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集合(精选3篇)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集合(精选3篇)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集合篇1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一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十八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九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二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集合篇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贷款方、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元,金额大写。
2、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贷款利息(利率:分,放款时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担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具有清偿能力的其它经济组织。
三、担保方对上述条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进行追偿,担保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个工作内清偿上述款项。
四、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担保方追索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五、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无条件同意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2、发生缺乏偿债诚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的;
六、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服务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担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甲方此笔贷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担保责任。
八、担保方如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未代替乙方清偿贷款本息,甲方有权按违约总额的万分之十五(日利率)计算向担保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担保方在其债务履行期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担保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担保方还应赔偿甲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为收取贷款依据,副本作为记帐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借款协议协议书模板集合篇3
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乙方借款亿元人民币,由中国银行分行支行开出《还本付息保函》进行担保(此保函不上系统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3年。
三、利率:按央行现行三年贷款利率执行(每年年底付息一次)。
四、贴息:12%(中介方的引资奖励,乙方另行书面承诺。)
五、操作程序:
1、甲方先期派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5万元的费用(划走2万)甲方人员24小时内到达,乙方安排核行时,须向甲方支付15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出示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供银行对其查实。
2、开保函银行在对甲方提供的'资金证明核时无误后,应开出《还本付息保函》交给甲方(按每次过款数额开一张或全额开出都行)。
3、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不出行,即按约定的数额将第一笔借款资金划入《还本付息保函》中指定的乙方帐户,甲方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贴息开出银行保兑支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从第二笔资金划款前,乙方应按约定的一次性开出银行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以此类推,直至借款资金全额到帐。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到达乙方所在地收取了乙方5万元人民币,甲方在24小时内不能到达,或到达后没有有效的资金证明,则赔偿乙方10万元人民币(含接人费用)。
2、如核行后甲方收到担保银行开具的《还本付息保函》和乙方支付的一次性贴息,而无资金汇入,除全额退回已收的1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一次性贴息外,应再支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做为经济补偿,同时将银行保函交还银行注销。
3、如担保银行不能为乙方借款担保开具保函,或甲方过款时,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每次过款的数额开出一次性贴息的保兑支票(汇票)交给甲方和中介方,此业务终止,甲方所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甲方在每次向乙方账户划款前,乙方不能为甲方开出一次性贴息的银行汇票,担保银行应无条件将甲方已划入乙方账户的资金从乙方账户划出交还甲方,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每次过款的一次性贴息不予退回。
5、甲方应保证借款资金全额分批到位,否则应按借款总额的2%对乙方进行补偿。
七、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无条件执行本协议中的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自觉履行各自的承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1、核行、开保函、核保均在行长办公室由行长和经办人亲自签字盖章,不涉及其他部门。
2、担保银行必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含一级支行)。
3、办理保兑支票及银行汇票,均在担保银行营业部柜台按银行的正常程序办理。
4、用款单位必须是合法项目公司,拥有真实齐全的项目(有市级以上发改委批准的专项文件,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或备案证书),资料提供资方核实。
5、双方在此业务运作中,均不得有任何虚假、违法、欺诈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