
受赠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传真: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捐赠方和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捐赠方自愿向受赠方捐赠,用于。
项目地点:项目总投资:项目负责人:初定20xx年X月项目开工,预计20xx年X月项目竣工。
二、捐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捐赠方应在签约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受赠方。
2、捐赠方有权向受赠方查询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如期完成。
3、捐赠方有权对项目命名提出意见。
4、捐赠方有权参加项目的奠基和竣工仪式。
5、捐赠方因受赠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的,捐赠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三、受赠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赠方在接受捐赠款物后,必须依照捐赠方指定的项目使用捐赠款物。并按照捐赠方提出的项目进度、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受赠方对于捐赠方就捐赠款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3、受赠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捐赠方追加捐款,项目不足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4、受赠方于捐赠项目竣工后的十日内向捐赠方和授权代表人分别提交该捐赠项目竣工的专项报告。
5、受赠方在收到款项1个月内向捐赠方颁发证书和牌匾。
6、受赠方按捐赠方意见进行项目命名并立碑纪念。
内容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援建
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项目名称:
捐资金额:
捐资企业(个人)
xx县(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立
四、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五、双方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一份,报省光彩会一份,设区市统战部、工商联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捐赠方和受赠方有权签约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捐赠方:受赠方:
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关于捐赠协议书合集篇3
本协议于20xx年X月由下列双方在北京签订(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张保庆理事长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甲方为更好的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项目,自愿向乙方捐资X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资助X大学相关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并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或支持X大学建设)。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按本协议向乙方捐赠资金X万元人民币;
2、监督乙方对该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3、有权参与并了解乙方对该捐赠资金安排情况,并获得相关文件。
(二)乙方责任与权利
1、接受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不得用于购买股票、资金拆借等投资性业务;
2、向甲方提供中央单位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3、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0号)文件。
4、不收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管理费用。
二、项目金额及支付方式
1、在20xx年X月底前,甲方将捐赠资金X万元人民币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捐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全额中央单位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乙方指定账户是:
开户名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户:0100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2、在收到甲方提供捐赠名单10个工作日之内将捐赠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账户是:
开户名称:西北民族大学
银行账户:7026986796858012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民大支行
三、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本协议;
(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本协议内容与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相抵触等情形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四、保密义务
(一)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及附件中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五、协议文本及效力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且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相关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