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精选24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精选24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成立镇中心小学“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秀清
副组长:肖景荣田士建
成员:各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三、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四、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将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还将学习《校园学生安全责任认定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安全责任书。
(2)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我们将学校安全事故分为两大类,六小类,分别是一般安全事故,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各类事故定义如下:
教育教学方面
①学生在校内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奔跑跌跤、不安全游戏、打架、大扫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②学生在课堂中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划伤、实验课烧伤、烫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③学生在校内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④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严重划伤、实验课严重烧伤、烫伤等)。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⑤学生在校内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重伤、死亡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器械伤害等导致学生重伤、死亡)。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总务后勤方面
①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元以下,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轻微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②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10000元,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中度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③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0元以上,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严重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学生校园食物中毒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10分钟之内向教导处、总务处、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主任协同责任人处理事故,主任要在当天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向分管副校长汇报,记录在案。
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5分钟之内向教导处、总务处、报告,通知学生家长,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之内向校长汇报,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如果发生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应通过行政会决定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给予惩处。
严重的安全事故和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联合校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除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外,安全责任人还应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责任状、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学校安全工作还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
(一)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安全科长(分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3、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执行办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5、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执行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对公司各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中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督促各施工中队对所有运行及停放设备的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无证及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办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3
一、安全工作是一项渗透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以教学工作为主的`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三、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实效,同时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的问题要指定相关责任人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校园内部的安全稳定。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4
一、学校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范、抵御灾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学习、落实上级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年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安全讲座材料等须收录存档备查。
(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和检查制度,从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对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四)教导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五)德育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学农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六)总务处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教师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七)工会主席: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三、各级各类人员具体职责
(一)校级主管领导、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有关部位责任人等全体教职工均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校级主管领导在自己主管的范围内、部门主任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职责范围内、班主任在本班学生管理范围内、任课教师在组织教学和学生集体活动等管理范围内、有关部位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及实验室、财会室、图书室、阅览室、书库、物品库、门卫室、校医室、校内商店、餐厅、美术室、微机室、多功能室、教工宿舍、配电室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直接使用、管理人员,是本职责范围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级各类人员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自任期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必要时有文字记载,遵循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纪律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尽可能地为学校消除一切不利安全的因素,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后进生、特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班主任组织班级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对于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及时报告。
(三)在组织教学(上课)或其他活动时间内,要维持正常秩序,若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常规出勤登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班主任;若遇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向安全主任汇报解决。当天上课的教师课前、当堂要承担起所上课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吵架等暴力以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师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组织师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时,必须书面请示学校,要有领导、教师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处理预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按学校规定对辖区的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处,安全处通知总务处及时整改。
(六)学校门卫保安员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请假学生须凭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请假批准条方可放行离校,外来人员须经当班保安与约访教职工电话确认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但在上课期间拒绝来访。
(七)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教师车辆要按规定的上放学时段从北门进出学校。遵守学校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制度,不乱拉电线,不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等电器。
(八)食堂要严格卫生制度,做好食品卫生自查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购销渠道,不得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总务处、安全处、校医室要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九)值班行政是当天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行政与值班班主任要对当天的校园安全负全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当天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早读、午休以及课间的校园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全天候的安全工作,若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全处汇报。
(十)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节日和假期前政教处、安全处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和防疫教育,杜绝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办公室负责护校值班工作的安排,落实责任,严禁出现空岗。
(十一)学习、落实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遇突发性安全事件,不得袖手旁观,应义不容辞地投身于制止或抢险等工作,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把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奖惩制度
1.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校长与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与相关科室、科室主任与相关工作人员、年级组长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是与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人本身职务、工作任务相对应的不得推卸的责任。其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优劣的重要依据,列入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3.安全工作责任人在责任期内若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工作责任,疏于管理,思想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刑事案件或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利益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视其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4.责任书责任时间一年度。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7
1、安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
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8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8日xx市人民政府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迎检工作的函》及县政府安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汇总安全生产信息,加快信息传递,努力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现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需要,决定从20xx年3月10日起,在x项目经理部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发现隐患不过夜的原则,及时整改治理,遏制事故发生。
第三条重大隐患信息,即管理人员在当日内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不能在当日内处理消除的必须上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的相关规定上报。
第五条每栋楼每天的形象进度项目经理部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亲自过问,以便及时了解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取的措施、方案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上报信息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杜绝使用模糊词语,以便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追踪督查。
第七条我部将根据上报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隐瞒不报、谎报、上报情况不符、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处以每次20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信息报送情况将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挂钩,对不及时上报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第九条因信息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等其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所在单位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受到重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9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____,手机: ______)。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4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校车安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内容
1、校车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的;
2、校车没有按规定停靠站点停靠,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3、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不健康现象的;
4、校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校车行为的;
5、校车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打骂学生行为的;
6、校车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驾车的;
7、校车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8、校车接送学生时无随车照管理员跟车的;
9、校车未按核定线路行驶的;
10、无校车准驾资格驾驶校车的;
11、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非营运车辆等未获校车许可运载学生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当地政府、县校车办、县交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三、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相关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四、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接到校车违规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1
(1)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评价,持续改进。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员工发现危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除隐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与及时修改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文件、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汇总和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督促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6)经常地、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实施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协助管理者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管理者研究处理。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资金、技术、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免除其后顾之忧,努力当好基层的“配角”。
(10)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单位职业危害、职业健康档案,针对职业危害情况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1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3)及时提出企业需要解决的有关生产安全的科研课题,协助单位科研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科研工作。
(14)不断深入基层推进"6s"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绩效检查要涵盖各个方面,及时纠正基层安全管理偏差,持续提高基层的管理绩效,促进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化、程序化、科学化。
(15)总结和推广基层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会同工会组织选拔、培训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5
1.目的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现场作业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确保及时按业主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费的验工计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安全生产费的比例、构成及验工方式
3.1安全生产费的比例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比列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3.2安全生产费的构成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铁建设[20xx]245号)的规定,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 所产生的影响等)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3.办公、生活区的反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5.其他3.3安全生产费的验工方式
根据合同要求,业主在每一期计量时按建安值的2%给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费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职责与要求
4.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费进行使用审批及监督,同时应按施工生产需要投入合适的安全生产资金。
4.2安全总监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安质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质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同时监督架子队及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4.4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路总公司要求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属于安措费的项目应单独立账,同时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5项目物资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6项目机电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架子队负责监督各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5.罚则
对于本管理办法第4节规定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或未按业主要求进行及时计量导致效益流失的责任人,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7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
4、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挂牌制;
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
10、安全生产奖惩制。
加强领导,健全体系。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充分发挥各级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开工前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施工中开展“三工”教育。开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度。项目经理部对重点、难点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大型设备操作及重点项目、关键工序及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要突出重点,明确标准,提出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内容来考虑。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论述清楚。施工中严格工序衔接,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严禁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生。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闭合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长、安全员,认真执行“三工”、“三检”安全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小组管理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及时纠正。
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上级机关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单项、工种、工序安全作业标准,规范指挥和操作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奖罚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8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九、处罚规定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1
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1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1
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1
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19
一、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的群众性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管理部门总负责,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项目部每月一次,班组长及专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组织专业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等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部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制度,查违章,查隐患。
三、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
四、对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0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2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医院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单位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本单位内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科室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院委会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院务会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医院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院务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工作。
院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1、院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同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院安委会对单位内的各科室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毒、麻、剧毒药品管理、医(护)技术操作,高压消毒锅,取暖锅炉、用电设施、防火设施、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污水排放、污物处理、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
6、单位内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部门。
7、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主管行政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本医院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各个时期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及落实’及时向院长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职工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职工执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4、组织医院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协调并负责制定本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考核、奖惩规定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严禁违章作业,医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组织对医院违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9、对本医院安全生产负有主管领导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酌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9、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审核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义务消防队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药房、锅炉房、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工作a
三、检查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艮踪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生产安全活动。
二、医院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督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
四、医院要督促各科室开展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记。
五、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l、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财务部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向院长、分管领导和院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号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到位。
3、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疏散预案
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1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常务院长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己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等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原则,即服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安全防火人人有则,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认真旅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消防演练程序
1.演练目的:增强医务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医务人员重特大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2.演练项目:医院大楼起火人员紧急疏散,迅速撤离现场,并快速到达安全地带。
3.参演人员:全院员工。
4.组织指挥:医院消防领导小组
5.火灾事故应急援救演练程序。
(1)火灾事故演练基本程序:
①医院大楼因起火,按响报警铃。
②总指挥用话筒指挥救援行动。
③副总指挥亲临现场指挥医务人员及病员按照顺序从楼道快速撤离医院大楼。
④指挥部成员迅速控制事故危险源。
⑤医务人员及病员进入安全区域。
⑥指挥部迅速向消防队(电话119)发出清求紧急救援的指令。
⑦医院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扑灭大火和救治受伤人员。
⑧医院灭火小组迅速灭火。
⑨总指挥宣向演练结束。
(2)医院大楼火灾事故时医院人员及病员疏散演练程序:
①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令。
②副总指挥具体负责实施演练预案。
③领导组成员分头到达指定位置。
④拉响警报。
⑤副总指挥指挥各科医护人员协助病员按照次序从楼道快速撤离医院楼,撤离序列:门诊医护人员及就诊患者以东楼梯为主楼撤离。住院部医护人员及住院患者从中楼梯及西楼梯就近撤离。三楼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从就近楼梯撤离。
⑥医护人员及病员进入安全区域。
⑦指挥部迅速向消防队(电话119)发出请求紧急救援的指令。
⑧医院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扑灭大火和救治受伤人员。
⑨医院灭火队员迅速灭火。 ⑩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1、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3、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4、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6、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供水情况卫生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法》及其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制订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二次供水设施配备专人负责,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二次清洗、消毒。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加盖上锁,溢水口和通气孔要有防护设施(网罩),同时保持水泵房内整洁卫生。
四、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每年二次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并保存水质检测报告单查。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开、关锁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多余的应及时退还保管人员入库。
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构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到位参加,及时报警,协助病人疏散,抢运贵重物品,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仓库安全制度
一、行政仓库的物品要堆放有序,分类存放,不能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堆放库房内,保持室内相对的恒温。
二、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吸炯,不得留宿他人,不得使用电器类物品。
三、做好防盗工作,下班要关闭电源、门窗,锁闭铁门,最后认真检查一遍。
四、把好进货关,保持空气流通,每同查看物品,翻动物品,不让物品变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仓库应达到“四防”:防火,防盗,防霉变,防丢失。
药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
二、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三、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四、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置,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六、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1、所指易燃、易爆物品是:汽油、煤油、氧气、洒清、松节油、乙炔、放射性元素等。
2、医疗器械库、中、西药房和制剂室等部门,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毒物)的库房要严加保管,注意防火,建立严格的领用制度,对库存物品要有账可查,账物相符,指定专人管理一定期梭查,防正泄漏现象。
3、领有氧气和酒清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各病区及其他部门,不得将这些物品随意放疑,应远离火源和电源,存放于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无关人员使用。
4、严禁住院病员及探视者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和病房大楼,经检查发现,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通行,各病区医护人员也有义务对病员及其亲属进行宣传、督促和检查。
5、病房大楼和门诊观察室以及放有氧气、氮气等易燃物品的场所,禁止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蒂,医护人员对吸烟的行为应进行劝阻。
6、各部门配发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加强防火教育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以便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发现灭火器材有异常,应及时与院保卫科联系。
7、各科室、部门的领导,要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作为…件大事来抓,把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列入经常性的工作,负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排除隐患,避免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司机安全管理规定
第—条本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负责所开车辆的年审和违章处理。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得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人致需要的经费等)。由后勤负责车辆的维修或后勤主任指定人选负责车辆的`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牟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
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因特殊情况违章(仅限120出车为争取抢救时间,经车载医生指示违章),医院给予报销费用。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也可委婉地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第十三条接送专家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车司机应积极参与120院前的抢救,听从院前医师的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末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问,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在院内抢救过程中,如遇人员紧张时,应积极主动协助搬运、护送病人。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任或医院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问,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手机需二十四小时开机。以便医院随时联系。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除奖金、警告、记过、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开、关锁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多余的应及时退还保管人员入库。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3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篇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