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通用6篇)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通用6篇)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 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及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咸阳国际财富中心期二期基坑边坡支护、基坑降水的设计和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l、乙方按甲方要求和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向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须加盖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印章,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设计图纸由乙方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经甲方认可,乙方根据论证认可后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成设计方案内的全部内容,其中:
①、基坑降水乙方按甲方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完成降水井成井的施工(洗井完成,每口降水井能正常抽水);
②、土钉墙支护工程量中已包含翻边、射角面积;
③、降水运行由甲方另行委托,不在本合同范围内,降水运行由乙方免费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
④、施工内容中,成孔泥浆用罐车抽排、外运和人工破桩头属乙方承担,其余渣土、砼桩头、冠梁开挖土的清理和外运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建工保险、包工具用具、包各种管理费、包税金、包办理属乙方施工中的政府部门各项法定手续及交纳乙方施工需要的地方政府的各项费用的方式承包,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工程造价: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市场价格波动或政策性文件调整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2、合同总价款指本工程基坑支护、降水井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本工程设计费、专家论证费、施工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试验费、水电费、监测费、税金,以及用于工程降水井成井施工和基坑支护的各项其他费用,合同内包含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均包括在内。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现场周边的一切情况,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据此做出,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工程量计算有误或市场机械费用调整等因素提出调价要求。
3、虽然乙方的设计方案已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但是当乙方的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因安全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而需要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价要求。
4、本合同价款构成如下:
5、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设计院提出的设计方案的变动及调整(本条款仅指放坡系数调整及腰梁预应力调整)。
六、工期: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并开始施工。
2、降水井及护坡桩的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l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3、护坡工作随挖土开展而进行,乙方须保证每个工作面在挖土工作完成后8日内,完成护坡工程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影响除外,其工期应据实予以顺延)。
七、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设计的方案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支护、降水要求,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和满足地下室施工的要求,对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3、工程质量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由此引起的费用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延误工期、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87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自己设计的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确保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并经甲方审定认可,乙方严格按论证并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专家论证会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该费用不再单独计算。
八、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完毕后15日内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其余30%在基坑回填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本合同支付工程款时,营业税及附加等相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提供相关开票资料。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须及时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本合同承包范围竣工验收至本项目室外土方回填完成期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无条件承担保修期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担负巡查责任。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内的障碍物(包括挖除原地坪至护坡桩打桩工作面、打桩后余留泥浆淤泥、砼桩头和冠梁完工后的余土;提供乙方施工机械进场道路和场地;提供基坑挖土与施工坡线的位置及场地和坑底标高)。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开挖图、施工位置确认书、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网走向图等资料。
(2)甲方负责协调现场的道路畅通;协调土方开挖与支护施工的穿插进行及配合工作,
为支护施工创造合理的工作面;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表由乙方自备,水、电费由乙方按“天王社区”标准缴纳);属甲方手续不完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由甲方协调解决。
(3)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现场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委托有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咸阳国际财富中心二期降水及基坑支护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且完全满足工程需要,确保基坑开挖期间基坑周围的安全。设计方案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经专家会审签认和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力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并严格按认可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若乙方不能按照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理。若乙方人员不予返工或违章、违反合同约定且不听劝阻,甲方有权停工或勒令退出施工现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安全并设置护栏;对于由施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完全责任。乙方负责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的变形进行观测,并无偿给予基坑降水施工的技术指导。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特别注意坡顶出现的微小管洞要及时封堵。上述工作待总承包单位进场时将其移交给总包单位承担。
(4)乙方应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总承包等单位施工。
(5)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予以配合和服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 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三条工期目标:计划于20xx年03月28日开工,确保跟随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刚
第七条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结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5000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135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10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20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5日后进行正常施工;合同工期20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