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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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生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篇1

一、为保证我公司出口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公司实行厂检员管理制度,要求厂检员尽心尽责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

二、厂检员必须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项检疫要求,并对全厂生产、组装、包装各部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三、出口货物开始生产时,及时跟踪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确保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防虫、防蛀、防霉处理,到位充分,在达到检疫要求后进行成品生产工序。

四、成品生产时,按照各产品属性要求,进行抽检,严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时反应到相关部门,产品包装时确保内盒中放置足够的防虫防霉防蛀剂。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标准的情况,厂检员有权力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后继续生产。

五、厂检员必须定期对原料堆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堆放区进行防虫、防潮处理,包装纸箱及其它辅料仓库的防疫处理。

六、厂检员要做到及时与报检员、检验检疫部门信息沟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有变化要求时,及时反应到公司各管理部门

生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产品上机工艺正确及质量,车间特修订完善以下工艺制度:

1、产品上机及翻改,由调度通知工艺、轮班、通知不到位者,每次考核调度20元。

2、库房牙轮、纹板货架,要求分类存放整齐、整洁,否则一类牙轮、纹板摆放混乱,每次考核库工20元,并挂钩考核材料员5元。

3、库工所发放牙轮、纹板,必须标志清楚,登记准确,牙轮数字、纹板左右手不清者,必须用油漆书写清楚,凡上机牙轮书写不清、左右手分不清者,每次考核库工10元。

4、上轴工对当班所有上轴机台,必须在库工处“三级工艺检查本”上按规定项目记录清楚准确,一台未登记者或记录不全,车号错误者,每台次扣10元。翻改品种牙轮、纹板发放错误者,每次考核库工100元,上轴工上机用错牙轮、纹板,每台次考核上轴工100元。

5、分析工对新上轴机台逐台进行把关,一米内若发现纬纱、纹板、牙轮用错者,奖励20元。未把住关者,挂钩考核50元。凡发现有综或筘穿错,花型错等,按卡疵把关制度进行奖励。

6、工长对所有新上轴机台认真进行检查并签字后,方可开车,凡发现签字有错误者,每台扣工长50元,管理分1分,工长未签字者,每次扣20元,如未签字且又出现错误者,每次扣工长100元。

7、工艺员按调度通知,对库房、轮班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实考核;考核不力或检查未签字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事故者,另行处罚。

8、车间工艺员检查签字后,仍有错误,处罚工艺员50元。

9、加班上轴机台,由上轴工将车号提供给当班工长,由当班工长按规定认真检查并签字认可,出现问题同等考核。

10、当班所有退下牙轮、纹板,库工必须将花毛等清理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发现未清理或按规定摆放者,每次考核当班库工20元。

生产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目的,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4.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仪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

水线上,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1.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3.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1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三.质量及工艺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6.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7.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8.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9.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10.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11.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13.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14.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15.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四.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2.生产工艺工序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5.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6.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7.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8.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接协调好,标示醒目。

9.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10.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1.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12.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五.设备管理

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4.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8.设备运行中,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六.计量器具管理

1.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长期使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要赔偿。

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6.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按要求保养维护,正确放置。

7.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8.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9.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10.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11.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12.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七.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空瓶等要及时拆除清理,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7.生产车间(包括生产现场、仓库、配料间、值班室等)地面、设备、附设施、窗台等定期清理清洁,每周周一和周四为固定大扫除日,保证生产现场干净整洁。

8.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9.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10.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泡、冒、滴、漏。

11.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12.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13.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八.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9.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九.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