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共用电责任合同(通用3篇)
计划共用电责任合同(通用3篇)
计划共用电责任合同篇1
______供电局______钢铁公司
一、用电指标:
__月份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钢铁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供电局保证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__________万度。
1.如果某钢铁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______钢铁公司不超指标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_______供电局原因影响______钢铁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______钢铁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______钢铁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______钢铁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___月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______钢铁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______钢铁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钢铁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______供电局用电科和______钢供电厂。
________________供电局___________钢铁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计划共用电责任合同篇2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工
1、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工操作和用电管理,酒后不准登高作业。
2、保证所有露天闸刀开关有箱、有盖、有门、有锁,防漏雨;不用时能锁住闸刀,并注明拿锁匙人的名字;整修线路或用电器需断电时,还能锁住闸刀,并挂上“正在检修,请不要合闸”的牌子。
3、不准将电线或电缆拖地使用,不准将电线或电缆直接绑在钢筋、钢管上,特别不准许将电线或电缆拖在地面任车碾人踏,立杆拉线,电线与人员机车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用电设施和布线严禁零乱摆放。
4、每天要经常检查用电器具和线路有否漏电、有否带电移动潜水泵等电器的事故隐患。
5、根据项目移动用电机具、潮湿环境下的用电器和其他容易漏电的电气情况(特别是缺少电极屏障的碘钨灯),要向主管申请购买安装漏电保护器;对投入使用的电气材料机具的安全性,要进行检验,有危及安全的地方,要向领导作书面报告,消除事故隐患。
6、尽量不要带电操作,特别在危险场所(工作场地狭窄,周围有对地电压在220伏以上导体等),禁止带电作业;如果无法避免,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后进行。
7、经常检查工地和员工、临时工、民工住房的用电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是否有用电线挂衣服、毛巾现象,是否有用电炉和用电热管烧水等违规现象并加以纠正。
8、经常给涉电民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教育开机人要侧身打闸刀开关,制止不安全的用电行为,防止触电和电弧伤人。
9、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0、对自已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计划共用电责任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租赁期三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租金为每年每亩元人民币,按当前国家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稻谷元计算,折合等于斤稻谷的价格。租金每三年按国家粮食收购价格调整一次。
三、租赁面积:合计租赁面积亩,年租金元。
四、付款方式:租金三年一付,期首先付,付款时间为当年月日前付清。
五、国家粮食直补直接归甲方所有,且土地使用证由甲方自行保管。
六、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并协助保护乙方经营成果及财产。
七、为方便生产,乙方需要开通机耕道路,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干涉。
八、如甲方中途违约,收回责任田,则赔偿乙方所有的一切损失。
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付租金,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乙方要负责恢复良田的原貌。
十、有民事、经济纠纷及未竞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