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精选35篇)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精选35篇)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
一、寝室的要求
1、各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负责寝室卫生的打扫,寝室长负责监督,平时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抽查。
2、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床上被褥叠放整齐,桌上及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蜘蛛网,门前无垃圾。
3、玻璃应干净明亮,无灰尘,寝室无异味且舒适、整洁。
4、脸盆、水瓶摆放统一。
5、文明寝室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评出,分别为不合格寝室、合格寝室、文明寝室(包括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
二、室内评分细则
1、整体舒适、美观、温馨。
2、地面干净,无杂物及明显污迹。
3、床底物品,书柜、鞋子摆放整齐。
4、壁无球印,鞋印,无明显的涂画,天花板列蜘蛛网。
5、门上无明显的灰尘,窗户干净明亮,窗口无杂物。
6、脸盆、水瓶、垃圾篓、扫把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
7、床上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无其他杂物。
8、桌面干净,箱包桌凳摆放统一,整齐舒适。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
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
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
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
1、住校学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必须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住校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没有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5、住校学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请假条要及时上报校保卫科,以便晚上就寝前检查人数。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宿舍,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7、不准在寝室赌博、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按时起床,不在楼道或寝室里大声喧哗。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0、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1、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下水沟、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门卫说明情况。
13、宿舍大门锁及各室门锁均由门卫负责,早上5:30大门开锁,7: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中午11:50大门开锁,下午2: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下午5:05大门开锁;晚上6:1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晚自习结束时开锁,40分钟后大门上锁。
14、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本规定由校保卫科负责解释和执行。
16、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4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习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5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完小
20xx年3月1日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6
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度,请勿进入宿舍住宿,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
二、每日宿舍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较好时,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
三、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勤晒衣被,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
五、学生较密集的宿舍,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六、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
1.对大门、楼梯、卫生间水龙头、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对地面、走廊、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体温检测时,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至少间隔1米距离。
八、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分管校长带班,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7
1、住宿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和服从管理员老师的管理检查,虚心听从意见并迅速改正缺点,配合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每一寝室设室长一人,负责宿舍各项工作。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履行值日生的职责,完成值日任务,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包括清整床下、擦阳台窗子、墙壁、过道灰尘及蜘蛛网等)。
3、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每天的垃圾送学校的垃圾箱内,不得丢抛厕所和宿舍区内,更不得从窗口向外抛垃圾及污水。
4、保持厕所及水池的清洁畅通,不得将快餐盒、剩饭、剩菜、肉骨头、洗头膏小袋子等杂物倒入水池、厕所。女生将卫生巾等丢入厕所的纸篓内,以保证厕所畅通。
5、上课时间及晚自习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病假等),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同意的请假条,主动交宿舍管理员,以便于管理。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得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不乱拿、乱翻他人物品。就寝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外出。
7、离开宿舍请锁好门,妥病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损坏公物要赔偿,发现宿舍区内有闲杂人员及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8、自觉参加早锻炼,准时进入操场,按班排队进行早锻炼。
9、双休日回家的学生,须在周五上午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登记名单,生活委员将名单整理后交学工处。
10、住宿生按指定房间入宿,不准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非住宿生也不得将物品存放在宿舍。
1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在墙上乱画、乱涂,不在室内、走道焚烧物品,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点蚊香、用电器等,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
12、讲文明、讲礼貌,不准在宿舍内说脏话,不看不健康书刊。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8
为了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们决定在《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学生宿舍常规量化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管理办法
以宿舍为单位进行量化考评,由各楼层宿管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督促和打分。同宿舍每位成员的的日常表现,都直接关系到该宿舍的分数高低。量化结果由宿管办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年级组、政教处,并按一定比例纳入各
班每月的班级工作量化考评之中。
二、量化考核标准
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
①早上按时起床,迅速离宿出早操;
②早读前、午休后及晚自习前准时离宿,不得滞留在宿舍;
③离开宿舍必须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关窗、锁门;
④晚自习后及时归宿,并迅速完成就寝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⑤准时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做就寝之外的任何事情;
⑥不准将棋牌、球类、游戏机、健身器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
⑦不在宿舍楼内追逐、打闹、喧哗,敲门、开关门要轻声;
⑧尊重宿管老师和保洁员的劳动成果,配合老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每项次扣1分。
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
①个人内务好:被子叠放到位,床铺平整洁净,无杂物堆放;
②门窗洁净,窗帘齐整,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③桌凳摆放到位,桌面整洁无杂物、水迹,桌斗、箱柜关闭;
④鞋子统一放置在鞋架上,床下物品必须排列有序;
⑤柜子必须关闭,柜面洁净,上方无杂物堆放;
⑥地面清扫、拖擦洁净,垃圾倒掉,清洁工具整齐放置在门后;
⑦墙面洁白:不得在墙壁上涂划、张贴,不以任何方式污染墙面;
⑧爱护公共卫生:不得在水房、厕所乱抛乱洒,如厕后立刻冲水。以上各条如有不到位者,每项次扣0.5分。
三、量化评比奖励办法
1、每日检查公布
宿管老师按照量化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细则),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统一的原则,在对各环节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宿舍每天的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和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作出评价(得分)。获得20分的宿舍即为当天的“双佳宿舍”(纪律和卫生均佳),当日张榜表彰;其余宿舍(特别是较差的)则由宿管老师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措施,(与班主任一起)督促迅速改进。
2、每周小结评比
每周将5次,考核的结果进行小结汇总(各宿舍5次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根据一定的比例划定合适的分数线(如98分以上)即可评选出当周的双佳宿舍,该宿舍便可获得一颗“星”(即给该宿舍门上张贴双佳宿舍“一星级”过塑奖牌)。以次类推,该宿舍下一周有可能获得第二颗“星”(奖牌即换成了双佳宿舍“二星级”)等等。
3、每月评出“文明宿舍”
各宿舍每周可获一颗“星”(一星级),若连续获得,可逐周升级为
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六星级(最高级,即文明宿舍),也就是说,至少需要六周(一个多月,也可用七周、八周甚至更长的时间)才可以达到六星级,该宿舍即被评为“文明宿舍”,在该宿舍门上张贴“文明宿舍”过塑奖牌的同时,在全校进行张榜表彰。此后该宿舍进入新一轮的积分,由一星级重新开始。各宿舍获得的奖牌正常情况下应始终保持,但若出现纪律卫生“双差”、重大违规、违纪等事件,则应降级(减星数)甚至撤消奖牌。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楼门开启时间:
早上:5:30——7:10;
中午:12:00——12:50;
晚上19:20——21:45。
注:
1、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5、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出示证明、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顾县一中住宿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住宿生给予严肃处理。具体来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轻则黄牌警告、记名公布、扣除量化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1、晚上不按时(21:45关闭宿舍楼门,宿管老师开始清点各
宿舍人数)归宿、中午不准时(12:50关闭宿舍楼门)出入者;
2、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进网吧等不良习气者;
4、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以上所有违纪行为若有发生,均书面通知家长。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班级生活委员宿管工作职责
各班应配备两名生活委员(一男一女),班级宿舍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实行生活委员负责制。生活委员的宿管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本班各宿舍舍长的工作,使舍长能够切实履职责。
2、每晚熄灯前协助宿管老师清点本班住宿人数、追查落实缺宿者(迟归或请假等)的去向及原因,准确地向宿管老师通报本班学生当日请假离校等有关情况。
3、每天将本班各宿舍当日量化考评结果(双佳宿舍公布情况等)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在班主任的指导与支持下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宿舍(纪律卫生较差者)及时改进;
4、负责宿舍家园专栏、班级宿舍文化建设等事宜,教育引导大家和谐相处,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5、监控本班宿舍各种动态,及时与宿管老师、班主任沟通交流,认真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顾县一中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
各宿舍均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的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本宿舍卫生轮流值日办法,检查督促值日生的工作情况。
2、督促舍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作息纪律。晚熄灯前协助宿管老师核查本宿舍人数、确认缺宿者去向;熄灯后(或午休时)维护宿舍纪律,确保安静。
3、在宿舍各项工作中应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大家融洽相处,互让互谅,化解矛盾,争创文明宿舍。
4、经常与生活委员、宿管老师、班主任联系沟通,交流信息,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宿舍内的重大事态(含打架、抽烟喝酒、串床串宿、聚集玩闹、财物失窃、公物损坏、舍友矛盾、生病、情绪异常等)承担“零报告”责任,即每天有以上事态时要立刻向宿管老师报告,无时也必须报告“没有”。
特别强调:
在宿舍楼内,有事请先找宿管老师(或一楼门口值班员)!
顾县一中学生宿舍值日生工作职责
值日生必须听从舍长的安排,按照本宿舍“值日生表”的轮流顺序,认真完成当天的卫生值日工作:
1、每天清扫宿舍两次,分别在早读前和下午上课前完成(持“值日生”牌可比其他同学晚5分钟到教室)。
2、清理窗台、桌面、地面、柜子上方等公用场所的物品,使其排列有序、整洁美观。
3、湿擦桌凳门面,不留水迹污物,桌凳摆放整齐。
4、清扫拖擦地面,垃圾及时到掉;清洁工具整齐摆放在规定位置。
5、关好水、电、门窗等,确保宿舍安全并节约用水用电。
注:个人内务即床铺整理、悬挂物清理、床下物品摆放等每天由个人自行按规定及时完成。)
处好“舍友”关系,共创和谐宿舍
我校是寄宿制中学,同学们大都住在集体宿舍。所谓安居才能乐业,就是说如果和舍友关系融洽,相处和谐,那就有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反之如果关系不睦,紧张对立,则会给大家的快乐成长涂上阴影,并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那么,怎样才能处理好和舍友的关系呢?
一、共同遵守作息时间
集体宿舍是4—6个人在一起生活,必须有统一的作息制度。对此制度,大家只有共同遵守,才能减少争执,消除摩擦,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你是“夜猫子”,在别人睡着后,你还洗漱走动,那就会惊醒别人,影响他人休息,进而引起舍友们的不满。确因特殊情况需晚睡或早起的同学应尽量减少对舍友们的影响。
二、团结友爱
和谐共处
在宿舍,应当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如果你只和一部分人(或某一个人)打得火热,进进出出都只和这个人在一起,那就容易引起大家的不悦,认为你不屑与大家交往。结果,你与某个人的关系也许处好了,但却疏远了宿舍中的大多数人,这就得不偿失了。我们不反对建立有深度的友谊,但决不能以牺牲友谊的宽度和广度为代价。所以在宿舍里,我们应尽量和众舍友团结友爱,和谐共处。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是舍友之间联络感情的重要形式,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舍友们决定一起去干什么,应尊重大家的选择。确实不能参加时,可以委婉的提出来,而不要一口回绝,以免伤了舍友们的兴致。可以说,集体活动的有无和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宿舍的团结程度。倘若一个人老是不参加这样的活动,那就有点脱离集体了。
四、热情大方
助人为乐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以互相帮助为前提的。当舍友遇到困难时,我们应当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这是无须赘言的。那么,当我们有困难时,是否应当向舍友求助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求助反而能表明你对他人的信任,能够融洽你和舍友的关系,能够加深你们之间的感情。但我们在求助舍友时,要讲究分寸,不要提超出人家能力范围之外的要求,以免使别人为难。
五、自觉完成自己该做的宿舍内务
宿舍成员该做的内务工作,既有个人的也有集体的。有人在家娇生惯养,一切都由家人包办,所以在集体宿舍里就不知所措了:衣物不整理,从不打开水;宿舍的公共卫生也很少过问,扫地、拖地、擦门窗等事都指望舍友来完成等等。我想,没有人会欢迎一个懒散、邋遢的人。因此,你必须逐步养成凡事都亲历亲为的好习惯,尽力搞好属于自己的那份宿舍内务。这样才能得到集体的肯定和欢迎。
六、有理有节
相互尊重
“卧谈会”是宿舍里的常见活动。舍友们互说见闻,表达观点,本来是件愉快的事,但也往往会让大家互相争执,引发矛盾。要杜绝夸夸其谈、强词夺理、高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要营造有理有节、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宿舍文化氛围,这样才能融洽集体气氛,优化生活环境,共创和谐宿舍。
同学们,以上六点看似“小事”,但却是大家学会做人、学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希望大家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建立融洽、美好的.舍友关系,创建温馨、和谐的宿舍之家。愿大家在西中这片热土上健康快乐的成长吧!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9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和旗山校区所有学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入住管理规定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统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简章为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须由学生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征得配偶同意),并向辅导员递交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说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学院(学部)审核批准后,一份提交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一份学生留底,一份学院(学部)存档,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在校住宿。
第四条学生住宿采取以学院(学部)为单位相对集中的原则,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根据各学院(学部)住宿生数统筹协调分配学生宿舍床位总量,学院(学部)自行安排学生入住具体的宿舍床位,但不得擅自超范围占用宿舍床位。学院(学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学年的住宿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备案,新生报到前一周内提交新生住宿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备案。学生入住后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遇特殊情况,经辅导员同意,可在学院(学部)学生宿舍内部进行调整,并报物业管理科办理宿舍调整手续。
第五条住宿学生要按期缴纳住宿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未能缴交者,可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但不得无故拖欠住宿费。
第六条学生入住前,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应做好学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并对宿舍内的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若遇宿舍重大维修等原因,物业管理科同有关学院(学部)协调后,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局部调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住宿管理规定
第八条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另行公布。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九条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学生宿舍楼大门关闭时间与熄灯时间一致。学生要按时归宿,因事迟归者,应向宿舍楼管理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于次日向辅导员反映学生迟归情况。学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过夜的,应提前向辅导员办理好请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宿舍实行来访客人有限准入制度和物品进出查验制度。访客须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宿舍楼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验来访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记。严禁访客擅自进入宿舍楼,访客须在当天22:00前离开宿舍区,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碍他人的言行举止。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对带出宿舍楼的物品进行检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将他人物品带出宿舍楼。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从事或者参与非法传销、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美德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在宿舍进行宗教活动。
学生宿舍为休息场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楼安静的义务。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及其他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不得在宿舍楼内打球、打牌、打麻将、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楼内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宿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有吹拉弹唱、开音响和跳舞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在宿舍内拔打电话应当轻声细语,以不影响他人为宜。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福建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用电气线路或私拉电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关上总闸,并报物业管理部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热褥、电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学生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宿舍存在的违规用电或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宿舍区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应规范、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应到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不得私拉电线充电,严禁在宿舍楼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第十四条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或功能),应时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宿舍楼天台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况可砸开天台门逃生。除特殊情况,严禁学生擅自在楼顶或露台活动,不得破坏楼顶门窗、栏杆等。学生不得在阳台、走廊护栏上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阳台、走廊护杆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的物品,不得有拉线吊取外卖的行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丢垃圾等,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使用电脑等上网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网络行为规范》(闽师学工〔20__〕1号)及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并要保证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任何个人或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学生如果发现治安、刑事等案件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物业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实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对停水、停电等影响学生生活的事项或台风、洪水等可能影响学生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宿舍楼管理人员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通知本宿舍楼的所有学生。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发现宿舍区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辅导员和有关学院(学部)领导,学院(学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传染病的学生应按医院的要求调整住宿,治愈后,经医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的水电用量以宿舍为单位结算,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读数由宿舍成员协商分摊,并按时缴交。当住宿学生对水电费用有疑义时,可向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申请查询和复核。
第二十二条宿舍楼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种由学校统一配置的设施、设备,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员集体保管,宿舍长负责。学生不得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动、损坏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调换宿舍时,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迁。学生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学生有义务保持宿舍内公共财产的整洁,不在墙、门、窗、桌椅等公用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宿舍楼内的土木水电维修工作。住宿学生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等现象,有权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但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要全面了解宿舍楼的情况和学生的基本情况,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门卫管理和楼内巡逻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学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宿舍楼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生宿舍楼的财产安全;及时将学生晚归等情况通报辅导员或相关学院(学部)领导。宿舍楼管理人员对于住宿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有建议相关学院(学部)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宿舍楼管理人员脱岗或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财产损失的,由物业管理部门先行赔付。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第二十六条各学院(学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抓好宿舍楼管理工作。各学院(学部)要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参与宿舍楼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退宿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保留入学资格或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由辅导员于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休学、转学、退学学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后需退宿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或辅导员提交休学、转学、退学证明或退宿申请(如:《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等)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半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办理退宿后,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住宿费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xx〕567号)等文件结算。结算住宿费以办理退宿手续结束之日起计算。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离校或未住期间仍须交纳住宿费用。以上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的学生期满复学后,或是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要重回学校住宿,由学院(学部)向物业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请,给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条因赴国(境)外交流、跨校联合培养、校外实习、应征入伍、体育集训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应由学院(学部)于上个学期末统一提交名单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含达到学制年限但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结业、肄业、转学、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若未作规定,则在相关文件送达之日起五天内)及时到物业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的,物业管理科有权将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条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家具进行检查验收。若有缺损应由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者将按《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xx〕36号)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办〔20xx〕15号)同时废止。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1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2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院工作的正常运作、平稳有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宿舍管理科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对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谢绝非本楼访客。劝导住宿学生防疫期间不外出,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发现非本宿舍人员留宿现象应立即上报宿舍主管、住校辅导员老师。同时做好该人员的体温测量,了解基本个人信息情况。
5、提醒学生进行房间消毒通风、进出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等。如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超过37、3°C),或身体其它特征明显异常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室和值班辅导员,同时劝导学生立即就医。
6、宿舍楼每天对进入楼内的后勤保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情况和登记。做到:人员进入必查、必检、必问、必记;每晚逐一核查每间宿舍人员到位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住宿学生动态情况。
7、发生突发及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宿舍主管和学生所在系,情况紧急时同时上报学院当日总值班领导。
二、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学生宿舍大门早上6时30分开门,晚上11时关闭。学生晚上11点前必须返回宿舍,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晚归或不归。住宿学生作息时间为:早上6时30分起床,12时30分至13时40分午休,23时熄灯休息。
3、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禁止通过攀爬、翻越等方式进入宿舍区域,并自觉接受值班管理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人、亲戚)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4、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需按照学院要求进行申请。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宿舍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两餐期间以及午休结束离开宿舍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6、宿舍内卫生和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由各宿舍轮流打扫。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畜禽、宠物。
7、严格遵守《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体温和疫情监测制度》,实行一日三检“晨午晚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8、在宿舍区实行网格点式防控,设立各宿舍楼网格点责任人、联系人、排查人员,保证有异常情况能及时上报、处理。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通知宿管人员和联系辅导员老师。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4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5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6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7
为了加强本餐厅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餐厅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带非本餐厅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经宿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3、入住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凡洗手、洗脸、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后,应关好水龙头,离开房间应及时关灯,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4、入住员工应维护宿舍及过道卫生,按时清扫,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废物,乱倒脏水、饭菜、垃圾,违者扣罚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后为休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及走廊,楼道大声喧哗,严禁大声播放音乐、电视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发现一次扣罚20元。
6、未经餐厅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7、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人,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属严重违反餐厅规章制度,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8、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9、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10、餐厅责任人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责任人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宿舍者,给予当值责任人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3、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8
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十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周有评比,学期有总结。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十五、手纸、卫生用品入篓,垃圾入筐。如果违反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十六、严禁趴窗台,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十七、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八、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19
安全用电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师生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用电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电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电容量等,须事先通知学校,不得私自拉线及安装电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学校统一安装。
二、教室用电线路必须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学校用电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不用时要关闭电源。
四、要认真遵守学校用电管理制度。除照明、风扇外,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特殊情况须学校批准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爱护学校内的电器及线路,不得随意损坏。
六、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宿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优化学生宿舍的住宿环境,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简称“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校区全体住宿学生。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将学生宿舍建设成为“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绿色和谐”的宜居场所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与服务。校内相关部门和各学院、书院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校区专门设立的学生宿舍管理机构。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由校区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区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区办公室、学生工作、保卫、财务、资产、后勤、教务、基建、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办)等相关部门,各学院、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依照法律法规制定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明确各部门、学院、书院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和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各部门、学院、书院在学生宿舍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
(三)协调解决有关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
(四)组织召开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具体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五)指导开展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是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和实施学生宿舍各项管理服务细则,包括:学生宿舍分配、调整、退宿工作制度、学生宿舍值班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等。
(三)开展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各类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在宿舍文化建设中的先锋作用。
(四)建立学生在宿舍区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将其列入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体系,与学校及学院、书院对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品德鉴定、奖学金评定以及推优入党等工作相结合。
(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卫生、水电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督促、协助相关部门、学院、书院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以及卫生防疫宣传工作。
(六)联合相关部门、学院、书院应对和处置与学生住宿相关的突发事件。
(七)做好有关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学院、书院在学生宿舍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
(一)校区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学院、书院,开展、处理学生宿舍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工作。
(二)保卫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制定安全用电、用火管理规定,并登记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财务部门负责按核定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及时退还已经办理退宿手续学生的相关住宿费用。
(四)资产部门负责代表学校监督委托外包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对学生宿舍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并督促物管人员不断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负责保证学生宿舍冷水、太阳能热水、电的正常供应,做好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与保养,以及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其他服务。
(五)后勤部门负责学生宿舍楼及周边环境的美化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区域的校园电车运输服务以及学生医疗保障、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宣传和卫生防疫工作。
(六)教务部门负责提供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专业异动情况、毕业生名单、交换生名单及有关的数据信息。
(七)各学院、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学生自觉维护宿舍秩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宣传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等相关安全常识,纠正学生各类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鼓励学生参加与宿舍相关的文化活动;协助管理学生住宿行为,每学期组织所有班主任、辅导员走访本单位学生宿舍至少一次,每次走访覆盖所有学生并做好走访记录;督促本单位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宿舍调整相关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生宿舍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楼栋和区域承担整体管理责任。宿舍管理员须掌握各学生宿舍楼内居住人员情况,对出入宿舍的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出入门禁刷卡,禁止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楼或在学生宿舍楼内居住;对出入学生进行证件检查和信息登记。
(二)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学生宿舍楼门,按时按规定送电、断电。
(三)制止学生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制止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进入宿舍楼;制止学生携带违规违禁物品、明火、厨具、烹饪原料进入宿舍楼和在宿舍区域吸烟等行为。
(四)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专职宿舍安全管理岗位,落实岗位职责。做好学生宿舍火灾的防范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对学生宿舍电路及设备进行检查;落实相关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查记录的建档工作;保证管辖区域宿舍楼栋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救援通道畅通。
(五)提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如遇突发情况及时组织学生宿舍楼内人员疏散、撤离、上报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
(六)做好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和保持,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做好学生报修登记、宿舍维修和进度反馈工作。
(七)对于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人员要进行劝阻并登记信息,对于违反规定和无视劝阻的人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八)完成与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条件与设施
第九条学校视学生宿舍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学生入住。
第十条学生宿舍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生宿舍配置床、桌椅、衣柜、书架、空调、饮水机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及生活必须用品放置处、衣物晾晒处。
(二)宿舍内提供网络端口,安装智能限电装置。
(三)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墙面整洁,无严重印痕、无掉皮。
(四)学生宿舍楼设置宿管员值班岗位,楼下设置公告栏、电子宣传屏、宣传橱窗或公共阅报栏。
(五)学生宿舍楼出入口设置智能门禁系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重点位置及宿舍周边配备安保视频监控设施。
(六)宿舍安装智能水电计量装置,水电消耗记录完整。
(七)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指标管理,超额部分自行缴纳费用。
(八)逐步在学生宿舍楼合适区域设立公共多功能房,学生可申请使用。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区设立各类便利生活的商业设施设备时须征询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第十二条家具实行招标采购。床上用品可由学校经过招投标确定企业进校销售,学生自愿购买。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
第十三条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生入住申请,统筹安排入住事宜,与学生签订住宿协议,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在住学生进行宿舍调整。
(二)在学校可提供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应住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不得到校外住宿或无理由退宿。确因特殊情况不适合在校内居住的学生,须按走读流程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因毕业、出国、休学、退学需退宿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退宿手续,并在限定期限内搬离,未在限定期限内搬离者,宿舍管理人员可责令其立即迁出,其遗留物品可视为遗弃物品,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清理。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学生宿舍楼内留宿;严禁私自转让、出租、出借床位;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从事推销、售卖等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喧哗吵闹,扰乱正常秩序;严禁损坏学生宿舍楼内公共设施。
(四)每栋宿舍楼设立楼层长若干名,负责协助学宿中心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本科生每间宿舍设立一名宿舍长,研究生每两间宿舍设立一名宿舍长。宿舍长负责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卫生检查、行为管理、安全检查、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等。
(五)学生有权参与和监督在学生宿舍区举办的各类评奖评优、教育学习和创新实践等活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
(一)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财物,及时发现、举报、制止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养成随手锁门、关窗,保管好钥匙的习惯。学生宿舍区发生盗窃等案件时,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发生重大案件时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严禁携带动物进入学生宿舍楼;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具有放射性等危化品及各类有害细菌和病毒标本;严禁将保卫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违禁品带入学生宿舍(楼)内。
(三)学生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挪用、破坏消防设施及器材;严禁阻碍消防通道,不得将自行车(含各类电动车和平衡车等)、大型器械等搬入宿舍楼内;严禁将各类电动车电池带入宿舍楼充电,严禁违规开启消防门;严禁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或者使用各类违章电器;禁止使用无3C质量认证的劣质插线板和电器设备。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酗酒;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从事宗教活动;严禁从事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严禁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严禁登录非法网站或传播有害信息。
(五)严禁在宿舍楼内存放管制刀具、武器及具有杀伤性的警用类、射击类器械。
(六)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机、断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七)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自然灾害预防和卫生防疫要求,不瞒报、不谎报个人相关信息。学生患传染疾病时,需遵医嘱到指定的地点住宿或隔离观察。
第十五条访客管理
(一)学生一律在大厅或楼外会见客人。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
(二)对学生宿舍楼各项设施进行维修的校内、外正规工作人员,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学校业务审批单登记后方可进出。
(三)对于为学生送快件、快餐、提供私人物品维修等上门服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可联系学生自行下楼处理。
(四)父母等直系亲属探望,同性别可在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凭有效证件在该栋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由子女带领进入学生宿舍,逗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留宿。
(五)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学生宿舍,须在该栋宿舍管理员处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出。
第十六条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楼早上6:00开楼门,本科生宿舍周一至周四晚11:30分关闭楼门,周五至周日晚12:00关闭楼门。研究生宿舍晚12:00关闭楼门。本科生宿舍周日至周四晚上11:30分断网,12:00断电,周五、周六晚不断网、不断电。研究生宿舍晚上不断网、不断电。
学生应当遵守宿舍楼关闭楼门时间。学生宿舍楼关闭楼门后,晚归学生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登记后方准予进入;学生非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因学生个人的违规行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学生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出门时需主动接受宿舍管理员的查验和登记。学生宿舍(楼)内公共设备不得私自带出。
(三)门禁系统全天24小时统计学生刷卡通行的情况,考勤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节假日除外)。考勤时段内(当日6:00至次日6:00),学生刷卡外出后:当晚23:59:59前进入学生宿舍楼,标记“正常”;当晚23:59:59至次日6:00有进入、无外出学生宿舍楼的记录,标记为“晚归”;至次日6:00无进入学生宿舍楼的记录,标记为当日“不归”;学生自进入学生宿舍或外出超过24小时无刷卡记录的,标记为“异常”。
(四)学生不得使用他人证件或冒名登记进出宿舍楼;禁止攀爬围栏、铁门和其他非正常途径进出宿舍楼。
第十七条内务及卫生管理
(一)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和卫生习惯,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守纪律、团结互助的优良作风。
(二)学生应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整洁。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生应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改善宿舍卫生环境。
第十八条因身体特殊原因对入住的学生宿舍楼层、床位等有特别需求的学生,须持医院开具的相关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书院签署意见,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宿舍资源情况进行批复,经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设立电话、电子邮箱等多项意见、建议反馈平台,接受学生对宿舍管理服务的监督。
第二十条因意外导致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区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条校区管委会对学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部门为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书院。
学工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社区开展工作,建立完善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第二十二条辅导员、班主任应主动了解学生在宿舍区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当学生在宿舍区出现异常情况时,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并向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保卫等相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将被记录并报送至所在学院、书院和学生工作部门,作为综合考评、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推荐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收费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物价收费政策,按要求报批、备案或公示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告,招生部门在招生简章上列明可提供给新生住宿的宿舍情况、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住宿费按学年进行收取,由财务部门开具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学生休、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办理走读的,在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和退宿后,所缴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年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学生未按规定办理离校和退宿手续自行离校的,住宿费计算至其办理离校和退宿之日或其违法违规占用宿舍被学校强行清退之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学校将参照相关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或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及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学生住宿管理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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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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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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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xx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8.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5.严禁在室内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壶、热水器等,不得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没收其用具外,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8、学生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学生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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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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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各院、部负责本单位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奖惩工作。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于每日上午8:00及下午2:00前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学生宿舍的公共区域卫生平时由保洁员清扫、保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检查评比;周末由学生以院为单位,划定公共区负责打扫。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负责检查评比。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一)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二)六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四、责任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要求: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6
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关于做好学校后勤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各有关物业公司要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假期行踪、接触人员、个人和家庭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登记摸排,严禁有传染风险的管理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域工作。所有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时须佩戴口罩。非常时期,请管理员尤其注意工作态度,关心关注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严格学生宿舍门岗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非本站留校学生,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入内。留校学生进出须进行严格登记并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请及时向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反馈。
三、严格实施重点部位消毒。
督促学生保持被褥等寝具卫生、勤洗手、室内勤通风。要定期对重点部位如宿管站门厅、值班室、热水房、留校学生宿舍、卫生间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要每日进行消毒。
四、严格留校学生夜查工作。
各宿管站要每晚进行查寝,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或迟归。实行留校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更新留校学生住宿情况。各宿管站站长每晚11:00前在学生宿舍管理群报告所有留校学生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各宿管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工作懈怠懒散,由于工作态度等因素被投诉,漏报、瞒报或隐瞒不报导致疫情扩散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物业公司的责任。
疫情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7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寝秩序,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1、早上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按时打扫卫生,做到整洁、卫生、统一。
2、爱护公共财物,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遵照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准高声喧哗。
4、不准在寝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休息。
5、不准把刀具、棍棒、火机、火柴、剧毒物品等危害寝室安全的物品带到寝室,否则,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6、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7、不准往楼道、墙上或窗外泼水,不准乱扔杂物。不能在寝室大便。
8、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夜不归宿。
9、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自负。
10、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骂人,不乱动别人的东西,行为举止要文明。
11、不准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贴报纸、钉钉子等。
12、非就寝时间不能在寝室休息,就寝时间若必需外出,须有班主任或寝室值班老师批准的请假条。
13、服从寝室长或寝室值班老师的管理,不准与管理人员争吵,更不准无理取闹,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14、寝室长要高度负责,尽职尽责为同学们服务,不以权力压制学生,更不能带头违犯寝室规定。
15、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8
第一章总则
一、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风,塑造健康人格,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公共道德,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由学保处和后勤服务公司下属的公寓服务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学保处和公寓服务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并经常与学生辅导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五、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幢楼设楼长、楼层长、寝室长,协助老师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养成好的个人生活习惯,促使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保处转各二级学院予以表彰或批评,并作为能否参加各项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一旦遗失或损坏,将责成其修理或赔偿。
九、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学生宿舍安全与整洁,由学保处、宿管部、校学生会生活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保证每周对全校宿舍全面覆盖。在重大节假日(含寒暑假)学生离校后组织宿舍安全和卫生情况大检查。
(一)检查标准
宿舍卫生检查满分100分,其中厕所占15分,床铺、台盆、垃圾、浴室、地面、阳台、其他各占10分,镜子、书桌、衣物各占5分。凡低于60分(含60分),开具德育学分扣分单。具体查寝细则如下:
床铺(10分):被褥叠放整齐,不可平铺在床上,床单边沿拉直。
镜子(5分):镜面干净,无水迹、无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点,请用便利贴注明。
台盆(5x2分):
(1)台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摆放整齐。
(2)台盆表面及内侧无黄色的水垢、肥皂渍和牙膏渍等。
4.垃圾(5x2分):
(1)寝室内垃圾桶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2/3。
(2)门外走道及电表箱不得堆放垃圾。
5.厕所(5x3分):
(1)马桶内侧无污渍、斑点(水锈除外),马桶盖、坐垫及边缘无污渍。
(2)厕所地面整洁,无垃圾、毛发、粘物及污垢等。
(3)厕所内垃圾桶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无毛发,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2)墙面保持干净。
7.地面(5x2分):
(1)寝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烟头、无毛发、粘物和污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摆放整齐。
8.阳台(5x2分):
(1)阳台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毛发、粘物和污垢等。
(2)不得丢放任何杂物、垃圾、损坏的桌椅,不准存放空的饮料瓶。
9.书桌(5分):
寝室内所有的桌面保持干净(包括自己置办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有条理。书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齐。
10.衣物(5分):
寝室内所有衣物叠放整齐,不得随意丢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电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微波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网线,接线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严禁将台灯捆绑在床架、床头使用。
(2)消防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点燃明火、蚊香,焚烧废弃物。
(3)宠物:寝室内不得饲养宠物,如狗、猫、兔、鸟、鼠等。
(4)烟:寝室内不得吸烟。无香烟、烟头、烟灰缸等,寝室无明显烟味。
(5)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事项。
12.若某一项卫生问题特别严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隐患的,可按照该项最高分扣除。
每次检查公布结果,取扣分条目为0条的寝室为优秀,记作100;每不符合一项标准扣除相应分值,分值60—99为良好;分值0—59为不合格,开具德育学分行为自律模块扣分单。
以学期为单位,取检查结果最差的30名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保处备案。取积分最低的1~10名寝室为“最差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2分;11~21名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1.5分;21~30名寝室为“较差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学期德育学分1分。
(二)安全规范
1.学生严禁爬越阳台、入公寓,一经查实,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款给予行政警告或以上处分。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负责关好门窗、电灯、饮水机、空调、热水器等。发现室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宿舍值班室、学保处等有关部门。
3.凡私拉电线、插座,使用违章电器等行为根据《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处理;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根据《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4.房间钥匙由公寓服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务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寝室。禁止在宿舍门上自行安装插销或擅自调换门锁、配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5.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楼层钥匙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具《楼层钥匙借用单》方可借用,并按规定办理好借用及归还手续。辅导员及后勤维修职工需借个别学生宿舍钥匙时,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借用及归还钥匙手续。学生需借本宿舍钥匙时,周一至周五正课时间段,凭学生证或一卡通请至月华楼261、262保卫办公室(各班副辅导员处)开取“宿舍钥匙借用单”。周六、周日及重大节假日请至2号公寓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取“宿舍钥匙借用单”后方可借用,并按规定办理好借用及归还手续。
(三)文明规范
1.为确保学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06:00开门,22:30关门,22:3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主动配合在值班室登记说明原因。对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必须通过与正、副辅导员电话核实后并登记,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周将登记情况予以汇总并通报。
2.各宿舍在每日22:30应准时熄灯,并禁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3.禁止高声播放音响,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寝室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吸烟、严禁赌博,不得高空抛物,严禁饲养宠物。
4.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出租、出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商业活动,严禁在宿舍内堆放货物。
5.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在寝室内衣着要得体。
6.寝室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等。墙壁上不得张贴墙纸、画报等。不得在阳台门玻璃上、衣柜上黏贴镜子和其他黏贴物,不听劝阻,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做好损坏物品的赔偿。
7.不准在宿舍楼和寝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划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车;除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电表箱内属于公共区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寝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10.宿舍的调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动寝室和床位,不得侵占他人或空余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填写《更换寝室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名同意,二级学院、学保处和公寓服务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学生宿舍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公寓服务部根据相对集中(同二级学院、同班级)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每间4人,未经公寓服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十一、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寝室者,应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辅导员和学保处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公寓部报相关二级学院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二次及以上旷宿由公寓部上报相关二级学院,学校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处理。
十二、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等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寝室内留宿,男性家长原则上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21:30前必须离开宿舍。男、女生不得进入对方宿舍。
十三、根据需要,公寓服务部每学期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部分宿舍做局部调整,学生应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十四、毕业生离校退宿时,若出现宿舍内配置物品有损坏的现象,按规定完成修复或赔偿。清空所有个人物品,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上交钥匙、电棒、空调遥控器,由正、副辅导员负责检查验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离校手续单》送至所属公寓楼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员对宿舍进行复查确认盖章。在完成离校退宿手续后,及时搬离宿舍。
第五章寝室长工作职责
十五、为进一步优化寝室管理,强化学生的自治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此,学校建立寝室长队伍,负责本寝室的管理工作以及与正、副辅导员的沟通协调工作。特制订职责如下:
1.寝室长由宿舍所有成员选举产生。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及时向宿舍成员传达学习相关信息。
寝室长要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努力提高个人管理能力;处理好寝室的人际关系,加强寝室的凝聚力建设,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并模范遵守执行。
寝室长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宿舍安全、整洁;虚心接受学校组织的各项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寝室长要督促宿舍成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准时熄灭寝室大灯,督促宿舍成员禁止进行娱乐活动或在大声喧哗等现象;对出现晚归、夜不归宿现象的成员,要及时联系,并上报正、副辅导员。
寝室长要带动宿舍成员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离开宿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严,电器是否关闭。如发现存在隐患,要联系正、副辅导员和宿管人员。
寝室长要督查宿舍成员,养成安全用电的习惯,不私拉电线、插座,不使用违章电器等;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聚众赌博、阅读不健康读物等不良行为。
推进学习型寝室建设,带头并督促同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对于违反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应给予劝阻并适当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正、副辅导员汇报。
寝室长队伍纳入生活区学生自我管理网络,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学校每学期组织寝室长进行一次集训,并有管理权及罢免权。
第六章违章违纪处罚
十六、对违反《上海师大天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行政处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本办法20xx年8月修订,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文件中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29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0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学生生活需要,给学生创造舒适、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家具由学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
2、学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员编号、登记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配,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舍长负责家具完整,楼长负责检查监督。
3、家具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学管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拆卸,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自觉维护校产家具的完整。严禁涂写、刻画、损坏家具校产的不良行为,如有损坏和丢失,将按照家具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者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舍学生集体赔偿。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检查所在宿舍家具校产和设施的完整情况,并在校产家具用品登记本上签字。离校由楼长和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学校离校手续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6、学生宿舍家具配备标准(每舍):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1
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舒畅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增强集体观念和自主意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
一、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和提高学习效率,学校规定不具备走读条件(非淳溪镇常住户口)的学生在校住宿。住宿学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学期办理有关住宿手续。期间如转学、休学、退学,离校前办理消除住宿记录手续。此外,任何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学校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
二、日常规管理
1.早晨起身铃响,所有学生必须十五分钟之内离开宿舍在规定时间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习
2.中午放学后,40分钟内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课前20分钟起身回教室。
3.晚饭后,宿舍成员分成两组,轮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习前20分钟全部离开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习后,15分钟内必须回到宿舍,行动迅速、谦让、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项安排紧凑。半小时内必须洗漱完毕,然后进入宿舍内自习,熄灯后立即休息。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电筒,不准讲话喧哗,按时就寝。
5.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学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单。开门时间:下午放学前十分钟;锁门时间:早、晚自习前十分钟。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员请假。
三、自习和就寝纪律
1.严禁抽烟、串宿舍、串楼层、打扑克、玩游戏、大声喧哗、追跑打闹及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
2.严禁吹奏乐器、听歌、唱歌以及进行各种联欢、聚会、活动等。
3.严禁看阅、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4.严禁卧床看书。
5.不做影响他人看书和休息的任何活动。
6.按时睡、起,不拖拉,个人内务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换铺,未经许可,严禁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告知管理员,获得许可,由家长到校登记签字后方可离开。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资格。
9.尊重管理员,室友间相处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齐,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四、物品摆放
1.床上用品:被子叠放整齐,棱角分明,统一面向门方向摆放;床面床单平整,没有纹褶;不允许放书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须摆放在鞋架上,鞋头朝外。不要在窗台上晾晒鞋子、袜子等。
3.衣袜一律晾晒到阳台上,一楼的宿舍晾晒外面,舍内不允许拉绳乱挂衣物;暂时不穿的衣服、袜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发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架子上。
5.扫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带入宿舍。
五、卫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轮流值日打扫,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味。
2.要做到门、窗、玻璃、桌面清洁。
3.要做到宿舍内无灰尘。
4.要做到早、晚拖地两次,地面清洁、无积水。
5.每天打扫床下,室内无卫生死角。
6.要做到卫生用具清洁,垃圾篓在离舍前清理干净。
7.要做到墙面、柜橱面清洁。
8.要做到衣、鞋、袜、脸盆、毛巾等用品清洁卫生。
9.要做到被褥整洁卫生,室内空气清洁,无异味。
六、安全
1.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舍内。
2.严禁随意接触防火器材,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电蚊香、热得快、火柴、打火机、蜡烛、接线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台灯。
3.严禁翻越门窗和校园栏墙,严禁夜不归宿。
4.要有安全意识,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关好门窗,防止失窃。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及班主任帮助解决。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遵规守时,按时交纳宿舍费,水费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无理取
2.熄灯前后,学校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应来回巡视,直至学生安静入睡。
3.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各班学生违纪情况,严重违纪行为应上报教导处。
4、每天进行卫生检查,教导处每月评比宿舍管理优秀班级,学期结束评比先进宿舍及个人。评比计入班级常规考核。
5、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检查督促工作,出现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向值班教师和管理员报告。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处理。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2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校风,创造一个安静、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别定本办法。
一、住宿学生必须持住宿证到舍务办办理住宿手续,交纳住宿押金,领取房间钥匙,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房。毕业、休学、退学,必须按期办理退宿手续。
二、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和设施,由舍务办统一编号、登记、归个人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毕业生离校时,须退还公用物品、房间钥匙及住宿证,领回住宿押金,办完退宿手续后,学校再发给报到证。
三、学生宿舍门卫实行来客登记制度,须交押证件。熄灯前半小时停止访客。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客人。未经学院批准,不准在宿舍、楼内接待中外记者等采访。
四、严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放音响和搞其它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后未离开学生宿舍的来访者均以留宿论处,寝室内严禁留宿异性。
五、保持门窗室内整洁,室内卫生由寝室长组织学生每天打扫,并随时将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里,不准将垃圾堆在室内、门前或楼道上。不准将饭、菜带入楼内食用。被褥、图书用具要摆放整齐。装饰美化要健康,不准乱写、乱画、张帖不健康的字画。
六、保持楼内整洁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纸屑及废弃物必须倒在水房竹筐里,不得倒在水池内。不准随地吐痰和在楼道泼水,不准往窗外泼水和扔东西,禁止在墙上打球印、踩脚印、按手印。禁止在楼内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严禁赌博、酗酒、玩麻将及其它有伤风化的活动。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服务等项目,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倒买和出租各种印刷品。
九、爱护公物和设施,不得损坏门、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节约用电、不得损坏电器设备,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严禁私拉电线接灯,不准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严禁用长流水冲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离开宿舍要锁好门关好窗,严禁在楼内做饭。
十二、保持楼道畅通,严禁将自行车及其它杂物堆放在楼道内。
十三、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违者除没收外,并处罚。丢失钥匙须经系办公室出具证明,到舍务办补领钥匙,并交费。
十四、住宿学生必须执行学生宿舍楼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舍务人员的管理。
十五、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除批评教育、没收物品、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200元。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十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4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2024年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篇35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