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莞草(席草)订单合同(通用3篇)
山东省莞草(席草)订单合同(通用3篇)
山东省莞草(席草)订单合同篇1
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市_______镇_______村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所需,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种植的产品名称、数量: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种植莞草(席草)_________亩,土地座落______。
2、乙方负责种植、管理、收割、翻晒。
第二条莞草(席草)收购标准:_________
1、草(席草)叶:_________经敲打后,晒干、清白、无霉烂、无杂草;长度50厘米以上的草叶(除风叶外)。
2、莞草(席草)杆:_________清白、干燥、无霉烂、无断杆,长度1.1米以上的草叶杆。
第三条莞草(席草)叶收购的价格、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1、草(席草)叶收购价格每市斤___________元,莞草(席草)杆收购价格为每市斤___________元。不低于市场价收购。
2、货款结算:_________当即兑现现金。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__%(5-25______%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的品种的,或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成交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1、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
2、乙方联系电话(手机)
山东省莞草(席草)订单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说黄草收购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农户种植的黄草,按常规季节,全部由甲方保证收购。
二、质量:黄草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价格:甲方按保护价收购黄草,价格以干草每市斤_______元计算,如市场价高于甲方的收购价,就按市场价计算付款。
四、货款结算:乙方交售的黄草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甲方每年给社员免费提供种子一次,免费按季度进行培训,协调合作社工作,帮助困难社员解决在黄草种植的成本贷款,按质收购。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以上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山东省莞草(席草)订单合同篇3
材料销售订单(代合同)
合同编号:日期:年月日
供货单位(甲方):青岛鑫光正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
订货单位(乙方):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
第二条付款方式:□现金□银行电汇□其他
第三条收货地址:指定收料人:电话:
第四条发货日期:
第五条运费负担方式:乙方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先打款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款后发货。
第七条甲方公司业务员不代收货款,乙方应将货款交给甲方公司财务人员或者直接存入甲方账户,将货款交给业务员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负责。
第八条对以上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平度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甲方开户行:工商银行平度支行红旗路分理处账户名:杨伟霞账户:
甲方:青岛鑫光正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乙方公章或合同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