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精选3篇)
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精选3篇)
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赛季,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为______个赛季,最长为______个赛季)
第二条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乐部一队从事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
2.甲方有权根据俱乐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在俱乐部一队及预备队之间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洁、卫生、舒适、便利的住宿安排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其中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的使用费由乙方自理。
2.如乙方为外籍运动员,甲方应在上述安排基础上予以适当照顾。(如乙方提出更高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可在“补充协议”中另作安排,并明确承担费用的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执教资格规定的教练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5.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但乙方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至使伤病的除外。
8.甲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或提供相应的金额由乙方自己办理。
第四条教育培训
1.甲方如需培养乙方成为教练员或管理人员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和文化知识或其他业务知识和机能的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竞赛准备期和完整赛季。
2.甲方依照训练、比赛节奏、在上述工作时间,为乙方安排不少于天的休息日。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训练、比赛、学习、会议、其他活动等,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肖像权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甲方或中超联赛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员会在为中超联赛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包括乙方在内的不少于5名中超联赛运动员的集体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其他商业广告开发,乙方有权从中获%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为他人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向甲方上缴%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一系列商品开发,并应另行签订协议,获得合理收入。
8.乙方获得的上述收入,由甲方或支付方式和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七条工资和奖金
1.甲、乙双方执行中超委员会制定的《中超俱乐部一线球队工资奖励管理规定》,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3.如乙方参赛场次、时间或比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适度核减上述工资,并将核减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4.甲方按照比赛性质、比赛结果和乙方上场时间、比赛表现的不同,向乙方支付比赛奖金。
(1)在中超联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2)在中超联赛杯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3)在中国足球协会杯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4)在其他比赛中,奖金依照比赛成绩、商业收入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5)除上述工资奖金外,甲方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支付其他的款项。
(6)乙方因公(包括执行国家任务)伤病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并予以适当补偿(执行国家队任务者,其补贴相当于此间比赛的全队平均奖金)。
(7)乙方因工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而未接触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全额______%的工资,但乙方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致使伤病的除外。
8.本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
9.乙方被调整至预备队期间,不再享受上述上述标准,只享受预备队的工资奖金待遇。
10.甲方发放工资的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11.比赛奖金发放的时期为每场比赛或每一奖励周期结束后______天之内。
第八条福利待遇
1.甲方每赛季为乙方提供次往返探亲交通费,实报实销或按次估发。
2.甲方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义务和纪律
1.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国际足联、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中超联赛的章程、规程及个各项规定;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遵守职业道德,发扬体育精神,维护公平竞赛原则,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5)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竞技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能和技能水平;
(6)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规定的调练、比赛任务;
(7)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社会公益、球迷服务、媒体宣传、赞助服务等活动;
(8)接受甲方安排的所有医疗检查、身体检测、防疫注射、预防措施、伤病治疗,及时向甲方报告自身的伤病情况及康复情况;
(9)使用甲方发放和制定的训练、比赛服装及各类装备;
(10)外出集训、比赛等服从甲方的食宿、交通安排;
(11)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媒体采访、商业宣传和其他活动,必须经过甲方批准;
(12)参加甲方按照中超委员会要求安排的活动;
(13)入选各级国家队时,参加国家队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活动;
(14)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乙方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向外部组织、媒体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内部情况、信息、训练和比赛安排;
(2)不得使用国际足联禁止的药物;
(3)不得与第三方鉴定有碍本合同执行的协议;
(4)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参与其他的广告宣传或企业推广活动;
(5)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
(6)尊重队友、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遵守比赛纪律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一切判罚;
(7)不得参与假球、赌球、消极比赛或任何违背职业道德,有损甲方声誉及中超联赛的声誉的活动;
(8)不得刻意发表攻击甲方、其他俱乐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中超委员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公开言论。
3.违纪处罚
(1)乙方违反上述纪律,甲方将根据性质和情节依照相应规定予以处分,并可同时在乙方月工资总额______%范围内予以罚款;
(2)乙方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红牌,受到停赛处罚,被处以罚款,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可在乙方月工资总额______%范围内或该场比赛奖金50%范围内追加罚款;
(3)乙方严重违纪,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触及解约条款时,将被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工作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能取得参赛资格或丧失参赛资格;
(2)隐瞒重大伤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比赛纪律;
(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6)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该职业(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骗、强迫乙方进行训练、比赛。或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2)甲方拖欠乙方工资奖金超过3个月;
(3)乙方确实有不得以的原因需要辞职,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因公伤病,在本合同期内;
(3)法律、法规、俱乐部规章、中国足球协会或中超委员会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工作合同终止
1.本合同的终止,包括:
(1)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本合同在合同期内根据前条规定解除。
2.本合同到期终止、本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甲方违约解除。乙方只要不属于本条下款规定的范围,可转会至任何国家的任何一家俱乐部,甲方无权干涉。
3.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任意转会:
(1)乙方属甲方从其他国内或国外俱乐部租借的运动员,在本合同终止后(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应回归原俱乐部。如经原俱乐部同意可转租借到国内其他俱乐部,但这一转租每赛季只能有一次。
(2)不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国际转会年龄限制的国内运动员,未经中国足球协会书面批准,不能进行国际转会。
4.本合同到期终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乙方为租借的运动员,需经借出俱乐部同意),应协商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5.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乙方严重违纪或违法解除,乙方在处罚期内不得转会。
6.在本合同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后30个月内,乙方转会到其他俱乐部,该俱乐部必须与甲方签订转会协议,甲方有权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的规定收取转会费。
第十二条违反工作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起诉讼,乙方为中国籍运动员时,诉讼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为中超委员会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为A份、B份、C份,一次性复式填写,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A份,乙方执B份,C份在运动员注册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三份复式合同文本及中文或英文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民法典》及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或依法依章程写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在运动员注册时,与本合同一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3.“补充协议”不得在本合同外增加任何报酬条款,凡增加该类条款的补充协议,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不予保护和承认。“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际足联或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相悖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5.外国籍运动员如有经纪人代理,须有经纪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如无经纪人代理须予以说明。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本人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
俱乐部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于________________
无经纪人的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赛季,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为______个赛季,最长为______个赛季)
第二条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乐部一队从事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
2.甲方有权根据俱乐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在俱乐部一队及预备队之间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洁、卫生、舒适、便利的住宿安排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其中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的使用费由乙方自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执教资格规定的教练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5.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但乙方因违法、_____、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至使伤病的除外。
8.甲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办理养老_____、失业_____、大病_____及人身意外_____、住房公积金,或提供相应的金额由乙方自己办理。
第四条教育培训
1.甲方如需培养乙方成为教练员或管理人员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和文化知识或其他业务知识和机能的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竞赛准备期和完整赛季。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训练、比赛、学习、会议、其他活动等,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肖像权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甲方或中超联赛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员会在为中超联赛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包括乙方在内的不少于5名中超联赛运动员的集体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其他商业广告开发,乙方有权从中获%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为他人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向甲方上缴%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一系列商品开发,并应另行签订协议,获得合理收入。
第七条工资和奖金
1.甲、乙双方执行中超委员会制定的《中超俱乐部一线球队工资奖励管理规定》,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4.甲方按照比赛性质、比赛结果和乙方上场时间、比赛表现的不同,向乙方支付比赛奖金。
(1)在中超联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2)在中超联赛杯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3)在中国足球协会杯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4)在其他比赛中,奖金依照比赛成绩、商业收入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6)乙方因公(包括执行国家任务)伤病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并予以适当补偿(执行国家队任务者,其补贴相当于此间比赛的全队平均奖金)。
(7)乙方因工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而未接触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全额______%的工资,但乙方因违法、_____、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致使伤病的除外。
8.本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
10.甲方发放工资的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11.比赛奖金发放的时期为每场比赛或每一奖励周期结束后______天之内。
第八条福利待遇
1.甲方每赛季为乙方提供次往返探亲交通费,实报实销或按次估发。
2.甲方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义务和纪律
1.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国际足联、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中超联赛的章程、规程及个各项规定;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遵守职业道德,发扬体育精神,维护公平竞赛原则,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5)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竞技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能和技能水平;
(6)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规定的调练、比赛任务;
(7)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社会公益、球迷服务、媒体宣传、赞助服务等活动;
(8)接受甲方安排的所有医疗检查、身体检测、防疫注射、预防措施、伤病治疗,及时向甲方报告自身的伤病情况及康复情况;
(9)使用甲方发放和制定的训练、比赛服装及各类装备;
(10)外出集训、比赛等服从甲方的食宿、交通安排;
(11)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媒体采访、商业宣传和其他活动,必须经过甲方批准;
(12)参加甲方按照中超委员会要求安排的活动;
(13)入选各级国家队时,参加国家队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活动;
(14)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乙方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向外部组织、媒体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内部情况、信息、训练和比赛安排;
(2)不得使用国际足联禁止的药物;
(3)不得与第三方鉴定有碍本合同执行的协议;
(4)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参与其他的广告宣传或企业推广活动;
(5)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
(6)尊重队友、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遵守比赛纪律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一切判罚;
(7)不得参与假球、赌球、消极比赛或任何违背职业道德,有损甲方声誉及中超联赛的声誉的活动;
(8)不得刻意发表攻击甲方、其他俱乐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中超委员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公开言论。
3._____处罚
(2)乙方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红牌,受到停赛处罚,被处以罚款,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可在乙方月工资总额______%范围内或该场比赛奖金50%范围内追加罚款;
(3)乙方_____,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触及解约条款时,将被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工作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能取得参赛资格或丧失参赛资格;
(2)隐瞒重大伤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比赛纪律;
(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6)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该职业(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骗、强迫乙方进行训练、比赛。或从事违法、_____活动;
(2)甲方拖欠乙方工资奖金超过3个月;
(3)乙方确实有不得以的原因需要辞职,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因公伤病,在本合同期内;
(3)法律、法规、俱乐部规章、中国足球协会或中超委员会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工作合同终止
1.本合同的终止,包括:
(1)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本合同在合同期内根据前条规定解除。
2.本合同到期终止、本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甲方违约解除。乙方只要不属于本条下款规定的范围,可转会至任何国家的任何一家俱乐部,甲方无权干涉。
3.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任意转会:
(1)乙方属甲方从其他国内或国外俱乐部租借的运动员,在本合同终止后(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应回归原俱乐部。如经原俱乐部同意可转租借到国内其他俱乐部,但这一转租每赛季只能有一次。
(2)不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国际转会年龄限制的国内运动员,未经中国足球协会书面批准,不能进行国际转会。
4.本合同到期终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乙方为租借的运动员,需经借出俱乐部同意),应协商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5.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乙方_____或违法解除,乙方在处罚期内不得转会。
6.在本合同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后30个月内,乙方转会到其他俱乐部,该俱乐部必须与甲方签订转会协议,甲方有权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的规定收取转会费。
第十二条违反工作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起诉讼,乙方为中国籍运动员时,诉讼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为中超委员会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为A份、B份、C份,一次性复式填写,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A份,乙方执B份,C份在运动员注册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三份复式合同文本及中文或英文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及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或依法依章程写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在运动员注册时,与本合同一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3.“补充协议”不得在本合同外增加任何报酬条款,凡增加该类条款的补充协议,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不予保护和承认。“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际足联或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相悖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5.外国籍运动员如有经纪人代理,须有经纪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如无经纪人代理须予以说明。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本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俱乐部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无经纪人的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维护_______俱乐部(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秩序,规范有序地做好运动员的商业开发工作,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签订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运动员服役的俱乐部(运动队),乙方是运动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______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是指运动员穿着___俱乐部(或运动队)队服,或使用_____俱乐部(或运动队)的有关标志,或代表____俱乐部(或运动队)参加各种训练、比赛及各种公共活动,或其他可以使人合理地推断、联想其为_________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或直接、间接宣称或表明与_______俱乐部(或运动队)的关系的情形。
第二条甲方权利
2.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以甲方运动员身份相关的所有商业开发权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2.2在全球范围内,甲方对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集体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
2.3在全球范围内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甲方运动员个人特征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个人特征;
2.4在全球范围内自行开发销售或授权第三方开发销售含带运动员个人特征的杯子、徽章、海报、球星卡、邮票、电话卡、三角旗、玩偶、贴纸等俱乐部(或运动队)标志产品,并在相关产品上显示赞助商标识;
2.5在俱乐部(或运动队)、联赛比赛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或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运动员个人特征或运动员集体特征,运动员须予以配合。由此而产生的照片、图片、录像、录音及印刷品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2.6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商业开发一般由甲方统一管理和经营,收取相关收益,并进行分配;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可授权与乙方签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经纪人具体经纪。相关收益的具体分配比例为乙方及其经纪人____%,所在俱乐部____%。如乙方个人赞助协议及商业开发均不涉及乙方作为甲方运动员身份和个人特征,仅涉及乙方的个人特征,则个人赞助协议的开发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甲方应当为乙方商业开发积极提供引导和帮助;
3.2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商业开发,并维护乙方的人格尊严、名誉和荣誉;
3.3甲方进行与乙方有关的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的商业开发时,应当及时将相关协议内容告知乙方,并通知乙方做好签约准备;
3.4甲方或乙方经纪人在任何时候均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由于签订、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隐私及其个人信息,但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而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乙方商业开发事宜的情形,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5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与运动员身份、体育行业特点或项目特点不相符、有损国家队和运动员形象的商业宣传和推广等活动,不得为烟草、酒类产品和企业做宣传推广。
第四条乙方权利
4.1乙方有权根据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比例,获取与乙方—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商业开发收益;
4.2乙方有权知悉乙方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商业开发协议内容,并提出意见;
4.3在与乙方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相关的商业开发中,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形象、名誉、荣誉等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运动员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完成俱乐部(运动队)各项训练竞赛任务,取得理想的比赛成绩。因此运动员商业开发活动必须有利于训练竞赛任务的完成,有利于运动水平的提高和项目发展,不得影响正常的训练竞赛秩序和运动队管理工作;
5.2运动员商业开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关体育单项协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俱乐部(或运动队)管理制度;
5.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从事与运动员身份、体育行业特点或项目特点不相符、有损国家队和运动员形象的商业宣传和推广等活动,不得为烟草、酒类产品和企业做宣传推广。甲方也不得安排乙方从事上述活动;
5.4合同期间,运动员签署个人赞助协议须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签署;
5.5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之后一月内,应当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在此之前已经签署的相关商业开发合同及其合同的履行情况。前述商业开发合同与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安排乙方签订的商业开发合同发生冲突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以任何名义(包括以个人名义)、任何方式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涉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和个人特征的商业开发合同,参与与之相关的任何商业宣传或推广活动;
5.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得从事任何与本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有关的商业活动;
5.8保守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
5.9无偿参加有关俱乐部(或运动队)的官方活动、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积极配合甲方的各种活动,或其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特征;
5.10乙方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人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不得侵犯甲方商业权利和知识产权,包括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俱乐部(或运动队)运动员身份特征以及俱乐部(或运动队)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服等;
5.11乙方在参加俱乐部(或运动队)比赛、训练、开幕式、比赛日热身、庆功仪式或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时,只应穿着和使用俱乐部(或运动队)装备赞助商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鞋、配饰和其他装备。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损毁或遮掩甲方队服或甲方装备赞助商提供的装备上的任何标志,也不得擅自在有关装备上添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标志、名称或广告;
5.12乙方按个人赞助协议要求穿着个人指定品牌运动鞋时,须符合有关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7.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7.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时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3因遇诸如自然灾害、伤病瘟疫、政府干预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以书面形式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延期或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自承担损失。
第九条有效期和终止
9.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不得解除的情形
1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律或政策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甲乙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应于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终止;
1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3.1.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
13.1.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3.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协商、仲裁和诉讼期间,乙方仍应尽全力进行训练或参加比赛,甲方仍应全力维护乙方的相关利益。
第十四条附则
14.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约定适用于乙方参与公益活动有关事宜;
14.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双方有特别约定的情形除外;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动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效。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达成的任何书面修改和变动,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