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柜台货架定作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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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柜台货架定作合同(精选3篇)

超市柜台货架定作合同篇1

甲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玻璃柜台件

塑料台面柜台件不带抽屉

玻璃台面柜台件

棉布货架件

大百货电器货架件

小百货货架件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

二、用材尺寸: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并且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原材料质量要求: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大写:)。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由(部门)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大写:)计算,共计元(大写:),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大写:)计算,运输费用共计元(大写:),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账,并在收货后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证处、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超市柜台货架定作合同篇2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超市货架等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数量、价款

货架设备数量按本合同附件《超市货架设备报价单》(下称报价单)。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伍万伍仟陆佰零肆圆整元整(¥55604元),具体根据甲方的需求数量,按报价单结算价款。报价单的单价均已包括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费用和税金。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30%,计人民币16681.20元作为定金;乙方发货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16681.20元。乙方全部货物进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在贰周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40%,即人民币22241.6元

2、货款结算方式:所有货款转账结算。

3、所有货款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税务部门认可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立柱:40*80*2.0,支架:2.0层板:0.7,背板:0.5。一次成型款,层板款式如图所示。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要求

1、订金到账后半个月内交货

2、乙方必须把甲方订购的货架设备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送货地点为:。

3、乙方把货架设备送至甲方要求安装地点后,乙方负责搬运卸货到安装位置,由乙方负责把所有货架安装完毕。

4、甲、乙双方按照现场安装设备数量,双方负责人共同清点、并由甲方签收。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支付货款,承担迟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所有货架设备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执行,每延迟一天则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估货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3、所有设备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制作,若甲方验收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有不符的,不合格的设备乙方当场退回调换,损失乙方自负。

六、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超市柜台货架定作合同篇3

承揽方:_________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县支行营业所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县支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