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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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通用3篇)

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篇1

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学生安全,重于泰山。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学校需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活动。您的孩子如患有或曾经患过以下疾病和损伤,请在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中的“身体状况”栏内填写“有”或“无”,不能有空。如有特殊生理、心理状况说明等可详细填写。如学生无任何不健康状况,也请家长填写学生姓名等有关信息并签名,让学生将调查表交予班主任。以下各项信息请您务必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也将为学生健康信息予以保密。

注意:以下信息全部由监护人填写,不得代写。

学生姓名

入学通知书编号

家庭固定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学生特殊体质情况登记

名称

身体状况

名称

身体状况

名称

身体状况

心脏病

血液病

肝炎

哮喘

癫痫

肺结核(肺炎)

糖尿病

疝气

易流鼻血

肾脏病

软骨病

其它疾病

是否患有家族遗传病

是否患有先天性疾病

是否有惊厥史

是否有过敏史(如有食物、药物、接触或其他过敏史,请详细写明过敏状况)

是否曾患传染病

是否有习惯性脱臼

是否患有其他特殊疾病

肢体残障部位

曾经开刀手术部位

曾经骨折部位

其它损伤

需要教师关注的特殊生理、心理

状况说明

孩子不宜参加的体育活动说明

学生如遇特发情况,需紧急送医时,如有指定医院,为(空白视作无指定医院)。如未指定特殊医院,为在紧急情况下争取抢救时间,学校将就近送医治疗。

学生紧急状态下信息联络表

联系人

手机号码1

手机号码2

家庭电话

办公室电话

其它电话

父亲

母亲

亲属()

注:联系号码尽可能多些,且务必真实有效,以后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班主任。

贵校下发的《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中的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所填信息为本人亲自填写,保证实有效。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篇2

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幼儿园学生特殊体质调查表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试用期为()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满意,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及经验等拟聘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具体指标和要求按《岗位工作标准》)。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并按调整后的岗位计薪。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

第三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本机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基本工资()元/月,当月的工资在下月的15-20日前以货币的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年休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及本机构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4、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员工的膳食、住房、交通、文娱设施、幼托等物质条件。

5、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生育险视情况而定),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移手续。

第四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或折合为乙方一个月工资。

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机构的实际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处理。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5、乙方不得向外泄露或相互询问他人的薪资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需要转移工作单位的,可以与甲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

(3)结算清单。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法律追索权。

6、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就补签或续订合同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同合同延续,在视同延续期限一个月内,双方仍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7、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领取到证明三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竞业条款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期内每月工资的两倍。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乙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及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等。违约金按最低800元支付(注:月工资高于800元的,以高的为准,即工资表签字基数为准)。

(三)乙方在甲方中担任重要职务,工作未按时完成交接的,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园内的岗位职责制度给予处罚。

第九条合同争议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有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若涉及到影响到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双方须妥善处理劳动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企业行为。

第十条附则

1、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