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制作指引(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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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的制作指引(通用3篇)

律师函的制作指引篇1

律师函的制作指引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一、律师函的作用

(一)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人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二)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三)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四)通过发送律师函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二、律师函的内容与结构

(一)标题与发函号

标题应为“律师函”。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向第三方提供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标明文号,本所文号格式为“(201x)川发律函字第号”。

(二)受送对象

受送对象名称必须准确。受送对象为单位的,应当使用全称;受送对象为个人的,一般应在姓名全称后加“先生”或“女士”以示尊重。

(三)委托关系及委托事项说明

律师函首段应当明确委托人、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格式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接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就贵方事宜,依法出具本函。

(四)基本事实陈述

事实陈述应保持客观性,陈述的顺序应根据材料及证据的内容合理安排,并做到简繁有度。律师函法律责任分析中需要引用的事实原则上应清晰陈述,以确保全文前后呼应。不同类型的律师函对本部分内容的安排和侧重各有不同,难以统一确定,故此处仅明确一般性要求。

(五)法律责任分析

法律责任分析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析应具有针对性,事实引用应客观公正,法律适用应准确无误,逻辑证明应科学严密。法律责任分析的结论应归结为受送对象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该部分内容应尽量简洁、准确。

(六)律师意见

律师根据上述基本事实和法律责任分析提出体现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意见或要求,同时律师应进一步说明若受送对象不遵从该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

(七)署名与日期

律师函尾部应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并由受托律师签名。日期应真实反映律师函的制作时间,以防范不可预测的法律风险。日期应适用中文汉子书写,不可适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八)盖章

印章加盖必须清晰,位置应当做到骑年跨月。两页以上地律师函应当注明页码并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律师函的完整性。

(九)附件

必要时应将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列为附件,作为律师函的组成部分。不需要作为附件的,应当将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以工作底稿的方式归档保存。

律师函的制作指引篇2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函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________工伤保险待遇调解非诉讼代理人,现函告如下: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地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依据我方委托人________的陈述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查,本律师谨慎的认为:我方委托人________与贵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工作时间外出就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我方委托人________所受伤害是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构成要件。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理,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鉴于贵公司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对我方委托人________的交通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故本律师有意就我方委托人________工伤结论及待遇支付等方面,与贵公司进行商榷,争取促成贵公司与我方委托人________就工伤待遇支付达成调解,以免去工伤申报及待遇支付等诸多诉累,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注意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假设双方协商不成,则我方委托人________只能提起工伤申报程序进而主张工伤待遇。XX公司予以斟酌考虑,并将贵公司意见及时回复本人。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函的制作指引篇3

先生: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您与xx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一事郑重致函于您:

20xx年1月13日,您与xx公司签订《恒港●水木清华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书》),认购了x8栋1102房。该房屋的建筑面积130.86平方米,认购单价3760元/平方米,认购总价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选择一次性付款,最终您与xx公司达成的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单价3593.10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470193元。依照《认购书》的相关规定,您应当于20__年2月20日前往售楼处签署《商品买卖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时,您还向xx公司交付了三万元定金作为履行上述签约义务的保证。xx公司按《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您前往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签约义务。

为此,本律师郑重建议,请您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到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买卖合同》与办理相关手续、交缴相关费用。逾期,xx公司将根据《认购书》相关约定,将该房对外另行出售,且不退还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对上述事实存有异议,也可及时与本律师联系。若期限届满,您仍未就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复,本律师将代理公师函司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请慎虑,以免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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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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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