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合同(精选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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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合同(精选24篇)

代办合同篇1

委托方∕代理人(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或收款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因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二手房银行按揭的相关流程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及第三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

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邮件形式邮寄至甲乙双方以上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咨询、办理该物业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乙方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到国家商业银行及房地

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

二、甲方所购房屋状况:甲方所购房屋位于南宁市(以

下简称“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国土使用权证号:。(上述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三、甲方申请按揭贷款事项: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贷款类型为【】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最终贷款金额及年限以贷款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贷款金额于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由贷款机构直接划入丙方指定账户,贷款发放时间以贷款机构指定时间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由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

日内以现金补足交至方。如甲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该费用包含

委托代办服务佣金和代付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支付委托代办服务佣金人民币

(大写)元整(¥:),办理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所有税、费约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由承担,该费用于之前预交给乙方,并由乙方代为缴纳给相关部门(以有关部门实际收取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自身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甲方须于之前,将所购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存入乙方银行监管账户或乙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代为托管,待该物业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甲方见到本人名下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由乙方或监管方转交给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以上款项以丙方或乙方出具收据为准)(如甲方已付首期款少于房屋总价减去银行承诺贷

款之金额,则甲方首期款相应增加)

3、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办服务佣金,否则,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迟延交存购房首付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贷款人资信或该物业产权原因不符合贷款银行要求,导致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

方责任致使委托事宜无法或者不必要完成的,乙方无需返还代办服务佣金。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并于签定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委托相关事项;

3、乙方应对所代收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4、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完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权证资料、按揭返还资料交付甲方。

七、丙方同意甲方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并于签定本合同时将该物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提供给乙方;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内积极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丙方原

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造成贷款迟延发放,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时止。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如因甲方或丙方不及时履行义务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限顺延。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署(代理人):受托方:第三人(丙方):

签约分行: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2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委托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主营业务: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受委托方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①、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㈡、业务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③、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②、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④、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⑤、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⑦、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⑧、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②、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③、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④、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代办合同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邮政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代办合同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处分权的房屋,进行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手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的房地产位于海口市______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__,装修: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要求

甲方预期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万),(具体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为准);办理五年期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本利率根据当时政府执行的基准利率上浮0.1%一0.3%),没有账户管理费。

三、结算方式

银行抵押放款的结算方式: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贷款资料给乙方之后,乙方开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如甲方申请通过银行审批贷款,待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方必须先行支付代理佣金的50%给乙方;剩余部分的代理佣金,待款项到达甲方申请贷款银行的账户之日必须开始进行结算。如果逾期两天未跟乙方进行结算,甲方将自愿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甲方承诺将此保证金无条件奖励给乙方所有。

四、代理佣金:按照甲方贷款金额的3.8%一次性收取。

五、代理期限

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自然月内把甲方的银行贷款办理完毕。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该房屋的合法资料,保证该房产的产权清晰,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给乙方造成办理不成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上述房产资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代办合同篇5

委托方:

受托方:

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身份证:

传真:0755-2296

电话:0755-229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桃园商业大厦五楼楼5012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约定以人民币元整,小写(¥:)的价格完成此项委托合同。

二、代办事项:委托方委托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深圳《招工、调工、接收、调干、积分》入户事项。

三、代办事项要求,委托方须协助受托方办理该事项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办理相关体检、计划生育、打印个人信用以及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

四、支付方式:①、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②、受托方在办理出深圳市人力资源网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状态为已预审待受理)时天内,受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第二笔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余款于入户通知书下达时天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

五、双方负责:

①、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配合受托方工作照成未能办理成功,则有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若受托方未能成功办理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受托方全额退款,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③、若受托方成功办理好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委托方须按合同签定方式将余额交付到受托方,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酬金,则按该酬金的百分之一作为每日违约金。④、如委托方在受托方为其办理深户的过程中主观上反悔不办,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且要追加双倍的`违约金。

公司统一财务收款账号:招商银行(笋岗支行)户名:熊树德账户:83655481(在公司刷卡和现金的客户除外)

征信(¥100)、体检(¥230)、验证学历(¥150)等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有客户自己承担。

六、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委托方(签字):

受办方(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6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办合同篇7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代办合同篇8

乡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邮政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

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

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代办合同篇9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_____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代办合同篇10

委托方:

受托方:

身份证:

传真:

电话: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桃园商业大厦五楼楼5012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约定以人民币元整,小写(¥:)的价格完成此项委托合同。

二、代办事项:委托方委托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深圳《招工、调工、接收、调干、积分》入户事项。

三、代办事项要求,委托方须协助受托方办理该事项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办理相关体检、计划生育、打印个人信用以及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

四、支付方式:①、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②、受托方在办理出深圳市人力资源网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状态为已预审待受理)时天内,受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第二笔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余款于入户通知书下达时天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

五、双方负责:

①、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配合受托方工作照成未能办理成功,则有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若受托方未能成功办理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受托方全额退款,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③、若受托方成功办理好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委托方须按合同签定方式将余额交付到受托方,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酬金,则按该酬金的百分之一作为每日违约金。④、如委托方在受托方为其办理深户的'过程中主观上反悔不办,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且要追加双倍的违约金。

公司统一财务收款账号:招商银行(笋岗支行)户名:熊树德账户:83655481(在公司刷卡和现金的客户除外)

征信(¥100)、体检(¥230)、验证学历(¥150)等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有客户自己承担。

六、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委托方(签字):

受办方(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11

贷款业务代办合同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顾问服务内容

1、甲方为乙方寻找最好的贷款产品。

2、乙方配合甲方向贷款中心提供办理贷款资料。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为确保乙方尽快办理贷款产品,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代查详版征信费用_伍佰_元整。(不管借贷业务成功与否,征信费用均不退还。)

4、乙方的贷款金额审批签约以后,甲方向乙方收取下批贷款金额的%的手续费。(贷款业务不成功,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第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其它异议再协议签定补充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办合同篇1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乙方代理权限

乙方的代理权限仅限于办理清关或者转关运输、报关、报检、验放,将甲方货物安全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壹年,自年月起至20__年月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报关时所需的有效合同、发票、提单、法律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2、甲方向乙方提交发票时应同时附中文译文;

3、甲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不存在伪报、低报、漏报等现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所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5、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按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双方约定在甲方提供单据及时及齐全情况下按时将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地点。

如因海关及检疫原因造成的清关及派送等延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

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办理报关、检验、检疫、提货、送货等手续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甲方货物完整、安全,不得损坏或丢失(货物由于进出境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除外);

3、乙方在代理报关过程中,应当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也不得将该类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目的;

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资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权利;乙方应于履行完本协议项下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文件和资料;

5、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缺损或丢失,乙方有义务督促第三方出具书面证明;

6、乙方对所进口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的服务进行转委托。

若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乙方应对其转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报关费用

报关费用见一报价单。

第七条结算

乙方应将上月报关费用结算清单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无误后,乙方开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有义务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将根据日千分之5的违约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为止。

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或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仲裁

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中任一条款与《代理报关委托书》背面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为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代理报关协议书》而发生的分歧,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终止或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或变更本《代理报关协议书》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或变更的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签定书面终止或变更协议书后,本协议书即可终止或变更。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效力

1、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代理报关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事宜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代理注册公司事务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的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____

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局营业执照为准。该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万元,实收资本____万元

法人:1.身份证号码:____占____%的股份

股东:2.身份证号码:____占____%的股份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注册公司,办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

1.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注册及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因非政策性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缴纳的费用还需缴纳。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七、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办理时间的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如在办理过程中因注册公司相关法规改变按相关新法规执行。

九、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办合同篇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①、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㈡、业务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③、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

②、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④、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

⑤、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___个月内调换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⑦、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牌;

⑧、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取得代办费的发票;

②、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

③、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

④、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

⑤、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价格、资费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宣传、咨询、查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业务检查;

⑥、认真做好各种卡的请领、登记、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将各类业务单册、收据存根、各类报表、用户资料按规定的期限分别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在相关移交手续上签字区分责任段落,不签字视同甲方认可。及时足额划转代收的话费和服务费用,且按月向甲方填报代办业务情况报告表;

⑦、甲方允许乙方发展自己的分销商,但乙方给分销商的酬金必须与甲方同期标准保持一致,不得竞相压价和低价倾销,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代理该项业务;

⑧、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时,乙方有权止付甲方的费用。

三、代理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㈠、乙方代理费标准

卡类业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全省同期最优惠酬金政策。

①、ip卡业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②、193长话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③、165上网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④、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乙方所有营业网点全年销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开户受理类业务:

①、130业务:乙方享受甲方当地最优惠分销商政策,并在甲方号源充足的条件下,优先向乙方提供整段号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升高或降低价格,甲方按照乙方所发展130移动用户的实收话费总额(话费总额包括月租费、通话费、基本增值业务费)给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记提),每年按___%提,直至第___年,乙方对每年所发展的130用户的话费实收提满___年后将不再计提。

②、寻呼业务:销售寻呼机代理费按照汉字机____元/部,数字机___元/部提取。

㈡、在甲方促销期间以上各项业务的代理费标准如有变化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㈢、结算方式

①、甲方开立收入专项账户,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限将各项业务收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②、乙方收取的各项营业款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划拨,甲方也应及时向乙方划转代理费用,相互结算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业务监督与协商

㈠、甲、乙双方成立业务联络小组,负责业务监督与协商事宜,并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进行联络和协调处理;

㈡、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未尽事宜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㈢、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关情况,进行随时磋商,对协商新增的合作项目等事宜,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自动延期两年。如一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内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对方。

㈡、如果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变成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

㈢、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对本合同赋有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办合同篇1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邮电局(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

年月日订

代办合同篇16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县(区)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_生产队社员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_____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邮电局(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代办合同篇1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处分权的房屋,进行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手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的房地产位于海口市______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装修: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要求:

甲方预期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壹仟万(¥1000万),(具体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为准);办理五年期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_______________6.9%,(本利率根据当时政府执行的基准利率上浮0.1%一0.3%),没有账户管理费。

三、结算方式:

银行抵押放款的结算方式: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贷款资料给乙方之后,乙方开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如甲方申请通过银行审批贷款,待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方必须先行支付代理佣金的50%给乙方;剩余部分的代理佣金,待款项到达甲方申请贷款银行的账户之日必须开始进行结算。如果逾期两天未跟乙方进行结算,甲方将自愿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甲方承诺将此保证金无条件奖励给乙方所有。

四、代理佣金:按照甲方贷款金额的3.8%一次性收取。

五、代理期限:

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自然月内把甲方的银行贷款办理完毕。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该房屋的合法资料,保证该房产的产权清晰,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给乙方造成办理不成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上述房产资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抵押贷款代办合同的范文

代办合同篇18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__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19

邮政业务委代办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县(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__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20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________‰,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____币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

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

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代办合同篇21

郑重声明:凡我公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及费用,须开据我公司正规收据或收款凭证且加盖财务印章,白条及其他方式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认。

委托方∕代理人(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或收款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因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二手房银行按揭的相关流程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及第三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

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邮件形式邮寄至甲乙双方以上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咨询、办理该物业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乙方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到国家商业银行及房地

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

二、甲方所购房屋状况:甲方所购房屋位于南宁市(以

下简称“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国土使用权证号:。(上述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三、甲方申请按揭贷款事项: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贷款类型为【】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最终贷款金额及年限以贷款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贷款金额于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由贷款机构直接划入丙方指定账户,贷款发放时间以贷款机构指定时间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由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

日内以现金补足交至方。如甲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该费用包含

委托代办服务佣金和代付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支付委托代办服务佣金人民币

(大写)元整(¥:),办理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所有税、费约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由承担,该费用于之前预交给乙方,并由乙方代为缴纳给相关部门(以有关部门实际收取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自身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甲方须于之前,将所购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存入乙方银行监管账户或乙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代为托管,待该物业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甲方见到本人名下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由乙方或监管方转交给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以上款项以丙方或乙方出具收据为准)(如甲方已付首期款少于房屋总价减去银行承诺贷

款之金额,则甲方首期款相应增加)

3、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办服务佣金,否则,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迟延交存购房首付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贷款人资信或该物业产权原因不符合贷款银行要求,导致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

方责任致使委托事宜无法或者不必要完成的,乙方无需返还代办服务佣金。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并于签定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委托相关事项;

3、乙方应对所代收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4、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完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权证资料、按揭返还资料交付甲方。

七、丙方同意甲方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并于签定本合同时将该物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提供给乙方;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内积极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丙方原

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造成贷款迟延发放,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时止。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如因甲方或丙方不及时履行义务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限顺延。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署(代理人):受托方:第三人(丙方):

签约分行: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合同篇2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就初拟名称为

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的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

(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6.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所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8.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9.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1.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确权行政诉讼纠纷的,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2.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13.在打印专利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14.如果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办合同篇2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

7.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__________%计算,按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小村(大队)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__________元。

5.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__________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

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

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

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__________%。

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

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邮政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

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__________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给乙方。

六、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__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

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县邮电局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办合同篇2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住址: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住址: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传真:_____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_____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_____,目的地:_____出发日期:_____年_____月日

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乘客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机票价格:_____元/张,共_____张;合计金额:_____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标准:_____

数量:_____间;入住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退房时间:_____年月日共_____晚。

单价:__________元/间,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__________;代送服务费:_____元/人,共_____人;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_____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__________元,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_____;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

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