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篇1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三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四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部门。
第十一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部门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二条安全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四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篇2
当前公司实行职工工资考核绩效制度,为配合公司的管理政策,提高企业效益,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发挥人的主管积极性,使我单位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完成好自己的工作,现将具体考核标准要求如下:
一、明确材料人员的职责义务与权力:具备相关的业务技能水平;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团队协作管理的精神。
二、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工作踏实,责任明确,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人人有作为。
三、建立良好的项目材料管理程序,使项目材料管理合理化,建全小型机械工器具管理台账,明确材料使用节超措施,完善材料分包使用管理责任范围等。
四、加强项目材料计划审批,大中型材料根据生产需求,由工长提前7天报用料计划,交预算审核签字,经项目经理批准,材料人员核实物资的名称、型号、计划数量,报公司采购,实施中造成的各种损失,查找具体当事人的责任。
五、实行材料合同标准化管理,采购订货合同按照公司文本合同签订,符合合同法规定程序。建全采购合同台账,大中型合同由经理部各部门审核签字生效,先签合同后供应的原则,每月按时结清财务手续。
六、加强材料验收管理
(1)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回现场后,门卫及时登记车号,物资名称,月底汇总以便检查核实。
(2)材料员兼验收员,根据材料名称、型号、数量,质量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验收,禁止估算估收不负责任。对大型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完善资料存档。
(3)材料验收入库要在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当场建立入库单台账,填写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采购人签字,所有材料在一周之内验收入库生效(地材除外),在验收过程中实事求是,实行专人专管,谁收料谁负责现场材料的数量、质量、堆放保管及资料管理。
(4)对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材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的材料进场验收,必须由材料员(2人)或用料班组指定人员参与验收并签字,根据送货清单一次性由工长开具限额领料单拨给施工班组,材料数量多出计划时,报领导核定审批后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七、加强现场材料使用定消耗额管理。
(1)材料堆放合理标识明确,领用料制度完善,有建立健全“一单”(限额领料单),一表(单位工程消耗报表),一账(材料收发明细账)制,数量真实准确,每月由材料部门、财务部门检查核实。
(2)材料人员根据消耗定额或配合比、翻样料单进行发料,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影响施工生产进度,责任由施工员负责;材料员要按设计预算数量的90%发材料,当分包单位用料超出限额用料,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找出原因制定具体措施,落实经济责任制度,补发合理的材料手续。
(3)发料人员严格执行领料制度,杜绝先拿后补,少开多拿的现象。根据当日所需的材料,由施工员或工长开具领料单,材料员审核领料单的使用部位,据实在领料单签发数量;材料员要做好领料台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掌握各种材料库存数量,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4)材料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班组工完场清检查力度,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材料监督使用任务,制定相应的奖罚依据。大型材料的限额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予领料人,一份月底随任务书交经营部门结算考核;“凡”任务书无材料人员签字经营部门不予结算.“凡”任务书结算签字完毕,出现工程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工完场不清、机械不维护保养、领料收手续不完善等承担相应的连带经济责任。
八、大型机械再用工具与电器、电线、电缆的管理措施
(1)大型再用工具如:冲击钻、角磨机、切割机、电焊机、电夯、砼振荡器、架子车等,由物资部统一管理,各项目部将需用计划报物资部平衡调用,不得擅自随意购买,确需购置的,先报计划到物资部,由物资部将计划报呈经理批示后购买。
(2)大型机械维护保养各项目机修人员负责,材料人员监督落实,要求机修人员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机修人员有权监督制止不合理使用并实行经济处罚,定期对搅拌机,砂浆机清理保养检查;维护零配件、工具均实行交旧换新制度,各项目材料人员严格执行这一制度。
(3)工程所用的电器及电工工具,材料人员建立发放领用台账,工程完工后回收登记,电线电缆领用台账数量回收率达80%左右:配电箱和电器开关按领用台账逐一退还库房。项目电工对该工程所有电器材料负有保管监督责任。
九、加强材料盘点与回收利用保管
(1)应严格控制材料购进与发放,及时统计库存和购进数目,及时督促各分包队伍办理退库手续,及时统计拨入和调出各个工地的材料数量名称(平时随月报表反映),每季度做一份统计交材料部门核对落实。
(2)材料库房要统一规划分类编号,物资堆码要合理整齐,及时检查库房是否渗漏,对易受潮的物品掌握保质期,专用仓库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严禁烟火,每周对库房清查盘点,做到三清“质量清、数量清、帐卡清”,三有:盈亏有原因,事故有报告、调拨有根据;四对口;帐、卡、物、资金对口。
(3)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工地24小时现场巡查,加大出入车辆人员的`检查力度,材料部门督促安全员行使不定期检查管理。
(4)工程完毕对废旧钢筋、方木、木板实行公开处理,由材料、财务、项目经理共同估价处理,个人不得私自联系。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处理物资款项收取,各项目部材料报表必须当月报表中反映,同时建立废旧物品回收登记台账。
十、周转设施料执行公司租赁合同,由经理部统一签订合同调配,统一分配部署资金。
(1)项目部主管工长报用料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现场材料报物资部按所需日期逐一进场,无计划不能擅自外租、外购,否则,追究经济责任。每月25日各项目部设施料准时结算,并报物资部审核结算单,发票必须由经理、项目经理、物资部签字,否则,财务部不予挂账,资金由公司按合同统一执行付款。
(2)认真落实设施料收料的管理措施,进场验收单必须2人完成签字,对有问题的材料拒绝接收,实行账物分离,一人管台帐(钢化料具租赁台帐),二人在收发单上签字生效,涉及劳务队的材料必须三方验收签字。加强设施料的分包管理,应在劳务分包大合同中附带赔偿清单,增加现场共同管理模式,明确各种设施料赔偿单价和损耗率,钢架管1%,扣件、U型卡2%,管理不善奖罚措施。
(3)周转设施料合理使用,坚决杜绝私自挪为它用的现象。钢架管不能随意断截焊割,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工长安全员应切实负责,加强责任心。在内外架搭设、模板支拆方面,必须交底明确,跟班检查,防止野蛮施工,造成设施料具变形、损坏、材料人员督促实施。
(4)加强管理避免丢失、损坏、盗窃,并制订相应措施,各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
材料人员尽心尽责,严格遵守材料管理制度,加强设施料具进出手续,对散落在死角的扣件、U型卡等小型料具要经常性收回、以防埋入地下或随建筑垃圾拉出。
(5)完善设施料退场措施,扣件退料时按以总数量3%--4%折算损坏率,不低于成本价的50%左右一次性签字赔偿,周转设施料退还到后期,抓紧丢失设施料赔偿结算,做到物完帐死,不留尾巴。
(6)各项目部不能随意向外租、借租设施料具,特殊情况必须经理部经理批准,材料人员见到批条后按规定实施。项目结束时一定追回。(特殊情况除外)
(7)各项目部结束后,现场材料员写一份周转设施料管理情况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交公司审核检查,分析管理不足的原因,查找具体责任。
十一、加强项目管理成本分析
加强各项目部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分析对比,核对材料的量差价差,理解招投标中材料款项,为工程决算索赔提供必要的信息、价格、数量等原始依据;加强会计统计核算,查找材料成本提高降低、超耗程度的主要原因,检查每月收支和生产的状况,衡量当月产值的奖罚依据。
十二、工程材料消耗报表,验收单及财务处理的几点要求。月报表、账和其它核算资料,按主要材料顺序填报。
①、钢材、木材、水泥
②、地材:砖、砂、石子
③、装饰材料
④、防水材料
⑤、库房:五金、电料、水料、劳保用具
⑥、杂项和其它。做到调理清楚。
(1)入库验收单签写清楚,名称、数量、单价、采购人、验收人缺一不可。
(2)所有工程材料必须当月验收入库,须有发票或票据,过期不予验收。
(3)每月二十六日准时上报材料报表,一式二份,财务材料各一份,除特殊原因外,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号。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篇3
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乙方应在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向甲方提交三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甲方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产值计划表、关键工程及分项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材料使用情况表,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监理审定后实施。
2、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乙方向甲方、监理提交上述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计划和说明,并取得甲方、监理的同意。
3、更新:每月15日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并且符合阶段性工期要求和总进度计划要求,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施工机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经甲方、监理例会审定后实施。
4、修订: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甲方、监理审定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的进度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有权向乙方发出修订工程进度计划的书面指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指令后的5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甲方。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如乙方未能在此时限内提交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有权将未完工程另行安排给其他有能力的承包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处罚
5.1如实际进度滞后总进度计划要求,则阶段工程款不予支付,待进度赶上后再重新申报支付(除执行施工合同、附协议有关进度条款的规定外)。
5.2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室外工程及配套安装施工的开展,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如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处罚10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