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协议书(精选34篇)
业务协议书(精选34篇)
业务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国内互联网用户群体日趋庞大,为开拓__________的用户市场,给更多用户提供服务,完善会员制度,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区建立航空机票网络销售相关服务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乙方对“__________会员发展业务”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基本条件
执行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下称乙方)双方通过合作,同意由乙方发挥地域优势,为甲方的电子客票用户、网上用户,提供民航机票(国内、国际)航班咨询、预订、出票、确认与更改、当地配送等服务以及相关的其他旅游、酒店订房服务。
乙方确认具有上网条件、具有送票上门能力、具备BSP代理人资格、具备国际航协ITAT认证资格。并熟悉或通过培训后熟悉网会员地区代理制度、会员业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甲方提供依托中国民航GDS系统建立的电子商务旅游网站,在线提供预订机票、预订酒店、预订行程等服务,可供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国内所有航空公司的实时、多舱位、明折明扣等机票信息功能,同时为乙方提供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长销售额的强有力的途径。
二、代理授权形式、期限及费用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年度网在的普通/独家代理,承担__________网在该地区的网站会员发展工作和网站机票销售业务。授权期限为一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能正常运营并完成甲方销售指标的,可以续签代理权。
乙方要求成为普通代理的,不需交纳加盟费用;乙方要求成为独家代理的,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按___________元/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加盟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__________网会员发展业务的各项条款;
2.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作相关的业务指导,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具有监督权;
3.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的业绩调整代理制度、会员价格等等,并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信息并请乙方确认。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通知之时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介绍订票客户的,乙方应按照网站公布政策及返利约定支付甲方返利,如无约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支付,该部分返利每周支付一次;
6.独家代理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乙方代理区域中,甲方不再在该区域中另行征召代理人;
7.甲方将协助独家代理商在该地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维护__________网形象的条件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制订的__________网会员收费标准等(详见附件)自行负责对该区域的市场开拓和会员发展;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
3.乙方在运作本协议指定业务时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如有因不明确而造成的失误甚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甚至赔偿;
4.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区域下经营,不得跨区扰乱区域秩序。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映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和可行性计划;
5.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不做其他与__________网会员发展类似的业务。若经甲方发现有此类类似业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限,并向乙方追究因此导致的经营等损失,独家代理的并不再返还加盟费;
6.乙方有义务对所发展的会员信誉进行考察,如果会员发生损害甲方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纠纷、赔偿等事宜;
7.乙方向甲方介绍订票客户的,甲方应按照网站公布政策及返利约定支付乙方返利,如无约定政策及返利的,按照_____%支付,该部分返利每周支付一次;
8.甲方推出的其他相关业务,乙方有权优先获得代理资格。
五、有关加盟费及其他费用结算
1.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独家代理商应向甲方交纳不少于_____个月的加盟费;
2.乙方和VIP会员签订协议后,应在______日内将收取的会员费的_____%汇予甲方帐号,如果乙方未能及时上缴该费用,将视作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不再返还加盟费;
3.如甲方收到乙方地域内会员的汇款,开具发票后,应于______日内返还乙方所得部分,乙方所得部分为发票总金额的_____%;
4.当乙方全年发展的VIP收费会员个数超过_____个,甲方另行给于奖励,奖励比例为:
1)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2)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3)超过_____以上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5.乙方在订票过程中,如对外收取服务费的,对贵宾会员不应收取;
6.当网站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后,以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的客户,其票款划拨到甲方的银行账户的,甲方应该在每______月的30号前转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及代理终止程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未违约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未违约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未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4.因乙方连续______月新入会会员总数未达到_____个,该协议自动终止;
5.因提供服务方的服务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要求赔偿,其全部责任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6.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飞机停飞、航班取消或变更情况,均按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妥善办理,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提供服务方应负责办理退票、改期等事宜。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
乙方(特约商户):_____
鉴于:_____
(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
(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
(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UIM卡。
(二)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
(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
(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
(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
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
(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具赔偿金额=机价已使用月数/60)______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______元)
(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种方式:(1)每日结;(2)每周结;(3)每月结。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
开户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
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3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房产网?(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着促进______地区房地产信息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原则,承办______房产网广告业务。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首页顶横幅_________________为您推荐首页中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形式?:?文字,内容为:_____,位置为:
广告链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_____(如果是_____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_____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业务协议书篇4
委托方(甲方)名称受托方(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人邮编联系人邮编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估价目的估价时点年月日
估价对象和范围
委托方(甲方)义务
1、协助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现场勘查,真实充分地提供与估价有关的资料:<<土地使用权证>>(含附图)等产权证明文件、出让、转让合同、规划设计相关材料、已设立抵押、担保事项的说明等资料。
2、所提供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3、在估价期间为估价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需出差外地应由委托方提供食宿及交通(另有约定除外)。
4、估价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费用共元,本约定生效时支付费用%,余下%提供估价报告时一次付清。
受托方(乙方)义务
1、受托方按国家有关土地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对估价结果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资料和估价结果保守机密,但委托方已自行披露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允许披露的除外。。
3、估价人员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可行的工作原则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4、于年月日出具估价报告一式份。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由于委托方未能按时提供估价资料造成出具估价报告延误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估价结果失实的,由委托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业务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加盟“______”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______”的配对业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提供“______”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源代码给乙方使用,并指导乙方把代码嵌入乙方网站的“______”栏目。
将乙方的网站宣传嵌入“______”服务平台。
为乙方提供注册接口的特征代码,任何带有此特征代码的注册申请将被视为乙方发展的业务。
接收并处理联盟商及其客户提交的注册申请,支持、保障联盟商开展配对业务,提供客户售后服务。
第三条
乙方责任
在乙方网站上开辟“______”栏目。
帮助客户并提供符合“世贸通”会员注册规范的注册申请:指导或代替客户完成注册申请。
接收、传递“世贸通”会员注册的结果通知,并及时告知客户,协助提供客户售后服务。
积极通过市场推广活动,开拓“______”的配对业务市场。
因乙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与客户之间的任何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
价格、及结算条款
第四条
“______”、“世贸通”的收费价格
“______”联盟的加盟费______元年,乙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缴纳第一年的加盟费,并可以免费获赠增加一个月使用权。
甲方保留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收费价格标准的权利,包括更改服务费和增加实行其他收费方式的权利;甲方进行的任何价格调整都会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开通“______”服务的原则。
协议生效
第五条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
知识产权
“______”服务的定义、服务提供、注册流程等相关解释均属于甲方知识产权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对上述对外宣传的文本资料做任何修改、删除和添加。
第七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一方出现因违反法律而造成的不能执行协议条款,都应自行负责并补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附则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改或删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否则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附属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审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审计项目名称、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审计的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委托审计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二)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委托的审计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书;
(三)乙方有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审计报告书内容等进行保密的义务。
五、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审计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书;
(二)甲方未同乙方协商而擅自变更或减除已签订的协议,不得索要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支付乙方总协议收入25%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或未同甲方协商擅自变更、减除乙签订的协议,应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协议的25%。
六、_____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按_____标准,经双方协定,由甲方预付乙方审计费_________元,待审计验证结束后一次结算。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审计工作中必要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7
甲方:ABC有限公司
乙方:_____会计师事务所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年___月____日资产负债以及截止该日_____年度的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契约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甲方的义务是: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有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够支付审计费用。
4、有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要全部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4、在____年___月_____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审计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_____收费规定》的计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______元。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费用。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_____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ABC有限公司乙方:_____会计师事务所
(签章)(签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8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订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产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
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币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办法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
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担保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续订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副本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预计为_________元。支付银行利息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1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作为银联卡的收单机构,乙方作为银联卡受理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助、互利的合作原则,就使用POS受理银联标识卡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乙方安装银行卡受理POS机具(含打印机、电源、主机、密码键盘等)套,此终端可以受理已加入银联网络的各发卡银行所发行的各类银联标识卡。
2、该机具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新增、更换、维护受理机具的要求,应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和业务需要对POS机具数量和型号进行调整。
3、负责对乙方受理银行卡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机具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乙方在使用机具或受理银行卡过程中发生的机具故障和账务问题,按甲方对外服务承诺及时解决或解答、处理。
4、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类别及经营范围正确设置商户服务类别码,并在乙方的服务类别和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时及时予以更新。
5、甲方负责乙方受理银联标识卡的资金清算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
6、负责提供《银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交易单据、宣传标贴等业务用品。
7、若乙方需变更结算账户,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后正式通知甲方,甲方将按乙方提出的变更时间和新结算账户更改系统注册,并从约定的时间起按新结算账户结算乙方资金。
8、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提出并经甲方查实后,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账务调整。
9、在出现交易纠纷时,甲方有权查验客户原始交易签购单,其交易签购单上任何数据资料(如交易金额、卡号、交易日期等)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交易单。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各发卡机构银行卡业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商户资料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受理机具设备安装条件的通讯线路、电源、安装场地等。
3、乙方对所有银联卡必须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拒绝任何一种银联卡的合法交易。
4、对刷卡交易在价格上不得与现金交易有异,不得将相关交易手续费以任何形式转嫁给持卡人。
5、乙方应在显要位置张贴或布放可受理银联卡的标志,表明乙方可受理银联卡刷卡交易。
6、乙方不得将签购单、签购结算单、银联标识牌、POS机具用于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当乙方发生业务承包或转让时,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给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甲方只接受乙方自身发生的交易签单,乙方不得将第三方的交易假冒乙方交易参与清算。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银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受理银行卡。持卡人在乙方刷卡,乙方只能采用POS联机进行交易;乙方收银人员须认真核对POS交易签购单上的持卡人签字(所有银行卡POS交易单均需持卡人签字)。
9、乙方收银员每天需作结算交易,以便核对POS终端每日银行卡交易。对隔日退款交易,应凭乙方出具的退款通知及原始交易签购单向甲方申请办理。
10、乙方应对交易签购单及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对;对出现的各类交易差错,有义务协助甲方予以查实;对甲方提出的调单请求,乙方应在接到调单请求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原件。
11、乙方发生以下变更事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1)商户名称、法人、地址、经营范围、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
(2)乙方所有权结构变更;
(3)乙方业务经营或销售方式变动,特别是开展邮购、电话订购、网上订购、批发等业务时。
第四条账务处理、机具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结算
1、乙方指定以下结算账户作为资金清算账户。
2、为保障及时进账,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操作或提交有效交易单据。
3、甲方负责将当日乙方受理机具消费交易资金在扣除本协议中规定的交易手续费后,于次日结算至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4、乙方在受理机具时,向甲方缴纳受理机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甲方应出具相应保证金收据,并在乙方完整退回机具后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__】263号)及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商户)同意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按以下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刷卡手续费用:
(1)按交易金额%;
(2)按交易金额%收取,单笔交易手续费最高不超过元;
6、第四条第五款第一种、第二种与第三种标准手续费采取联机实时扣收,其它收费标准可按个工作日为结算周期,由乙方转账支付或由甲方主动从乙方账号划扣。
7、本协议生效后,如相关政府部门颁布了新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甲乙双方将按照新标准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的银联卡刷卡手续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无法在新标准生效前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8、发生退货交易时,相关费率为原始交易日费率,原始交易手续费返还乙方;但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及批发类商户的退货,原始交易手续费不再返还。
第五条保密条款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包括因履行本协议而聘请的专业顾问、中介机构、代理人和/或各方的母公司、关联公司及投资人)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开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资料、文件(无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的资料和文件)和持卡人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和公众透露上述保密信息。该保密条款的有效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影响,永久有效。
2、乙方业务处理程序必须确保安全;必须将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领域,不得泄露持卡人卡号等敏感信息,并确保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接触;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第六条协议终止
1、乙方出现下述任何一种风险状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终止乙方的银联卡交易,收回全部机具设备。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受理机具交易资金或结算账户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追索,同时在交易终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并向执法、监督部门通报: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向甲方提出申请安装POS机的;
(2)测录:乙方默许、纵容、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机具上装载测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将银行卡持卡人账户资料及交易数据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使用;
(4)套现:乙方与不良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乙方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洗单:乙方将其他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乙方的POS机上刷卡,假冒乙方交易与甲方结算;
(6)恶意倒闭:乙方接受用卡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
(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账户编造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的同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
(8)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
(9)因银行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10)中国银联已书面通知收单机构强制解约;
(11)已被其他银行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
(12)经营不善,已破产停业;
(13)其他风险原因。
2、乙方出现第六条第1款中任何一种所列风险状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及中国银联使用其风险信息。
3、缔约一方除因第六条第1款外的原因需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在此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4、合约终止后24个月内,甲方对合约终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询及追索权。
5、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提供的全部机具设备、业务单据和业务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机具设备和空白业务凭证,并保证该设备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其他人员不得对该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换、移动或加装设备;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和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属于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涂改签单金额、分单操作、套现、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信用卡、超授权限额使用、不仔细核对签名及信用卡有效期、以现金方式退货、超过规定期限请款等。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行为或嫌疑,有权取消乙方受理资格并追索由此给甲方产生的损失或风险。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3、若因交易签购单上无持卡人签字或签字与卡片预留的签字明显不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关于是否要求持卡人出示有效证件,按各发卡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单据而造成的发卡行退单,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受理机具交易资金或结算账户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追索。
5、如因乙方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工作人员与持卡人或乙方串通参与欺诈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工作人员负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乙方工作人员参与银行卡欺诈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工作人员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1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客户)、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营业厅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鉴于甲方拟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业务定义及资费
2.1业务定义:和商务直播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包含便携式4G直播盒子、专业全媒体导播台以及电信级视频直播平台资源等多种产品及业务功能在内的商务直播解决方案。
2.2业务资费:是指甲方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包括【业务功能费、现场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3.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乙方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3.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和商务直播业务引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业务引入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和商务直播终端设备和业务平台的操作、管理及保障的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所订购和商务直播业务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3.4甲方若订购乙方的专业现场直播服务,甲方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协调现场资源。甲方须提供直播所需的音视频信号、有线网络、电力供应及其他所需物品,如果因现场网络电源等原因引发的直播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3.5甲方授予乙方网络直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直播相关内容的展现权利并提供相应版权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4.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和商务直播账号的权限配置和业务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业务。
4.3如甲方定购和商务直播-专业现场服务业务,乙方需承诺成立专门项目组以保障针对本协议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条件下,乙方需配备直播相关专业设备。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受理单(附件一)评估并拒绝提供甲方定购服务能力所无法完成支撑的服务定购。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5.1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和商务直播业务的各项费用。
5.2本协议所商定和商务直播业务相关费用不包含甲方的业务承载线路接入费用。
5.3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6.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月租费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6.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第三方攻击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业务费用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当月业务费用×12个月÷365天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信息,或接收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7.2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双方的收件人。
10.2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0.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第十二条其他
12.1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相关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2.2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涉及电信卡号业务,甲方需按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实名制认证等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业务协议书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方愿为乙方提供短期融资,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仓单(格式见附件1)质押给甲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存放于丙方监管的仓库,甲方委托丙方占有、监管质押仓单项下货物。为
加强三方之间的互利合作关系,确保乙方如期归还甲方融资,经三方自愿平等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供合作各方恪守履行。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业务合作的基本条件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甲方信贷业务管理要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申请短期融资,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仓单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单笔信用业务,甲方均有权独立、自主地按照本身业务管理要求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融资申请。
2、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质押担保,并签订相应的单笔信用业务合同和质押合同。
3、甲方发放融资之前,乙方应将质押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由丙方管理的仓库存放,仓库地址为:。
4、在甲方融资到期之前,保证金悉数存在保证金账户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动用保证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此类申请。甲方融资到期前十日,乙方应当在相应的保证金帐户内存入足够兑付到期甲方融资的保证金。
第二条查询和出质通知及确认
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件2),将仓单出质的事实通知丙方。甲方有权对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实地查询,查询时,丙方凭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的《查
询及出质通知书》,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后,填写一式三份的《查复及出质确认书》(附件3),承诺对《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上所列的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保管和监管职责。《查复及出质确认书》加盖丙方公章后各退还一份给甲方、乙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
查询后,丙方出具以乙方作为货物存放人的仓单,由乙方在仓单上作质押背书后交付甲方占管,作为甲方融资的质押物,乙方应在仓单上注明“已质押给甲方,用于担保__________号合同项下债务”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的《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和《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兴业银行仓单质押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三条仓单质押解除与提货
(一)全额一次性提货
乙方可申请全额一次性提货,并须提前三天全额偿还甲方融资或全额补足保证金;甲方在仓单上注明“已于年月日解除质押”的字样后将仓单交还给乙方,乙方凭此向丙方提取货物。甲方向丙方出具《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附件7),通知丙方解除该《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所记载仓储物的监管职责。
(二)分次提货
1、乙方每次提货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提货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提供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或还款金额,甲方才予开具《解除质押通知书》(附件5)并加盖预留印鉴
送达丙方。
2、丙方核对收到的《解除质押通知书》(或其传真件)有关印鉴、签字、传真机号码等,并与甲方进行电话核实。审核无误后,丙方应先将未解除质押的货物重新出具仓单,乙方应在新的仓单上作质押背书后交付甲方占管,作为甲方融资的质押物,乙方应在仓单上注明“已质押给甲方,用于担保号合同项下债务”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3、丙方向乙方放货后应向甲方发送《质物出库通知书》(附件6),列明乙方提取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素,由甲方核对后存档。
4、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丙方了解和核对监管货物的情况,丙方应如实提供相应资料并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乙方全额偿还甲方融资后,甲方向丙方出具《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通知丙方解除该《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所记载仓储物的监管职责。
上述《解除质押通知书》、《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可由甲方直接将原件送达丙方,也可采用先传真后原件送达的方式。甲方、丙方均应使用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联系传真。
第四条甲方融资的到期清偿和逾期处理
1、甲方融资到期前十日,乙方应当及时地将足额的款项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内以备清偿。
2、甲方融资到期时,若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则构成乙方的违约事项,甲方可依法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受偿部分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五条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与主合同到期日冲突协调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有关信用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可以按照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乙方与丙方续签仓储合同(保管合同),本协议书自动延期;
2、乙方提货,但乙方应先偿清甲方融资;
3、经甲方批准,乙方以新的仓单作质押,代替原质物;
4、甲方有权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提取质物,并将提取的质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质权的效力仍然及于该提存物。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后于有关信用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若甲方融资到期时,乙方未能按时清偿,则甲方有权提前提取质物,并将提取的质物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六条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符合银行业务管理要求的条件下,对乙方申请的融资业务予以受理和审批。
2、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随时或定期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监管情况或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或核对,乙、丙双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及协助。
3、甲方应向丙方提交预留印鉴的签字样本,若有权签字人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丙方。
4、若甲方融资出现逾期,则甲方可依法处臵质物,所得价款可优先用于支付乙方因该笔质物拖欠丙方的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于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到达仓库前至少24小时传真通知甲方和丙方预计入库的信息,包括货物数量、型号、运输公司及预计到达时间等。同时,乙方应对货物验收入库前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并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存储期内的质押仓单项下货物足额投保综合财产险及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投保的附加险种,按时缴纳保费,并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3、乙方应保证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为乙方合法所有,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货物所有权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质物有隐蔽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质押货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5、乙方应按时向丙方支付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同意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和丙方对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监管,保证在质押期间不擅自提货或串换货物。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和有异状的质押货物或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并积极配合甲方处臵质物。
第八条丙方的职责
1、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质押仓单及其项下货物的实地查询,在查询时须核对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
2、丙方保证,其对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于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的权属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影响丙方监管责任的履行,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保证认真做好仓储货物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的仓库库存管理系统,保障货物不因丙方及其聘用人员的过错、失职造成监管货物毁损、失少和损耗(自然损耗除外),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使用自有仓库行使监管职责情况下,因货物仓库安全原因造成监管货物毁损、失少和损耗(自然损耗除外),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款所称货物仓库安全系指货物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所有权情况不负审查义务。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质物数量、质量的审查以单据审查、外观审查及表面审查为原则进行;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质物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根据甲方要求或自身管理的目的,丙方应对货物的库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每次盘库应制作盘库库存明细表,由仓库负责人签章确认。
6、丙方对于甲方出具的《解除质押通知书》、《质押业务终结通知书》的审查应以甲方预留印鉴为准,并以电话方式就提货内容同甲方再次核对。如丙方多发或错发监管货物,由丙方按《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上的货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款交甲方提存。
7、丙方出具的仓单应按照《民法典》规定记载完整,并对出具的仓单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接受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对仓单进行挂失、转让、重复质押、注销等任何变更手续。
8、丙方未足额收取相关费用前,享有对与未收取费用相对等额度质物的留臵权,并仅有权在此额度内拒绝办理质物的提货手续。乙方延迟支付仓储费用(保管费用)和监管费用的,不能作为丙方减轻、免除货物保管和监管责任的理由,也不能以此阻挠、干涉、妨碍甲方行使质权。
9、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种或数种的,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1)监管货物毁损、灭失、变质;
(2)保险事故;
(3)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对监管货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司法机关对货物采取保全、执行及其他法律措施。
第九条跌价的处理
若质押仓单项下货物的市价与出质时甲方确定的价格相比跌价幅度超过%时,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质押仓单项下货物市值与出质时甲方确定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补足,补足差额的方式为追加保证金或追加其他足值的担保。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方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银行融资,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同时,甲方有权依法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受偿部分甲方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预留印鉴和联系方式
为便于出具和核实本协议项下的书面通知、单据等书面文件,各方预留印鉴如下,用于本协议项下各种书面文件的出具。如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并取得书面确认。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14
甲方:
乙方:
为回报客户,体现中国移动“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校讯通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从年月开始使用中国移动校讯通业务,并承诺至少使用至年月。
(一)校讯通业务包括的功能:
1.亲情语音:学生可以使用校园内安装的话机,免费给家长打电话,每月可以免费通话60分钟;可打3个亲情号码,而只需从开通校讯通业务的家长的一部付费手机话费中扣费,其他亲情号码不另收费。
请填写学生在校信息及亲情号码,注意家长付费手机号码为第一个必填亲情号码,且亲情号码必须为本地移动号码。
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名称班级
第一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家长签字:
第二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
第三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
2.平安短信:学生进、出学校刷卡,业务系统自动给家长发送学生到、离校短信。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收到校讯通卡。
3.家校互动: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通过校讯通平台将学生在校情况、评语、成绩、作业、通知等向家长发送,学生家长也可以使用手机、校讯通平台进行信息回复,并可向班主任留言,实现学校、家庭互动的教育网络。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正常接受信息短信。
(二)校讯通业务包月费:元/月。
二、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业务承诺使用期结束后,若需结束使用此业务,可通过编辑0000发送至10086取消,乙方不主动为甲方进行业务开通或取消操作。甲方转资费品牌、过户,活动中的业务将带入新资费品牌,过户时甲方必须自行取消“校讯通”业务。如因甲方过户不自行取消“校讯通”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到期,若甲方不主动退订该项业务,系统将按照业务资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须保证所开通的号码真实且为本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15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16
房产网广告业务协议书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房产网?(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着促进______地区房地产信息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原则,承办______房产网广告业务。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首页顶横幅_________________为您推荐首页中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形式?:?文字,内容为:_____,位置为:
广告链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_____(如果是_____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_____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业务协议书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院工会委员会
为加快新校区建设,学院拟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筹集部分建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经办银行协商,由学院工会代表全体参予放款业务的教职工与经办银行、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为了明确学院工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学院工会与个人签订受托办理委托放款业务协议。
本着相互信任、相互负责的精神,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放款的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其中:
5年期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
7年期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放款利息一年一结,不计复利,放款利息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代扣代交,手续费由学院承担。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代表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黄台支行、山东轻工业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代表甲方将资金通过___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黄台支行一次性贷给山东轻工业学院。
专项用于长清新校区建设。
三、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放款后,有权获得规定的利息收入;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该项权利的实现。
四、委托放款期限内,国家存贷款利率若有变动,协议利率固定不变。
五、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银行贷给山东轻工业学院的资金,在委托期限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计财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首页顶横幅____*____□为您推荐□首页中间______x______图片
□广告专栏(______x______)□装饰推荐□新样品房□最新消息□信息发布□其它
发布形式:□文字,内容为:□图片,位置为:
广告链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广告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图片(如果是图片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图片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其他说明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协议责任。
第七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
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
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乙方欲终止本协议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
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
第三十四条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八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六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办理银证电话委托转账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书所指电话委托转帐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和相关银行连通的网络,以电话自助委托、热自助等方式等将其资金在保证金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划拨转帐的业务。
二、甲方指定如下银行和活期存折帐号作为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对应的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名称
存折帐号
三、甲方申请开通电话委托划款业务。甲方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与开户资料一致。因资料不实引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乙方必须对自己的业务范围把关负责。
四、甲方在办理此项业务前必须在乙方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并设立密码,遵守乙方有关提取保证金的规定和其他交易规定。
五、在每个证券交易日开市时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的资金从对应的银行账户实时转入其本人的保证金账户。
2.甲方的资金从其本人的保证金账户转到对应的银行账户。
3.甲方可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终端或电话查询证券资金账户余额。
六、甲方办理电话委托转帐业务,对其资金划拨有疑问时,可向乙方查询,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情况认真解答。
七、甲方电话委托转出的保证金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转入保证金限额及转入转出款到帐时间,遵从指定银行的规定。转入的资金当天不能转出,只能够买卖股票,同时按照资金划帐的“+1”规定,当天卖出股票的保证金只能在第二个工作日提取。如需从证券保证金账户转出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的资金,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预约,且只能够通过证券部柜台办理。
八、甲方必须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码,凡是使用甲方的密码在其账户下所做的一切业务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所做的转帐业务,以乙方和银行的电脑系统记录为准。
九、甲方如有变更本人证券账户、银行存折、信用卡资料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时,须持本协议以及本人证券账户卡、银行存折和身份证等到乙方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乙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为改善该转帐系统性能及提高服务质量而对转帐系统及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并以在乙方营业场所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对有关修改、补充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则视为接受变更处理。
十一、遇下列情况发生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甲方申请此项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2.甲方因证券账户丢失、密码泄露被他人盗用造成的损失。
3.甲方因银行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挂失或更换。因挂失、换领新卡造成帐号改变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因本人没有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开办电话委托转帐应实行一个银行账户对应一个证券资金账户。银行账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证券资金账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
5.因自然灾害、电力中断、电脑及通讯故障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等因素延误甲方资金划转而造成的损失。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一方提出终止或甲方销户后终止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甲方软件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交通收费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商资格及内容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授予乙方为______软件在______地区的销售与服务权。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软件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
3、本协议有效期______个月,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产品及价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营销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向客户进行演示的试用光盘;
2、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向甲方公司指定账户汇款;
3、到汇款或者是传真汇款底联,甲方向乙方提供注册码或加密狗;
4、甲方在售前售后协助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
5、政策:由于经销竞争要以超低价格出售产品时,乙方须填制“特价销售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特价销售政策。
四、双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与职责
1.、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及时为乙方提供完整产品;。
1.2、甲方负责乙方的技术支持工作,并有义务为乙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培训。甲方有义务远程指导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1.3、甲方若有任何业务消息将及时以电话、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与职责
2.、乙方负责在所授权地区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
2.2、乙方应如实反映销售情况、经验,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业务开展情况。不得恶意扰乱市场价格,必须维护甲方权益及产品信誉,并将甲方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
2.3、乙方在有网络条件时应在站点链接甲方产品的试用与演示版,及软件升级程序供用户下载试用和升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各种广告宣传活动,并在广告或其他媒体宣传中免费为甲方宣传;
2.4、乙方有权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甲方公司进行培训,费用自理,甲方免收培训费。
3、其它重要声明
3.、乙方在在三年内不得推出与甲方产品类似或模拟甲方产品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破译或反编译甲方产品的各软件硬件部分。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依法向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乙方提起诉讼,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3.2、本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未与甲方续订产品经销协议,乙方不得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进行经营与盈利活动;
3.3、本合同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另外补充;
3.4、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名誉等行为,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2、乙方私自出售本软件的盗版,甲方有权单独取消本合同,并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______元人民币。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超过双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各类事件。
六、其它一般条款
1、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均可提出要求续签合同,相关事宜再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涂改无效,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约代表再行协商,作为合同附加条款。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22
甲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乙方:
地址: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业务范围乙方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范围包括:
(一)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二)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与变更业务。
(三)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四)休眠证券账户业务、不合格证券账户业务、证券账户解除挂失业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维护、创业板签约信息维护、合伙人信息维护以及甲方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修改证券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修订后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将通过甲方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甲方在业务上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检查。
(三)甲方有权对收费标准及开户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四)对乙方违反《证券账户管理规则》或本协议的甲方可按《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维护证券账户业务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甲方负责及时审核业务申请、并向乙方反馈业务处理结果。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培训。
(四)甲方应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五)甲方应按照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实时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甲方委托开展账户业务。
(二)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授权其所属分支机构作为代理网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
(三)乙方有权按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四)乙方有权获得业务规则规定范围内开展账户业务所需的投资者资料和信息。
(五)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创新需要向甲方提出账户业务优化建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乙方应按照上述规则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
开展证券账户业务,不得违规、越权开展业务。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所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转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
(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系统,确保账户业务正常进行。
(三)乙方应建立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与资金账户信息的比对机制,及时更新投资者相关信息,确保甲方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乙方柜面系统、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信息准确、一致。
(四)乙方应按照证券账户权属一致的原则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保申报确认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交账户业务资料、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保证账户业务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乙方通过甲方远程业务平台办理账户业务的,应确保以影印件等复本形式提交甲方的申请资料与原件一致。
(六)乙方应依法合规使用投资者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投资者信息,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账户业务资料妥善保管,并按甲方标准进行凭证电子化管理。甲方需要查阅的,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并确保凭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乙方通过甲方北京*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人民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上海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美元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港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通过其他方式收取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且不再延期的;____、甲乙双方协商终止的;____、乙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销、丧失证券经营业务资格的;______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业务规则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甲方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无论协议因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或移交相关账户业务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乙方因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因报送关联关系确认数据有误而导致投资者账户关联关系误确认所引起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申报错误,导致甲方变更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错误所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通信线路故障、设备损坏等,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为境内开户代理机构适用);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乙方为境外开户代理机构适用)。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需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协议的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
(一)本协议有效期四年,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代理证券账户业务协议书同步终止。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23
甲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从事以下业务:
(注:根据申请从事的业务种类如推荐业务、经纪业务等进行填写)
第二条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接受甲方的自律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二)对乙方违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的行为,依据《业务规则》及相关细则的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三)按规定收取乙方相关费用。乙方欠缴相关费用的,甲方可视情况限制、暂停直至终止乙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相关业务。乙方主动申请终止并经甲方同意或者因违规等原因被甲方终止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的,乙方已缴纳的费用不予返还。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
(二)为乙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业务提供指导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业务并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
(二)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业务时,获得甲方指导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恪守乙方为从事本协议第一条中的业务作出的各项自律承诺。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稳定运行。
(三)按规定配备合格业务人员,对业务人员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严格管理。业务人员不能胜任相关职责的,乙方应及时更换;业务人员违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时,乙方应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分。
(四)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业务报表、账册、原始凭证及其他文件、资料,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不提供虚假、误导性或者不完整的资料。
(五)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按时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一)因修订或者颁布实施新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者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者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内容相抵触的,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者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主动申请终止或者因违规等原因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本协议第一条所指部分业务的,本协议中关于所终止业务的专门规定自动失效。
(三)乙方主动申请终止或者因违规等原因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全部业务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免责以及争议解决
(一)乙方因违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被甲方实施暂停、限制或者终止业务等纪律处分,导致与投资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者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到暂停、限制或者终止相关业务等处分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除上述第(一)、(二)款外,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或者因乙方其他经营活动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全部依法向乙方主张赔偿的权利。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情形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知晓上述情况后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或纠纷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一)本协议附件包括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自律承诺书。
(二)本协议的各项附件为本协议所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亦为履行本协议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十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业务协议书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2.信息费:乙方下载个人铃音时按次交纳信息费,每条个人铃音信息费由内容提供商定价,由甲方受托代其向乙方收龋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2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网站提供托管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托管内容
(一)甲方网站情况
1、网站名称:
2、网站域名:
(二)服务内容及价格
1、服务内容:网站托管(由乙方提供服务器空间),简单BG修复,协助甲方进行域名备案(费用由甲方自理)。
2、网站托管期限: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付款方式:人民币现金结款
4、网站托管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费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________年后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调整。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1、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即授权乙方为其提供网站托管服务。
2、甲方拥有网站内全部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的所有权,乙方无权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试用这些资源,由于甲方的文字及图片等资料产生的法律问题,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在托管服务期限内应按时根据协议规定的网站托管内容进行网站托管服务。
4、甲方应妥善保管网站相关所应用密码及保证服务器安全,因甲方失误所造成的密码丢失造成的文件丢失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的网站进行日常维护,保证甲方的网站能正常访问,如网站出现故障乙方应该及时处理(在乙方技术范围内),需甲方协助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全力配合。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三、协议修改、解除、终止
1、在协议到期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协议。如果在协议期间或期满之后用户需要本公司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期限;协议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3、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协议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2)本协议到期后,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协议执行终止。本公司届时将停止服务。
(3)对于服务器托管,在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用户应在____日内将其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否则本公司有权进行处置并且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应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2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买卖贵金属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方式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交易时间为:(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以金交所实际交易时间为准;金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网站发布,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二)交易标的
目前甲方暂不提供延期合约的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和提货申请服务。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金交所交易规则相应调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种。
(三)交易方式:乙方自主报价、金交所撮合成交。
(四)交易时间、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以金交所发布为准。金交所将根据国家政策、监管部门规章制度、金交所交易规则、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第二条交易渠道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网点柜面和网上银行两个业务办理渠道。其中甲方营业网点柜面可为乙方办理签约、解约及账户变更、签约信息查询及变更、出入金及出入金明细查询、提货申请、提货申请查询及撤销提货、成交查询、持仓冻结及解冻、交易资金查询及各类凭证打印等功能。
(二)甲方网上银行渠道可为乙方办理出入金及出入金明细查询、签约信息查询及修改、委托申报、撤销申报及委托查询、成交查询、库存查询、持仓查询、资金查询及行情查询;提货申请、撤销提货及提货申请查询、日结单查询、持仓冻结及解冻等功能。
(三)乙方通过甲方的网上银行进行网上委托交易应遵守甲方网上委托交易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乙方应妥善保管进行网上委托交易使用的账户和密码,凡通过乙方账户和密码达成的交易,均视为乙方自愿委托达成的交易。
(五)乙方使用网上自助委托交易时,如使用的服务功能、业务项目涉及到甲方其他业务规定和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六)乙方网上委托甲方代理贵金属交易情况以甲方的电脑记录为准,乙方确认并接受通过乙方有效的网上账户和密码达成并记录在甲方电脑中的交易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七)乙方对甲方的代理贵金属交易网上记录有异议的,应在交易达成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代理贵金属交易的网上记录无异议。
第三条资金与实物
(一)乙方须在甲方分支机构开立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资金结算专户;乙方交易前,需向甲方在金交所开立的代理黄金保证金专户中汇入基础保证金1万元及足额交易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手续费)。基础保证金在乙方解约之前不得占用,不得转出。
(二)金交所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采取全额交易形式,现货延期交收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形式,乙方委托买入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或委托开仓AU(T+D)、AU(T+N1)、AU(T+N2)、Ag(T+D)合约前,需将足额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手续费)汇往甲方在金交所开立的代理法人黄金保证金专户。乙方委托甲方卖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或委托平仓AU(T+D)、AU(T+N1)、AU(T+N2)、Ag(T+D)合约时,须有足额库存或持仓合约。
(三)为防止乙方提货时因重量溢短差、缴纳运输保险费等因素出现资金透支,乙方通过甲方向金交所申请提货时,甲方有权根据所提取品种的市场价格、金交所现货条块溢短差标准、金交所收取的运保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提货保证金。
(四)乙方如需提取贵金属,应在甲方留有其授权提货人印签及相关资料,以备提货时进行核对。甲方对乙方交割和提取的实物贵金属质量不作保证。乙方对所提取的实物贵金属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金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金交所指定金库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贵金属质量鉴定结论或相关证明。超过此期限的,视为乙方对所提实物贵金属质量无异议。
(五)乙方交易资金划拨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09:00至下午15:30;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清算规则、技术条件和资金可划拨时间段的变化而变更乙方资金可划拨时间。
第四条指定事项
(一)乙方指定下列人员为乙方交易指令下达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乙方指定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乙方指定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出入库执行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乙方指定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查询业务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乙方指定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补打凭证业务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六)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地址
(七)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指令下达
(一)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指令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金交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或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二)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过甲方向金交所发出撤单申请。甲方收到撤单申请后,如委托交易指令已部分成交,则撤销未成交部分;如委托交易指令已全部成交,则撤单申请无效。乙方撤单指令须在金交所交易时间段内传递到甲方。
(三)成交后,甲方按贵金属成交价格和本协议书第九条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贵金属交易手续费(其中含代金交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
(四)乙方如若需提货,须向甲方提出提货申请。甲方代理乙方向金交所申请提货,并协助乙方提货。
第六条通知事项
(一)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发出成交明细单和结算单:
1、乙方由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柜台打印;
2、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终端下载打印;
3、其它形式:
(二)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成交单和结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获取当日成交单和结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结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8:30之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8:30之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四)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七条账户管理
(一)乙方有义务关注其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的保证金和持仓变化,及时补充资金,满足甲方对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保证金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监管部门政策、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调整对乙方的交易保证金要求。
1、甲方代理乙方现货延期交收合约要求的标准保证金比例不得小于金交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与本行为防范风险要求客户追加的保证金比例5%之和,警戒保证金比例为金交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上述保证金比例将根据监管部门政策、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及时补充资金,满足甲方要求的保证金比例。如有调整,甲方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向乙方另行发放通知。
2、乙方接受甲方对其保证金充足比例的实时监控,以及追加保证金及强制平仓等处理。
客户保证金比例=(客户持仓保证金+客户可用资金+合约浮动盈亏)/客户持仓合约市值
3、乙方保证金比例高于甲方要求的标准保证金比例时,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交易行为。
4、乙方保证金比例低于甲方要求的标准保证金比例,但不低于甲方的警戒保证金比例,甲方有权(但无义务)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追保通知,要求乙方追加交易保证金,同时限制乙方开新仓和出金交易操作(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登记的手机号码、邮件地址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手机遗失、号码变更、通讯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不及时、无法接收信息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保证金比例低于甲方的警戒保证金比例,甲方有权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对乙方持仓合约进行强制平仓处理(甲方对乙方的强制平仓处理与甲方是否事先通知乙方追加保证金无关)。
若强行平仓后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乙方的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则从乙方的代理专用账户的基础保证金中扣除;如仍有不足,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对公账户中直接扣收资金,如乙方对公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甲方垫付资金,甲方垫付的任何款项转成乙方的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追偿,并按照日利率万分之____(大写)的标准计收滞纳金(比照人行规定承兑汇票垫款罚息标准)。
若因市场流动性过小或其它情况无法进行强行平仓导致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亏损、须缴纳的手续费和其它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追偿。
(二)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照金交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平仓顺序以金交所规则为准):
1、乙方的保证金低于甲方规定的警戒保证金比例,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规则或市场状况的变化而改变警戒保证金比例。
2、持仓量超过金交所和甲方限仓规定的要求。
3、因违规受到金交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乙方利用本协议,冒用甲方名义招揽客户从事贵金属买卖及涉嫌非法从事境外贵金属买卖行为的。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以强行平仓的情况;
6、其他应予以强行平仓的情况。
(三)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以偿付下列费用: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和由此产生的交易亏损;
2、为乙方支付的仓储费、出入库费和运保费;
3、乙方的代理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
4、乙方的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
5、因乙方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6、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7、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四)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贵金属交易代理服务,甲方对乙方的账户盈亏状况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
(八)乙方对其所知悉的甲方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乙方须知、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代理贵金属交易活动。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理贵金属买卖业务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或其他规范性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保证向金交所和甲方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和个人身份证明真实有效。
(三)乙方保证不冒用甲方名义招揽客户从事贵金属买卖或非法从事境外贵金属买卖业务。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作获利保证,或与乙方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等类似的承诺。
(五)当金交所的某个交易品种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会出现买入或卖出无法成交的可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金交所对客户实行一户一码的编码原则,乙方的一个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只能对应金交所的一个客户编码,不能重复申请。
(八)乙方若需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关系,必须结清与金交所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
(九)因受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贵金属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贵金属投资的风险,充分了解贵金属延期产品的保证金交易性质,充分认识到可能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乙方参考,甲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乙方确认其交易请求或委托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在同一交易日内不同交易场次之间,贵金属价格可能会有剧烈波动,乙方的未成交委托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费用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代理贵金属交易手续费及保证金,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本协议生效期内,按照金交所有关规定,甲方代金交所向乙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标准以金交所公布的标准为准,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代金交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
(二)乙方支付给金交所的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保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以及乙方的税项等)由乙方承担,前述各项税、费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三)按照金交所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甲方代金交所收取的具体费用(不包括金交所交易手续费)如下:
1、延期补偿费率按未平仓合约市值AuT+D和AgT+D为0.2‰/自然日;AuT+N1和AuT+N2为1%收取。
根据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延期补偿费是当市场实物供求不平衡时,不能满足市场实物交收需求的持仓方为顺延实物交收义务,向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延期补偿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补偿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延期补偿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补偿费支付。
2、根据金交所交易规则规定:客户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合约规定的超期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金交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3、黄金实物仓储费收取标准为:
剩余库存1.8元/千克·天;
买入货权库存0.6元/千克·天;
实物出库日1.8元/千克。
4、运保费收取标准为:
金锭,100克金条运保费60元/千克,50克金条运保费120元/千克。
5、会员在指定金库存入实物黄金或提取实物黄金时,需支付入库费和出库费。入库费率和出库费率均为2元/千克。
金交所将根据国家政策、金交所规则和市场状况调整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仓储费、运保费、出库费、入库费)的构成、费率、收费时间和收费方式。甲方有权根据金交所费用规则的变化而调整收费标准。
第十条免责条款
(一)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网络和计算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者金交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和修改
(一)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协议到期前如双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每次顺延的时间为___年,次数不限。
(三)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金交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和交易净额的结算
(一)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冒用甲方名义招揽客户从事贵金属买卖及涉嫌非法从事境外贵金属买卖业务,或因其经营行为给甲方名誉或利益带来损害的;
4、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二)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乙方与甲方解除签约、终止委托关系必须先与金交所和甲方结清全部费用和欠款,且在解除签约关系当天无委托和成交记录;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金交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代理关系的注销手续,在金交所确认解约成功后,甲方应及时将基础保证金退回至乙方签约的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制约。
(二)交易和交割的贵金属的品质由金交所负责,甲方不承担贵金属品质不符的责任。
(三)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为;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第十四条其他事宜
(一)双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授权指令下达人、清算确认人、资金调拨执行人、黄金出入库执行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业务协议书篇2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经营出口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基本约定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乙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如因此产生争议由甲方负责。出口业务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收汇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或甲方供应工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未收汇部分的货款。
三、操作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明细单,发票,装箱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销合同在货物报关出口后70天内交给乙方。甲方必须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品名和数量等要求完整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票日期30天内交给乙方认证,提供发票同时必须附上工厂的正本购销合同。
四、费用结算甲方同意承担委托乙方出口货物的所有费用,如海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签证费、快件费和银行费用等。该费用如系乙方垫付,可在乙方付给甲方货款时予以扣除。甲方通过乙方支付货款给工厂,须在乙方收汇后根据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按到款日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上,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和甲方的付款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工厂。出口收汇后,乙方可以根据甲方要求预付工厂货款。双方确认按代理费用结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第一年乙方按1美金收取_____元人民币,1欧元收取_____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五、退税如因甲方增值税发票来源不明,购销合同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交给乙方并在国税部门显示申报信息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核销退税的,甲方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若政府退税资金紧张使退税政策兑现滞后,乙方可重新对上述结汇比进行调整或双方协商延迟付款事宜。若今后国家出口退税率或政策有变化,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责任与义务甲方不得出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国际法规的货物,甲方应对出口货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若由上述事项所引起的各种纠纷及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货物工厂及客户资料严格保密。
七、其他若甲方有一定额度的盈利保留在乙方账户,需要结利润时甲方必须开具运费发票按银行实际汇率向乙方结算,或根据需要由甲方出具服务发票后乙方支付。所有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2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办理银证电话委托转帐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书所指电话委托转帐业务是指甲方通过乙方和相关______连通的网络,以电话自助委托、热自助等方式等将其资金在保证金账户和______账户之间划拨转帐的业务。
二、甲方指定如下______和活期存折帐号(储蓄卡、信用卡)作为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资金账户对应的______帐号。
开户______
帐号名称
存折帐号
三、甲方申请开通电话委托划款业务。甲方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与开户资料一致。因资料不实引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乙方必须对自己的业务范围把关负责。
四、甲方在办理此项业务前必须在乙方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并设立密码,遵守乙方有关提取保证金的规定和其他交易规定。
五、在每个证券交易日开市时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1.甲方的资金从对应的______账户实时转入其本人的保证金账户。
2.甲方的资金从其本人的保证金账户转到对应的______账户。
3.甲方可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终端(含热自助)或电话查询证券资金账户余额。
六、甲方办理电话委托转帐业务,对其资金划拨有疑问时,可向乙方查询,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情况认真解答。
七、甲方电话委托转出的保证金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转入保证金限额及转入转出款到帐时间,遵从指定规定。转入的资金当天不能转出,只能够买卖股票,同时按照资金划帐的“T+1”规定,当天卖出股票的保证金只能在第二个工作日提取。如需从证券保证金账户转出超过__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资金,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预约,且只能够通过证券部柜台办理。
八、甲方必须妥善保存自己的密码,凡是使用甲方的密码在其账户下所做的一切业务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所做的转帐业务,以乙方和电脑系统记录为准。
九、甲方如有变更本人证券账户、______存折、信用卡资料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时,须持本协议以及本人证券账户卡、______存折(储蓄卡、信用卡)和身份证等到乙方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乙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为改善该转帐系统性能及提高服务质量而对转帐系统及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并以在乙方营业场所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对有关修改、补充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则视为接受变更处理。
十一、遇下列情况发生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_________
1.甲方申请此项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2.甲方因证券账户丢失、密码泄露被他人盗用造成的损失。
3.甲方因______存折(包括储蓄卡、信用卡)丢失、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挂失或更换。因挂失、换领新卡造成帐号改变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因本人没有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开办电话委托转帐应实行一个______账户对应一个证券资金账户。______账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证券资金账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
5.因自然灾害、电力中断、电脑及通讯故障或不可抗力、不可预测等因素延误甲方资金划转而造成的损失。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一方提出终止或甲方销户后终止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29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集团彩铃”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提供的彩铃业务平台,以本单位内部使用中国移动数字移动电话的用户为对象,使用集团彩铃服务。
1.2甲方可以使用乙方平台现有的集团彩铃铃声,也可以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本集团的集团彩铃铃声。
1.3如果甲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集团彩铃铃声,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关于《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彩铃铃声的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彩铃平台从事任何经营盈利性质的活动。
1.5甲方应对所提供给乙方的甲方成员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6甲方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集团彩铃铃声为甲方所独有,其他用户不能使用甲方所指定的集团彩铃铃声。乙方保证未经甲方授权的个人或集团不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集团彩铃。
1.7甲方在使用“集团彩铃”业务时,按集团彩铃铃声单价和甲方登记的成员总数进行计费。此后当甲方增加使用成员时,该成员自动接受甲方定制的所有集团彩铃服务,甲方需为该成员缴纳集团彩铃铃声费用。
1.8甲方提供集团成员前,必须保证该成员已经成为广西移动的彩铃用户。
1.9甲方如果同意为其成员支付彩铃月租费,则从登记该项服务的下月起,甲方为所有的成员缴纳彩铃月租费,当月的彩铃月租仍由该成员个人支出。此后新增的成员从登记的下月起由甲方缴纳其彩铃月租费。
1.10甲方以手机号码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集团彩铃费用。托收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集团彩铃业务按自然月进行计费和结算。
1.11甲方应如实填写集团彩铃业务受理表(请见附件)中的相关内容,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合法。
1.12甲方填写集团彩铃业务受理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开通集团彩铃权限。
1.13甲方的集团彩铃铃声必须由与乙方有合作关系的铃声提供商(SP)负责上传铃声。铃声的制作费用甲方集团成员数【】人以下收取【】元,【】人以上(含【】人)免收制作费用。
1.14乙方应保障彩铃系统的稳定性,向甲方用户提供优质的彩铃服务。
1.15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网络故障等)造成甲方用户集团彩铃服务的延误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1.16乙方因业务需要将不定期的对彩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升级改造期间可能会中断彩铃服务,乙方应提前1天向甲方告知,但临时性、紧急性的维护除外。
第二条费用结算与付款方式
2.1甲方于计费月的下月15日前将本计费月使用集团彩铃业务产生的费用存入甲方所指定付费手机号码,乙方向甲方开据足额有效发票。如甲方延误缴费,每日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2若甲方因付费手机号码欠费或填写客户资料不真实等原因,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断甲方彩铃服务,直至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缴所欠费用。
2.3甲方使用集团彩铃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第三条其他
3.1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年,出现上述终止原因除外。
3.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开办主机托管业务,本着平等、公开、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业务内容甲方申请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业务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申请,提供相应的主机托管业务服务,保证甲方能够正常使用所申请的业务。
二、服务细则
1.由用户安装、配置托管服务器,接入Inter_____。
2.提供_____个标准机位[]机架式1U[]立式
3.机房配备精密空调机组,保证通风、恒温、恒湿。
4.两路通信供电系统;双路冗余大功率智能UPS,后备蓄电池。
5.提供_____个IP地址(超IP地址1000元/年/个)。6.带宽选择[]100M独享[]100M共享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在协议签定且用户服务器到位后_____日内保证业务的开通,由于乙方原因逾期未能开通的,应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调测费或其他一次性费用数额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_____日内、足额地向乙方缴纳费用。逾期不缴的,乙方有权要求补交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超过约定期限_____日仍不补交费用,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如在乙方暂停服务_____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乙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补足费用和违约金后的_____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
5.如甲方租约未到而提前终止协议,或因甲方违反了附件中用户责任书的有关条款且因情节严重而被乙方终止协议的,应由乙方按照余下租金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赔偿金。
七、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并接受其_____规则。该_____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_____裁决。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2.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管制等。
九、附件及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包括《_____业务用户责任书》甲方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业务协议书篇31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
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
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
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
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
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
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
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
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
双方应在当场确认。
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
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
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
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
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
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
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2)同城托收(3)备用金(4)30天期限付款4.2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4.3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
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
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业务协议书篇3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3)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甲方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正确并合法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3.基于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2.履行保密义务,除下列情况情形之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取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的行政复议,(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依法调取;(7)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免责事由
如本约定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约定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根据程度应予中止或终止。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书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
六、违约责任兑现方式
本约定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事项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在空白期限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空白%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七、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费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整(¥)。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50%;其余费用在乙方提交业务报告后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七条第1款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空白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业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执业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业务报告一式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九、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十、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拥有所有权,乙方可自主决定允许甲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乙方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条款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二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广西致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业务协议书篇33
甲方: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
乙方:北京___广告艺术中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甲方发挥其在中国广告业的排头企业优势乙方发挥其了解国际广告市场、熟悉境外广告客户的优势经由双方合作在国内广告业探索同业横向联合的经营方式并使双方通过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收益。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1.甲方遇有违“一对一”广告经营原则的广告客户或其他甲方认为适合乙方经营的广告客户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
2.乙方在国际广告市场组织的重要广告客户和乙方承办的大型广告发布活动遇乙方能力不足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合作经营。
3.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广告市场的重要广告发布业务和乙方企业能力不足的广告制作业务如影视广告制作等由甲乙双方协商合作经营。
二.合作期限:双方议定上述合作之期限暂定为三年自_年月日至__年月日合作期满时是否续约合作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利益分配
遇有违“一对一”广告经营原则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客户乙方应将所得纯利润的50返还甲方但本分配办法仅限于乙方与此类广告客户订立广告代理合同的第一个经营年度如乙方代理客户时间超过一年则超过一年的经营利润均归乙方所得。
2.遇其他甲方认为适合乙方经营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客户利益分配原则同本协议第3条第1款。
3.乙方在国际广告市场组织的重要广告客户或乙方承办的大型广告发布活动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时视具体情况由双方以“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利益分配办法。
4.遇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广告市场的重要广告发布业务或乙方企业能力不足的广告制作业务需由乙方转请甲方协助经营时甲方按合作收费原则另行与乙方结算合作费用。
四.其他事宜:
1.甲方同意乙方在对外招商、广告承揽、媒介发布、形象宣传及其它乙方认为需要的公开经营活动中使用“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指定合作机构”字样。
2.甲方同意不迟于__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正式颁发载明“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指定合作机构”字样的授权证书。
3.甲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业务由乙方与广告客户订立独立的广告代理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民事与经济责任。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追讨违约方在直接经济损失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书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意见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七.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
乙方:北京___广告艺术中心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业务协议书篇3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络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需是合法单位,或具有身份证明的个人,并对让乙方给自已组建的网站及其内容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甲方办理其网站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备案,由甲方自已办理,与乙方无关。
2.乙方为甲方代理组建_________方案,推广_________方案,销售_________产品。
3、甲方每年付给乙方代理服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共_________年赠_________年,合计_________元。
4、乙方在服务期内,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做到随叫随应,及时回答和解决甲方网站上的问题,并维护好网站。
5、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续签下一年合同,并付清下一年费用。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国家域名注册机构注销其域名,或停止其主机服务,责任由甲方自负。
6、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需交定金的方案或产品,定金不预退还。
7、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法定疾博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致使影响协议的履行,相关条款可适当延缓履行,但协议中其他不受影响条款仍需正常履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由此产生的损失,则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相关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8、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提前30天内续签下一年合同。
9、合同附件_____件附后。其它未尽事项可在下面空白处双方协商添加。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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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