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无偿维修合同(精选3篇)
电梯无偿维修合同(精选3篇)
电梯无偿维修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服务部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及范围
1.本合同以_____特检部门发证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____年,即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物设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形式
1.乙方提供全日制紧急故障维修服务。接报修电话后迅速到达维修现场。
2.乙方维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易损件和低值易耗品,因不适当使用损坏的配件除外。
3.保养为每月两次,并且每次服务都由业主认可签字。
三、甲方责任
1.安排专人负责维修实施,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工作时,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上的方便,并在工作报告单上签字,包括更换零部件签单。
2.对于因甲方人为导致设备部件损坏,由乙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件,费用由甲方负责,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及零配件更换,乙方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费用。
3.自到货之日起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电梯修理、更改增加功能,应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解除无偿保修保养合同。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质量责任。
4.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年检时用。
5.负责对使用电梯人员的教育及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电梯维修工必须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市房业字(83)第518号和市房企(83)第104号》及《市房经管字第(86)第288号》文件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发的(20__)
278号及市政府13号令的各项规章守则进行工作,认真填写运行维修记录。
2.必须定期对维修工进行技术培训并加强劳动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教育,定期对机房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由甲方签字承诺后实施服务。若同意甲方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倍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5.维修人员实施规范化服务,服务质量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
6.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检查。
7.合同期内对正在进行维修施工未经乙方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书面同意,甲方任何人不得启动,否则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8.合同期内凡政府部门的随机性检查,其管理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支付。如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或人身事故均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
五、违约处理
1.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电梯无偿维修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的原则,就乙方负责为甲方维修电机,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维修内容及金额:RMB(含税价)
三、工期: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维修。
四、付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五、验收:维修结束后在甲方工厂验收。
六、质保:质保期个月,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售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一周内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维修,每延期一周,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直接损失。
九、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所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电梯无偿维修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qq前线网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qq前线网。。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正式发票;
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qq前线网一些损失和费用。
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