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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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图书馆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持续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礼貌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带给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馆规范化管理制度篇2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的图书,提高班级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积极为同学服务。

二、每逢单周一早上借书,双周一早上还书。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学生借阅图书应在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及时登记。

五、对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六、学生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七、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八、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九、一周内还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一、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图书借阅制度,做一名文明借书、还书守信的好学生。

图书馆规范化管理制度篇3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要明确校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学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

三、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板书和批改用字及其它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四、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地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五、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务处(德育处)——年级——教师——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六、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红领巾广播台、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七、学校要求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并做到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实现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