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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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塔吊机械设备安全装卸与运行,确保设备操作和施工人员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对塔吊垂直运输设备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中的基础图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塔吊基础施工,不得擅自调整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调解决。塔吊基础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后,乙方才能立塔。

3、按照有关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中验收项目及标准要求及时向乙方索取真实、可靠的设备资料与数据。

4、塔吊装卸过程中,工地配备一名现场安全员,主要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委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安装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5、在塔吊的安装、接高、运行、拆除作业时,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安装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施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作业范围内。

6、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对现场使用多台塔吊时,应有预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7、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提供“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在投入使用前监督乙方进行试运行,并组织由总包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有关人员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8、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9、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和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于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予以制止。

10、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二、乙方安全责任

1、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安装前的申报资料,取得批准后方可安装。

2、乙方应符合国家及新疆有关塔吊安装、拆除资质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操作等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需和甲方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塔机完好,各安装部件齐全后方可作业。

3、负责将设备运送作业点,承担安装任务所需人员的组织工作,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装方案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安、拆、顶升与附着安装任务。若因乙方原因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塔吊安装前必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及检测资料,安装人员花名册及安装操作证,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安全部门审核、备案,资料不齐不得进行安装作业。塔式起重机安装就位后,必须及时将塔式起重机验收表及验收检测资料签字盖章后送项目部备案。

5、现场塔吊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并负责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日常的塔吊使用、维修、顶升、锚固、拆除的协调工作。

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7、进入施工现场塔吊装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管理和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8、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要求塔吊机组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9、因塔吊自身设备问题、维修保养不及时、塔司违章操作等,由于乙方的过失,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塔吊司机管理

1、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还必须经进行三级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听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在室外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坚决执行《操作规程》、《十不吊规定》、《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

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塔吊“带病”吊运。

5、做到上机前对金属结构,小车轨道,钢丝绳,滑轮部件,卷筒部件,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部分,附着螺栓,索具,吊具等进行检查后,方可上机操作。

6、做好防碰撞措施,防停电,刮大风等意外情况,造成塔吊与物体相邻碰撞的机械事故。

7、按规定每日保养、润滑、紧固、调整,做好交接班记录。坚持每月30日把《日维修、保养记录》、《日交接班运转记录》、《周检查记录》、《月检查记录》上报甲方专职安全员。

(二)塔吊定期检查

1、每日对塔吊金属结构、传动系统、电气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灵敏性等进行二次全面检查。

2、检查司机填写的周、日维修、保养运转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3、检查出不合格项及安全隐患应责成专人限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带病作业的塔吊,责令停机修理,对违章指挥和违章吊运应立即制止,必要时令其停止作业。

4、若遇特殊情况(雨、雪、大风天气)要派专人随时检查,确保塔吊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三)塔吊维修、保养

1、司机要按照日维修、保养制度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定期进行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重点的“十字作业法”,填写记录。

3、塔吊实行三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每班保养内容:重点检查、清洁和润滑、卫生;二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三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

(四)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__)的规定与要求:

1、当多台塔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制定防碰撞安全措施;

2、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

3、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多台塔式起重机必须安防碰撞装置,30m以上必须装置障碍灯,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操作面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5、对塔吊作业设专人进行监督执行;下班或上厕所暂时离开刹好车方可离开,刹车灵敏可靠;遇大风应做好吊钩与地锚拴牢固定。

(五)起重机吊运管理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__)的规定与要求:

1、起吊重物严禁从办公楼宿舍、食堂、库房、钢筋棚上方通过。

2、塔吊司机严禁违反“十不吊”规定。

3、塔吊吊物离地5公分应停下检查是否牢固,起落吊时响铃,僻开人群。

4、塔吊司机在室外登高检修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塔吊上禁止存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

6、塔吊电缆线必须固定在绝缘瓷瓶上。

7、严禁在塔式起重机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六)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机构外观与传动机构应正常;

(2)润滑部位正常;

(3)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符合规定;

(4)电源及控制部位正常;

(5)各种安全装置正常。

2、操作用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3、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4、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件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5、提起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0.5m以上。

6、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7、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其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受损。

8、作业后,应将控制开关拨至零位,然后关掉电源总开关,锁好电闸箱。

(七)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歪拉、斜挂重物吊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不知重量的物件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多人指挥、违章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篮)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笼(篮)边缘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棱型物体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以上各条望认真执行,杜绝违章指挥作业、违章操作,如有违反,后果自负,如有违反有关法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协议书说明

1、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设备拆除运出现场之日自行失效。

2、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甲方上级备案一份。

4、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施工行业或企业提出新要求时,将按照新要求,对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充签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塔司(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时光俊园

2、工程地点:贵阳市高新区

3、工程类型:

民用建筑土建施工□民用建筑钢结构施工□工业厂房□路桥建高□其他

二、租赁设备及技术要求

租赁设备表

三、租期与租金计算方法

1、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赁费;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起算租金,至设备接到乙方报停通知拆除出场,按月计价。

2、设备租金及其他费用:

3、设备基本租期:自20_年月日开始启用,最低保证半年;设备租期不足约定基本租期,租金总价款按基本租期计算,超过基本租赁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设备进场日期:双方约定设备最迟进场启用时间为20_年月日。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具务安装条件,所造成的设备租金损失将按双方约定的最迟进场启用日期起算租赁费。

5、租价内费用项类

1)月租费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租赁费、易损失及零配件的购置和更换费用、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费。

2)进出场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除费、报检费、辅助起重设备租赁费、基础预埋件费用、顶升和附着安拆费。本费用不含税,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包干使用。

3)甲方为乙方租赁的设备安排操作司机,每台两人,指挥一人,按工地施工需求,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收代付。□乙方自支付。操作司机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员的现场指挥管理归甲方负责;

6、春节期间停工租金计算方式:停工时间按国家规定节假日计算,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

7、设备报停退场: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设备报停通知,以便甲方做好退场准备。

四、租赁款项的结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缴付。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设备租赁费用;塔吊在启用后;两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人工工资以后按月支付,在设备退场前结清所有费用,否则不拆除设备租金照算。

2、本合同付款方式电汇/转账,乙方可通过□个人账户□公司账户转账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如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租赁款,未经甲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非受托人到甲方领取租赁款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合同定金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即支付合同定金。乙方不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安排设备进场。

5、进出场费的支付:安装完毕两个月后,在第一次支付租赁费用时一并支付进出场费380OO元。固定基础(螺栓预埋式)口固定基础(固定底架式)口标准节预理口其它重要提示:如采用固定基础,则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其地基承载力须达到达2O0Kpa。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设备基础位置的地基承载力,如果现有的地基承载力内所规定的标准长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需提供的条件包括

1.合同约定的各项资料的提供、基础的提供、测量仪器及人员的提供、拆除时可能需要的脚手架的搭设、设备的安装和附着顶升及拆除作业所需的场地、道路、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

2.乙方负责对甲方以上作业所设定的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

3.乙方还需在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能锁闭的机操工住宿及仓库1间,免费提供甲方人员住宿及存放设备的小型构配件,伙食费乙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如甲方提供全新设备(甲方购置后直接从厂家运至乙方现场),则按行业惯例,设备所需的配重由乙方现场制作,由甲方提供制作图纸。

三、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与乙方的工作协调。

六、甲方权利和责任

I.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无需经乙方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施工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预升、调试、验收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

4.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首次有资质单位的<验收检测报告》,施工机械安装,顶升,附墙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作业人员操作证,甲方应在机械安装完成后30天内交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机况良好,资料齐全,并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租赁期内,操作中出现故障甲方要及时抢修更换配件并负责费用。每月的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为24小时,特大故障48小时,如维修保养累计超过24小时或特大故障超过48小时甲方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有权扣减甲方当天租金。

7.租赁期内,操作人员接受乙方的统一指挥,上岗前的培训,三级教育,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的现场管理。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工地指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

8.若甲方操作人员不服从乙方正确、合理的'指挥调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推荐操作人员,因为乙方地面或楼面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设备的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以吊钩为界)。如乙方命令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冒险操作、过分疲劳操作,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停止作业,若乙方在上述气候环境内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注明的,建筑物的工作范围内享有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设备(包括增加的设备)转租、转让、冲抵债务或进行抵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施工机械基础由乙方负责工料按厂家提供详细的基础施工图施工,安装前乙方必须提供《基础施工方案》、《基础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及监理单位盖章的《基础隐蔽验收记录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

3.提供能满足设备安装、附着顶升、拆除所需的场地、道路、配电设施、作业面脚手平台及作业面的防护,并提供以上作业所需的电气焊设备辅助作业。负责以上作业所设定辨警戒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作业及人员的协调。苦需夜间施工或占用道路,其申报手续由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夜间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灯光照明。

4.乙方使用施工机械需要顶升、附着,需提前l5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施工机械的附墙拉杆长度不能大于说明书要求,如果大于说明书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工料免费制作,且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氧气、乙炔、电焊机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在安装、拆卸和附着过程中,乙方的塔吊必须无条件提供给甲方使用。

5.设备、附件进场按《设备运输单》为准,运至本合同约定的安装地点后,所有设备附件由乙方保管,丢失按原价赔偿。所租赁的电梯设备,电梯笼内的配件由甲方负责,笼外的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乙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2.对设备安拆、维修、驾驶等作业人员,应享受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责任险的权益,乙方按国家蔑定支付保险费。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负责事后的索赔事宜。事故造成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场,乙方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租金,终止本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事双方同意由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停工及设备损坏及丢失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菲甲方原因,乙方工程中途停工,停工期间设备租金照计。

2.租用期婀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合同已包括双方关于合同主题的全部内容,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合同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洽谈所达成的一切陈述、信函、协议和协商。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明确条款外,其他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承诺、保证、声明(含报价单),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双方签字盖公章后并加盖甲方齐缝公章后生效(未加盖甲方齐缝公章本合同无效),合同在乙方付清全部费用并且设备拆卸退场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本着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精神进行协调解决。双方就施工机械租赁有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与上述条款内容不一致者,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甲、乙双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

使用期限:

使用地点: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乙方施工现场。

3、甲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乙方管理人员。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保护好自身安全和机械安全。违反以上条件,由甲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5、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6、甲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乙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施工。甲方应派专人进行指挥,严禁违章指挥,司机发现违章指挥应加以制止。若违章指挥发生机械设备毁损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甲方负全部负责。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8、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承担保护设施安全使用的业务。若在施工期间非设备安全问题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下班后,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10、甲方人员应遵守北京市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如乙方发现,有权利制止甲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发生大规模的打架、斗殴等事件,乙方有权利上报地方派出所,对于滋事人员将有司法部门处理。

11、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的损失。

甲方(委托人):(签字)乙方(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