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投标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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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投标协议书(精选3篇)

双方合作投标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分享的原则,就乙方以深圳市粤大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名义承接实施夜景及城市景观照明工程项目所涉及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负责出面联系由乙方支付,乙方履行该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属于甲方的责、权、利等条款。

二、乙方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及管理机制,负责实施运作本工程项目。本工程项目的采购、施工、预算及各类工程文件编制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按照单项营业承包管理的形式,对乙方具体运作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及监督,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

四、合作方式有以下几种可选择并双方协商:

1、甲方提取3%作为管理费。如须项目经理到场的,甲方视情况而定,决定派项目经理的,乙方需负责项目经理的差旅费和每天600元的误工费,管理费款到扣除。每天600元的误工费须在出差前以现金或转帐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2、如工程项目用“可耐”品牌,可以免去3%的管理费。项目经理支持同上。

3、设计时推荐“可耐”品牌,而自己没有中工程标,促使中标单位使用“可耐”品牌的。可按可耐的经销商提成。

4、甲方提供“可耐”品牌灯具、控制系统及技术指导,乙方提供其它完成该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各自分享各自的利润,每次进款后,按比例分配

双方本次约定:第种方式。(新朋友推荐第2种;老朋友推荐第4种)

2、双方责任划分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项目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乙方如需带原件,由甲方派员送往,相关差旅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支付每天300元的误工

费。如甲方未能派出人员送往,证件由乙方借出的,则以每个证件收取1000元押金费用,归还时即退回押金;

2)、全权负责各种印章的管理和签章服务工作,乙方如需带章,由甲方派人送往,派员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每天1000元的误工费。

3)、甲方承诺将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在扣除管理费和相关税金后及时(3个工作日内)拔付给乙方(本人签字确认并以传真形式告知指定打入某人某公司账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占用、挪用;

税收和开据发票的说明

根据税局文件及结合公司情况,请乙方选择以下合作方式:

1、以工程所在地全额完税(以珠海为例),珠海全额完税为6.39%,回甲方注册地(深圳)不用再补税;

2、深圳:壹佰万元以上的的工程开出《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备案》,有以下两种选择方式:

①、工程所在地(以南山为例)完税3.36%,回甲方注册地(福田)补工程发票金额税率差额3.03%;

②、工程所在地(以南山为例)完税3.36%,回甲方注册地(福田)缴纳企业所得税=工程发票金额×15%(核定成本率)×25%(所得税率);同时提供开票金额50%的成本发票。

3、外地:若乙方需要开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以下两种选择方式:

①、工程所在地(以珠海为例)完税3.36%,回甲方注册地(深圳)补工程发票金额税率差额3.03%;

②、工程所在地(以珠海为例)完税3.36%,回甲方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工程发票金额×15%(核定成本率)×25%(所得税率);同时提供开票金额50%的成本发票。

若乙方不配合或是不补税率差额部分,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进款或取消与乙方合作关系。其它可以参考税局文件。

4)、乙方在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时以甲方公司帐号汇给招标方的,招标方在退还时可以退回甲方公司帐上;如乙方是以现金交给招标方的,请自行找招标方退回,不得退回甲方公司帐户,如确需退回甲方公司帐户的,甲方需扣出税金(6.39%)后再把余额退还乙方;乙方在投标时询问清楚招标方是以什么方式退回。

5)、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6)、监督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情况;

7)、监督财务及资金收支情况;

8)、监督应缴纳各项税金和规费情况;

9)、在行使3)—8)条监督管理权中,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经营管理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各项合同条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一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如产生法律纠纷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得冠用甲方名称从事非法及侵权行为和有损于甲方声誉的活动,否则将承担一切名誉赔偿及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4)、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税金及规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甲方派管理人员到现场,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并增加管理费比例。

5)、乙方在该项目合同签定后,第一时间(最迟一周)要提供一份该项目的方案,包括效果图、动画、预算书、材料清单(可提供电子版或现成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用于建档。在竣工验收后,将验收报告、竣工图、移交单、夜景实拍照片两张,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否则财务将缓付工程款并按每天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6)、接受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制度,每周按时上报《工程施工安全考核周报表》和《工程施工进度周报表》。

7)、如投标须支付保证金的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公司财务部门,否则将可能因投标保证金办理不及时引起的废标、流标。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通常情况为:一年签一次)。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一年内有效,不再为单个项目签订协议。期间的合作项目,均通过《合作项目备案登记表》(见附件)进行登记,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七、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间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

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说明:附件一、附件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粤大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担保人(介绍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合作投标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请(填写国家部委或上海市委办)的计划,项目名称为,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二、经费分配

三、成果与知识产权归属及分享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各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另一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

3、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双方合作投标协议书篇3

甲方: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倪维斗院士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的合作,在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研究目标:

面向建筑环境与工业过程中用能环节的整体节能技术。

1.2.技术内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1.3.合作方式:

1.3.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课题。

1.3.2.甲方提供科研场所、科研经费。

1.3.3.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撑。

1.4.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费供乙方进行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方向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2.2.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在渝期间的食宿条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组件不少于10人的技术开发团队协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原则上每年寒暑假来院士专家工作站驻站工作,驻站总时间不得低于1个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后担任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常驻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沟通甲乙双方的工作,具体领导技术团队进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华同方派驻的专家技术团队协助乙方进行应用型节能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产权归属: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的单位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名单排序方式进行。

4.1.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1.3.专利申请: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礼盒申请专利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拥有。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5.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5.3.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4.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5.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5.6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日期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