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质押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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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质押合同(通用3篇)

手机质押合同篇1

抵押合同: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交通银行

分(支)行

住所:_____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即主合同的贷款人,以下称乙方)。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双方遵照法律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批准文件和有关所有权证明的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大写)________整,按抵押率测算后实际抵押额为(大写)________整。甲方以此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将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点在________。

甲方对所占管的抵押物应负妥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得毁损或灭失,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足额保险手续。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并指定乙方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过原投保期的,则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已办理过保险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办妥变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续。

当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时,如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如借款人虽已清偿已到期部分的应付款项,但尚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可用于追加担保,以此弥补损失的抵押物。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主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偿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未受清偿的。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入款项之日。如果处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乙方仍可继续追索,不足部分应由借款人清偿;如果处置所得款项在偿清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后仍有余额,结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九条甲方陈述并保证:

1、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手续。

2、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背甲方的章程或有关规定及其上级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拥有的,现时也未抵押给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不得以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条仅适用于甲方为主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双方除了必须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外,还须遵守下列约定:

1、在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清偿之前,甲方不会行使由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

2、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主要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3、当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商合资(合作)等行为,则甲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主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若借款人已足额清偿全部应付款项,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4款中任何规定,对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处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价值外,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第十条第1、3款中任何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无论给乙方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要作出赔偿。

3、乙方违反第十条第4款有关规定,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抵押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办妥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应付款项得以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手机质押合同篇2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e)是否完整,g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1

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1

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1

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X8800、(010)885X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1

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1

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1

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名称:性能故障:主机:(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出错非正常关机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充电器(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不能正常工作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不能正常送受话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不能正常工作1

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215;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1

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1

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销售商(盖章):_______消费者(签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质押合同篇3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二手机动车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为乙方长期提供中高档二手机动车供应。

2、提供二手机动车根据市场需求每月?辆,协议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价格根据当时市场具体行情商定。

3、二手机动车合同总价为乙方所在地交货价,含正式完税发票。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二手机动车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技监标准或行业标准;

2、二手机动车必须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注册_____合法有效,符合行业的安全要求

4、甲方提供二手机动车办理牌证的一切资料。

第三条:交货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甲方负责将二手机动车运至乙方所在地,双方代表必须进行现场交验。

第四条:付款方式

二手机动车交验均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乙方出具二手机动车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二手机动车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妥为保管二手机动车的同时,自收到二手机动车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承付期间,乙方有权拒付货款。

2、乙方因违章操作或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二手机动车出现异常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乙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协议保证金

甲方交纳协议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乙方有权拒收二手机动车,甲方须向乙方偿付当次交易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起乙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接收二手机动车或拒付货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偿付当次交易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因机动车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均统一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最终质量鉴定。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