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借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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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资金借据(精选3篇)

拆借资金借据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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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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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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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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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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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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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利率‰月息分厘毫丝忽│

│同├───┬───────────────────────────┤

│经遵││利息从年月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

│双守│4.清算│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

│方。│办法│日为结息日);本金于年月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

│研特││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究立├───┼───────────────────────────┤

│协此││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商据│5.划款│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

│,。││款日起止利息。│

│甲├───┼───────────────────────────┤

│方│6.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方主动│

│同││计还甲方。│

│意├───┼───────────────────────────┤

│拆│7.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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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8.借据│本借据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

│金│生效│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

│给││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

│方│9.借据│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

│,│终止│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议├───┼───────────────────────────┤

│定│10.调│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

│下│整事项│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

│列││。│

│条├───┼───────────────────────────┤

│款│11.责│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

││任│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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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担│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

││保│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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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资金单位:│担保单位:│拆入资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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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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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资金借据篇2

正文: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

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担保单位

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2.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期

3.利率‰月息分厘毫丝忽

4.清算办法

利息从年月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日为结息日);本金于年月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5.划款

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款日起止利息。

6.逾期

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主主支计还甲方。

7.用途

8.借据生效

本借据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9.借据终止

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10.调整事项

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

11.责任

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12.担保

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拆出资金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担保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拆入资金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篇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提款

3.1提款期为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2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5.2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约定事项

7.1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