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公民承诺书(精选3篇)
诚信公民承诺书(精选3篇)
诚信公民承诺书篇1
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单位(个人)资助金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
日期:20__年XX月XX日
诚信公民承诺书篇2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成若: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面试网www.diyifanwen.com)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
日期:年月日
诚信公民承诺书篇3
本人是参加20xx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央民族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中央民族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学校、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应试,不违纪、作弊。
4.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保存或传播与我校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保证应试过程不录音录像。
5.保证初试、复试过程中没有安排他人传递答案,没有无关人员在初试、面试现场,不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使用无线电通讯器材或其他高科技设备作弊,保证初试、复试后不向他人或通过其他渠道传播初试和面试内容等,如果出现上述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学校取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保证本次应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