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体育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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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管理制度十篇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1

乡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校医和班主任。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2

一、体育馆值班人员要经常在体育馆周围进行巡视,检查馆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并及时报告,防止发生被盗。

二、馆内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心,做到人走拉闸、断水、关窗、锁门,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馆内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体育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对场内进行认真清理检查,杜绝火灾隐患的存在。

五、大型演出或比赛等活动期间,配电房、控制室等部位须有专人值班。

六、体育馆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管,保持各种疏散标志的完好,并制定处置停电、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各类预案。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3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4

长江路第一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令,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助的作用,保护措施要切实有效。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则应由当事人自负全部责任。

6、体育教育管理部门对校内的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5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等级,专人专管。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量归还,并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如需用到小学体育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使用完毕后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应追究其责任,照价赔偿。

四、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小学体育器材,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体育器材要求达标。

五、放置体育器材的地点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盗防失工作。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6

严格按照借还制度借还体育器材,是我校上好体育课,搞好第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教职工锻练好身体的重要保证。现将有关借还体育器材的规定公布如下:

一、体育器材面对体育教师上体育课及辅导课外活动使用。

二、按教学进度借用器材,由体育老师签字方可借出,归还时按原位置放好。

三、学生课外活动借,必须写出借条由班主任签字后方能外借,并应按时归还。

四、丢失器材照价赔偿,旧器材折旧赔偿,故意损坏器材者加倍赔偿。

五、学生课外活动借用视器材价格实行押金制。

六、无关人员末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体育器材室。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7

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8

一、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二、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五、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六、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做好防汛工作。

八、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9

某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小学体育管理制度篇10

一、体育课教学

1.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2.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锻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训练三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三全”(运动员名单健全、运动员登记表健全、运动员学习成绩登记健全),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5.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3.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在体育课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前教师应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积极组队参加各项竞赛活动。

体育器材借还、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均应放在器材保管室内,并由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便拿出器材保管室。

2、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特别是易损物品和器材,钉子鞋、服装等。

3、借用体育器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由借用单位凭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并一律不得转借。凡本校教师借用,一律凭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4、体育教学和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何教师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方可借用,并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任课教师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5、班级课外活动借用器材,应由体育委员持体育器材借用单借用器材,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保管人员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6、体育运动场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付场地维修费,如需借用器材,则根据使用的多少和磨损程度,酌情增加收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体育器材保管室工作制度

1、器材保管员全面负责全校体育器材及运动服和运动场地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他体育用品一律入帐后使用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帐检查。

2、对现有物资器材要定期清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变,搞好仓库卫生。

3、要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别是易损物品和器材,如:钉子鞋、服装等。

5、体育教学和训练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教师负责借还,如有丢失,并负责追会或令其赔偿。

6、凡需购置的体育器材,应有体育组保管室提出购置计划,经体育组审查后上报,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一般每学期制定购置计划一次。

7、加强运动场地的管理,严禁各种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场地,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对场地和场地内的器材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场地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筑器材。

8、保管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体育器材维修保养、报损制度

1、体育器材的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类器材由管理人员全权负责。

2、保持器材室要卫生整洁,各类器材设施要分类定位存放。

3、体育器材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进行调整、清洁等各种维修保养。

4、体育器材室钥匙要严格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丢放。

5、体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育器材维修保养,以确保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的顺利进行。

6、对于损坏已不能修复体育器材,要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报有关领导部门批示后,调整帐面数字。

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络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病残学生申请免修体育课的规定

一、凡持有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确认不能参加体育实践课教学活动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持有关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审查,经同意,报教务处备案,给予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有效期限由医务室审查确定。

二、学生因意外事故致伤、残,必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本人申请,由学校医务科审查确认不能参加体育实践课教学活动的,经体育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给予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程,有效期限以医务室审查确定。

三、一定期限的免修体育课,到期限后,医院诊断尚未恢复健康,还需继续免修体育课的,可持有关证明,到校医务科办理继续免修证明,经体育教研室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以体育成绩不及格论处。

四、办理伤残或某些疾病,需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体育理论课的教学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育基础知识的笔试,作为体育课成绩记载。

五、凡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不全,或没有办理者,其体育课成绩以零分计。

体育竞赛制度

为全面发展学校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检查学校体育成果,特制定以下体育竞赛制度。

1、校体育竞赛以春秋季为主,每学期各举行一次,秋季以田径运动会为主,运动会至少有100%的班级参加,和60%的学生参加。春季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举行时间以每学期体育工作计划为准。

2、竞赛领导小组由校长及分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和体育教师组成。

3、竞赛采用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比赛,各取前六名,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6名1分。

4、竞赛结束后,学校根据竞赛成绩评选出一个优秀班级(团体总分奖)。

5、市、区运动竞赛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参赛。每学年积极参加长宁区小学生“希望杯”运动会的各项比赛,其中区田径比赛和区举办的阳光体育活动为必须参加项目。具体要求遵循市、区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