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协议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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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协议书(通用8篇)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照(协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客户名称:

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项目为准,总工程造价预计为_______万元整。施工单价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设计或增减施工、安装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月。

二、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用的必须场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它协助义务。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人员,负责协议的履行,按协议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乙方施工队进场一星期内,甲方预付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

2.施工及安装竣工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并且按照预算项目报价结算,甲方再给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50%;总体验收合格后给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一年期满无异议后结清。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调整后的施工图纸所提供的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经甲方认可并有甲方代表签证的现场施工签证单的工程量为准。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所需应由乙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和认可的品牌方可施工。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进行协议终止协商,并由责任方赔偿总金额的_______给对方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协议附件,与协议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县法院起诉。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建筑工程队建造房一幢,本建筑总平方面积为m,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合计总金额为元;瓷砖地板砖每平方米价格为元,楼梯、卫生间平方面积双算,总平方面计算以上楼板覆盖面为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特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房一幢,砖混结构:包括基槽开挖,砌砖钢筋制做,支模板、瓦房、屋顶处理、房子粉刷。

二、地梁、圈梁、柱子、支模另算,每米价格元。

三、甲方应备好建房所用的各种建筑材料,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甲方负责模板、电胡芦、电夯的费用和拉运,负责乙方架材、架具的拉运。负责烟茶的供应(每天每人一盒烟)提供灶房、灶具、住房一处,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的工地安全看护,支模配合木工电锯。

四、甲方应保证工地的水路电三通,提前处理好邻居关系和兄弟纠纷,以免造成建筑中途停工,否则误工后果由甲方负担。在施工中,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按图纸施工,如确实需要变动的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方可变动。

五、甲方负责开工前现场清理,浇好所有的建房用砖、筛灰、土方回填、粉刷浇墙,所有建筑平方面以外的活另说价格另算。

六、付款方式:

基建承保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开工放线付40%,现金元;第二次上梁当天付40%,现金元;第三次内粉完工付15%,现金元;第四次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承包款,现金元,完工达到工满钱清。

七、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墙体端正、粉刷平直。工程质量争取达到农村基建优质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注意节约用料,安全施工应放在首位。在抓好质量的前提下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坚持现场施工,乙方负责交工后三个月的工程质量保险,保证屋顶不漏水,粉刷瓷砖不拖落,如有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担材料。

八、在施工期间,如地基开挖有大的地质问题,由甲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负责前、后、中、瓦房管饭。

九、基建期间的乙方工地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时刻强调工地安全这一大事。

十、双方协议成交后。单方私悔协议者,后果自负。

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负其责,信守协议。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年月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暖气安装按实际面积每平方32元交于乙方施工,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材料为镀锌钢管,包工、包料(除暖气片、楼梯主管道外),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质量要求

甲方监督乙方使用的材料质量,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或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责令其整改,其费用自理。竣工验收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乙方须整改或返工,费用自理。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待工程队进入每幢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40%,

2、工程施工每幢楼的一半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总工程款的40%,验收、审计合格后,再付每幢楼总工程款的95%.

3、质保金为5%,待两个采暖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五、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3、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保证施工后美观大方,(由于住房装修所造成的影响与乙方无关)工程工艺发生变化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5、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协议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一、预防工程范围及面积

预防工程范围:

预防工程面积:

二、工程费用

依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商结果,本项工程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预防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和湖南省建设厅白蚁预防技术规程操作,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验收

对施工完成的项目,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

五、工程包治期限包治期限为五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已发现蚁害未进行灭治处理的无包治期限,只进行一次施药处理)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装修工程施工进度,配合乙方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3.包治期间内,甲方如对预防处理好后的房屋进行新的装饰装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该工程不享受期限包治。

4.如果在包治期限内发现蚁害,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防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进行施工防治时,应主动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确保质量。

2.施工防治完毕后,应及时向甲方交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3.包治期间,防治范围内发生蚁害,应及时进行免费防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而影响防治质量的,责任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导致蚁害发生,在包治期限内由乙方无偿治理。

本协议一直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装修面积:

第二条合同工期: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__

竣工日期: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小写rmb,大写:人民币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职务:职权: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承包人义务

11.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安全施工

11.2.3.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3.2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1.2.3.3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2.3.4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3.5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计小写:rmb大写:人民币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18、工程设计变更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1.6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3套,此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3.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年。

第十一条违约和争议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装修预算

(2)施工项目方案

(3)相关费用表

发包人:

承包人: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据室内装饰装修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县马家湾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设计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期限:工程总工期为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不含灯具洁具。

第二条:

1、本合同价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为木工板、面板。

3、水电材料为管和铜心玉蝶线。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签定合同后,乙方购买部份材料(木料、地砖、管道),进场后,甲方分阶段付款。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则合同终止。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装修合同协议书范文二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________年____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____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____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________年____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盖章:盖章:工程装修合同协议书范文三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7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订日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生产方面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3、甲方对乙方进场的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检查乙方班组级安全教育情况。

4、甲方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临时用电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安全生产方面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检查施工人员落实情况。乙方应进行了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0、乙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5、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乙方自带或租赁的大型防护设施、材料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向甲方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乙方负责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定期定量供应,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参加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0、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21、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三、消防工作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2、甲方应建立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的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管理方面甲乙双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教育,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喝酒作业、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五、安全管理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一份。

六、有效期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盖章):乙方(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装修工程协议书篇8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其中设计费(大写):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

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它约定

五、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六、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