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合同(精选3篇)

发布时间:

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合同(精选3篇)

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学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时按量发放乙方工资_______元/月(寒暑假除外),不得拖欠乙方工资,甲方为乙方每年购买元人身意外险。

四、乙方责任:

1、工作时间:早上___ 至 ___接完幼儿 ,下午 ___ 至 ___送完幼儿 。无论是工作日或双休日乙方应严遵本园有关校车工作的安排和调度。认真履行司机职责,服从园方的工作安排,爱护幼儿园的名誉,维护幼儿园的利益。

2、出车前应认真仔细的做好车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园方;要爱护校车和校车内的设施;每日接送完幼儿回园后,司机应对其车厢地板、坐凳、仪表台进行清扫、擦拭,每周洗车一次。

3、行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问题则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甲方

并配合园方进行维修,同时协助园方另派车接送幼儿,确保行车安全。

4、高度重视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在驾

驶过程中不得在车厢内抽烟、吃东西;驾驶员应保持平和心态,谨慎驾车、匀速行车(时速控制在40公里以内);

5、如因乙方未遵守以上条例或驾驶不当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有严重违纪、无责任心、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损毁幼

儿园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并终止合同。

7、乙方的第一个月工资中抽取50%留作合同协议的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若不继续续签合同再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而无故辞工的,扣除当月工资及合同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幼儿园、司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师生安全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以上几点,甲乙双方务必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合同 篇2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长资格证编号:教师资格证编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白双方的权利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年,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为期个月。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工作量为每周工作40小时,应特殊工作需要可视情况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有可能会在同一天早上和晚上两个时间段,也有可能会在园内或园外。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乙方工作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完善的园所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管理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内容

第八条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本园园长工作。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园长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五、工作报酬及内容

(一)甲方付给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转正后工资为元/月,岗位补贴为元/月,加园所达标业绩提成 % (达标标准为每学期生源为人),每学期末结算。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

1、全园的教育教学计划,

2、招生宣传工作,

3、日常保教和安全工作,

4、重大活动的组织,

5、教师的考评工作,

6、后勤管理工作,

7、总园安排的其他工作。

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

第十六工作考评奖励:

1、学期考评,幼儿园招生达到上学年同期人数或幼儿园预定目标,不出安全事故,办园规范,记录完整的发元考评奖。

2、联查考评,在总园联查中获得第一的奖元,第二的奖元,第三的奖元,最后一名扣罚元(从工资扣除)。

第十七条处罚: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名誉。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背劳动纪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犯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2、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3、故意或者过失泄漏本园教学方案、资料、教材等机密的。

4、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侵害的。

5、乙方因违背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丧失的 。

6、其他违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以上情况发生处以实际损失2倍以上赔偿。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义务或被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园长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二十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非本职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作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频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单位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 办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幼儿园聘用校车司机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

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10.其他上级支付之任务。

二、工作报酬

1.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并于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上月工资。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6 .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园的《园务制度》,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

三、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