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通用3篇)
装修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通用3篇)
装修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 篇1
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及保修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那个或那几个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付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取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7、依法履行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8、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的全额免费履行维修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承诺人:
装修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 篇2
致: (以下简称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为了优质高效地响应客户对于工程返修和维保项目的诉求,理顺本公司所承担装修工程的.返修程序,根据本公司作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办理如下事宜:
以本公司名义,全权负责管理[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内装饰工程 ]范围内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后续工作,并以本公司的名义具体处理以下工作内容:
1、管理负责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以下简称“维修方”)的工程维修时限
属于本专业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的项目, 应当在接到业主的保修通知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遇到紧急情况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2、管理负责维修方的工程维修效果
(1)在报告工程维修完成之后,业主方按照合约和国家相关规范负责组织维修效果的验收,若验收不通过,则维修方须按照验业主单位的整改意见,继续组织维修,直至验收通过。
(2)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维修方实施保修。
(3)定项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业主单位和维修方共同验收。 3、管理负责维修方的常规维保
(1)定期进行巡查、保养、有巡查保养记录。保证业主的正常工作和所有内容设施的正常使用。 维修方应按按规定的时限响应常规维修通知,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了解掌握工程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征求业主方的使用意见、查有无配套项目损坏情况并完成常规记录。
(2)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维修服务回访率100%。维修方必须做到专项专人负责,保证维修一次性时效。对于复杂项目的维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并经过业主确认的工程方案,做到100%成功率。
(3)保证维修电话24小时畅通。成立以公司项目生产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保修小组,组成有专业工程师参与的维修分队,建立与业主畅通联系的热线电话,为业主提供24小时的维保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对于南京深圳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本公司愿承担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经本公司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竣工验收后签订一年内生效。
授权人签署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装修质量保修承诺书汇编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
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