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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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职工安全协议书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您的人身安全,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特制定本职工安全协议书。

责任对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领导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总责任。

责任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服从领导。不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下班时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防止火灾发生。

2、上班时,不得饮酒、打闹嬉戏,禁止在生产车间和办公场所内吸烟,不准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3、坚持按设备操作规程规范生产,不得随意动用或破坏生产工具。

4、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坚持穿戴好安全劳保用品,避免高空物体坠入或其他危险物打击,在行车装吊货物时,下面严禁站人,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5、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

6、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防止偷盗发生,不准在办公地点和生产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在工作期间,避免同事内部或与外界发生口角、斗殴事件,正确处理好与各界的关系。

8、车辆驾驶或行驶应当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步行时应当在人行道内侧走。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无信号灯的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9、通过道路时,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0、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12、禁止违章作业,否则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考核指标:

1、公司全年死亡、重伤事故控制为零。

2、安全指标作为职工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3、奖惩依据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

本安全协议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个人签字:

年月日

职工安全协议书篇2

甲方: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江东裕华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根据JGJ59-20xx标准,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一、目标:

1.乙方班组施工现场不发生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一次不超过伍仟元的事故;

2.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达到杭州市标准化现场管理要求;

3.不造成电力、通讯、市政设施等重大损害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第一负责人,综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以确保责任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3.认真做好项目部三级的安全教育,并设卡存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台帐资料;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场地要求布置,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经费必

须及时到位;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存档。

6.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张挂有关安全标语及警示牌。

乙方责任

1.遵守六大安全生产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熟悉并精通本工种业务技术。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完成任务;

3.二人搬运材料,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4.各种泥工机械要防护装置齐全,专人带证使用,不准擅自玩弄和拆除电气设备和各种防护装置;

5.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热得快、煤气灶、电饭煲、电磁炉烧水烧饭;

三、奖罚制度:

上述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施工结束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行检查、考评。

乙方完成各项指标奖人民币伍仟元。如未完成指标或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除一切后果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责任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工作有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负责人。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职工安全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

8、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新进场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的,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焊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随身携带),违者,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施工,且工期不做顺延。并处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9、乙方负责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0、乙方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现场必须设有专职看护人员。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施工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看护人员的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1、高处气割、焊接作业时,应提前将地面易燃的材料物品转移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地面安排好专人看护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违反者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2、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3、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原因,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将予以双倍罚款,并由近次拨款中扣除。

1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

1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仅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及生活区活动,严禁随处乱走乱窜,一经发现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16、木工加工区灭火器材严禁私自动用。使用木工加工机械必须为有经验专职人员,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使用,由此而导致的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必须保证生活区卫生,卫生脏乱者每次罚款100元。

18、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作业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9、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5000元-10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酗酒闹事、发生争吵的,也将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当事人清除出场。严禁老幼病残工人及女工进场施工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将小孩带入生活区、施工区等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21、生活区内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拽,严禁擅自改变室内线路走向,违者罚款100元。

22、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1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5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20元。

23、工地严禁容留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住宿,若擅自留宿他人,而出现的各类问题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施工作业期间木工班组需注意事项:

1、切断机固定和活动刀口之间水平间隙控制在0.5-1mm之间,断料时活动刀口后退,材可送料入刀口。严禁切烧红的钢筋及超过刀刃硬度的材料。使用前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才能使用;

2、弯曲机使用前全面检查一次,并空载运转,运转过程不能加油或抹车床。屈曲的钢筋不准用弯曲机调直。弯曲钢筋时按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进行操作;

3、冷拉机的作业区警示标志、防护栏杆、两端地锚是否有效,防护罩是否牢固,钢丝绳不能有损,符合使用安全才可动作;

4、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6、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钢筋。在必须操作时,应配带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要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8、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上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

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