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合同十篇
抵押登记合同十篇
抵押登记合同篇1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元,协议价值为元。
二、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
三、根据____年__月_日签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债务金额为币,小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
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一)追加担保;
(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六、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
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机关各一份。
抵押人(签章):债务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2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确保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经实地勘验,在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甲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证号:
第二条根据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乙方,抵押担保的债务数额为元人民币借款本金及利息。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六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乙方违反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3、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预期利息,即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违约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号,甲方保证绝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立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报废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按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列计滞纳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况时。
(二)未经乙方允许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孽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已发展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甲方应具备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核算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定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诉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统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绝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满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4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元,协议价值为元。
二、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
三、根据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签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债务金额为币,小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
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一)追加担保;
(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六、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
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机关各一份。
抵押人(签章):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5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xx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
第四条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甲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凤尾坑,房产名称为:荣超花园22栋B1906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595964号,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归还借款的担保。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乙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乙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或单位留存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抵押登记合同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籍号)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办理抵押权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7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及其利息,预期利息,即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
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违约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
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
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号,甲方保证绝不擅自迁移。
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立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报废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
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按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列计滞纳金,甲方绝无异议。
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占有抵押物。
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况时。
未经乙方允许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孽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已发展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甲方应具备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核算的稽核。
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定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
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诉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
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统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绝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
届满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8
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债务人(单位名称或姓名):抵押权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地块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该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该抵押土地评估价值为元,协议价值为元。
二、抵押权人经现场勘验和认真调查,已经查明该抵押土地权属清楚,座落、位置明确,四至界限分明,无限制该抵押土地权利情况,自愿接受上述土地为抵押物。抵押后,如果发生权属争议和限制权利等情况,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登记机关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在登记的抵押期限内负保全义务。
三、根据____年__月_日签定的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为%,债务金额为币,小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抵押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将土地抵押给抵押权人期间,其土地使用权证由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要转让或以其它形式处置已抵押土地时,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处置行为无效,如因抵押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抵押土地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追加担保。
依合同规定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保险机构投保。如遇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一)追加担保;
(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六、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
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申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抵押登记期满90日内既不办理变更登记,又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抵押登记机关将自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章并经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章并从土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当事人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登记机关各一份。
抵押人(签章):债务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登记合同篇9
【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代理人(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现授权委托上列代理人根据抵押合同,全权办理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代理人因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证上述委托书内容为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书
兹证明上列委托书确属委托人自愿亲自出具,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登记合同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口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商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二条商品细节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商品的细节详见具体的每一单进口代理合同。
第三条购货合同
购货合同全部条款经甲方确认后,再由乙方向国外供货方(即乙方与外商购货合同的卖方)确认。
第四条手续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对外签订合同,向甲方收取实际交货金额的_____%作为手续费,并开具服务性发票。
第五条信用证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甲方需要乙方以其信誉,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支付供货商的货款。
第六条不动产抵押
1.为保证乙方的债权实现,甲方提供位于_____的房产(产权人:)作抵押,作为甲方向乙方履行本总代理合同及其附属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的担保。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事项,直至乙方获得他项权证。
3.甲方未依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4.乙方对约定的主债权、利息及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甲方保证
甲方应保证所委托进口业务及手续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进口管理规定,所委托进口的货物应与进口批文所规定的完全相符。
第八条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和购货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购货合同项下所装货物的细节作出变更应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按甲方的委托对外作出变更。变更不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3.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最终责任
甲方对自己或购货合同国外供货商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最终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律师费均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若双方有异议,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抵押登记部门备案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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